剴剴在2023年12月24日帶著巨大的痛苦離開這個世界,但我是在昨日,一位Youtuber解說剴剴案的影片中才瞭解所有令人痛心疾首的事發過程。
為了更了解事實,我在臺北地方法院的新聞稿與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中整理出以下兩名罪犯的虐童行為:
- 身體暴力:刮傷幼童頸部、徒手或持物品毆打、捏拉耳朵與推倒撞地等。
- 精神凌虐: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
- 限制自由行動:長毛巾綑綁四肢、口罩矇眼、身體反折與纏繞包覆(木乃伊式緊裹)等方式將幼童至於桶子與木凳。
- 體罰:只穿著尿布罰站或躺臥地上、以冷水洗澡與雙腳抬高頂門上不得變換姿勢等。
- 重度營養不良:在廁所內進行灌食,灌食物為泥狀隔夜飯菜,且未給足每日最低之食物營養需求。
我想以上行為無須以任何形容詞加以贅述就足以讓人徹底心碎,而我認為除了虐童的保母之外,很多環節也在最終鑄成大錯。通常,我把一個社會案件拆分成三個面向來看:
- 受害者:剴剴本人與家屬
- 加害者:劉彩萱與劉若琳
- 事發環境:劉姊妹之家庭、兒福聯盟與社會局
比起探討剴剴(受害者)與劉姊妹(加害者)之間的關係,我想專注探討「事發環境」,而本文核心並非譴責與怪罪社會不公,而是專注事實去了解台灣社會安全的大漏洞,所以第一,我最想知道的就是:
❓為什麼「有問題的人」可以考到保母證照?證照制度有沒有問題?
先說報考資格(取自考友社114考試簡章),須年滿20,然後我將其粗略分為三種:
- 高中職以上幼保、護理、心理、教育等相關科系畢業可直接報考
- 非相關科系畢業者,完成「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訓練課程」中的保母、教保或保育人員課程,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書。
- 非相關科系畢業者,具教育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幼托訓練或進修班結業證書者,須達以下標準:
一般幼托訓練:至少20學分或360小時
保母類訓練:至少7學分或126小時
劉若琳具有幼保科背景,而姊姊劉彩萱則應該是透過第二或三項的資格去報考,那用一個比較好討論的方式,像我這種外行人去參與幼保教育訓練,我會選擇從第三項報考資格去切入,因為這的方法最快也最簡單,因此我們接下來要細看臺北市社會局的托育人員專業訓練的課程內容(不會太細啦,不然也很難讓人讀下去):

托育人員訓練課程六大模組表
我看完的想法是:課程內容務實,能幫助我做技術打底,可是這麼全面的內容每一學分僅在18小時內學完,這學習時間真的夠長嗎?就連五專的幼保科都要讀五年,總時數126小時真的可以扎扎實實教育出一位軟硬實力全面的保母嗎?
以劉姊妹的觀點來看,她們認為剴剴是「有問題的小孩」;但從周姓保母的觀點來,剴剴是「溫和乖巧的小孩」,如此明顯的落差,除了可能是劉姓姊妹在合理化自身行為之外,我也想點出一個問題:
當保母面對托育幼童的家庭壓力或衝突時,如何有效應對家長與外界質疑、情緒失控或突發狀況?又該如何辨別「良好」與「不良」的溝通策略?
若部分保母缺乏應對經驗(這不代表所有新手保母),可能會本能性地將問題歸咎於幼兒本身。這種直覺反應既不公平,也無助於改善托育關係。
而我記得劉姊妹曾提到:「其他孩子家長都會來送禮、討好我們,但剴剴的家長沒有。」
以我的淺見來看,家庭經濟或互動方式的差異,可能讓她們有「心理落差」,進而以情緒作為推力,將剴剴標籤為「有問題的小孩」。
以道德面去譴責劉姊妹之惡,我可以寫得落落長但濫情且意義不大;以理性面分析,我又非犯罪心理學或側寫領域的專家。因此我更渴求的是我們能試著從完善的體制去篩掉潛在有問題的對象,我救不了剴剴,但我想對往後的特殊幼童照護給出一點點的幫助。所以討論勢必要從國外的保母訓練制度說起——我想從日本的保母(保育士)談起。
嚴格的考證標準:日本的保育士
「保育士とは、保育士の登録を受け、保育士の名称を用いて、専門的知識及び技術をもって、児童の保育及び児童の保護者に対する保育に関する指導を行うことを業とする者をいう。(児童福祉法第18条の4)」とあります。」
「所謂保育士,是指經過保育士登記,並以保育士的名義,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能,從事兒童保育以及對兒童的監護人提供保育相關指導的人。(《兒童福祉法》第18條之4)」(取自日本厚生勞動省)。
所以這份工作除了照顧兒童,還要能對兒童的監護人提供「保育相關指導」,相當於老師的等級。另外,日本勞動省整理考照途徑整理的非常好,建議直接點進官網連結看圖,我這邊只以文字簡述兩種途徑:
- 指定保育士培訓機構主要有:
①大學(四年制)
②短期大學(兩年制)
③專門學校(兩年制)
課程包含:
①課堂學習(幼兒教育、兒童心理學等)
②在實際保育場所接受實地訓練
日本共有 675所這樣的指定學校,畢業後無須接受國家考試即可成為保育士。 - 非指定保育士培訓機構畢業者,一般需具有短大或專門學校的學歷,只有高中畢業者需具兒童福祉機構實務經驗2年以上,且累計2,880小時以上,方可獲得考試資格。
日本與台灣的保母考試資格有相當大的落差 —— 126小時 vs 2,880小時,即使日本也有缺工問題,但依然維持著高門檻的保母證照考取。比較完考試資格後,我想進一步討論證照的考試內容。
台灣與日本托育檢定方式的差異
我們與日本皆有學科與術科考試,我先把學科考試整理成表格方便大家閱讀(資料取自日本全國保育士養成協議會):

台灣與日本保母學科考試的差異
很明顯地,僅僅是檢定內容與時長就有著很大的差異,日本的考試很像我的國中會考,我要考兩天才能填高中志願;台灣的測驗方式像在考駕照,考過了就可以開車去撞行人了,尤其是共同科目,我不太理解這和保母的專業有什麼關聯。
我並非要質疑全台灣的保母專業性,也不認為我們要1:1照做日本的方法,我想提出的點是:比起事前教育給足保母們充足的育兒方法與工具,我們很快就把新手保母們丟進戰場去吃盡所有苦頭才能得到大部分育兒的知識。
我認為,如果沒有在最一開始就給予足夠的資源讓初學者學習,這很可能會形成:
善良有愛心的人雖然受盡折磨仍成為一位堅強的保母;把小孩視為錢的人受盡折磨則成為虐童的隱患。
術科檢定的差異就在於台灣注重實作(換尿布、泡奶或急救),日本則注重於幼兒的教育與引導,一樣由表格呈現差異:

台灣與日本保母術科考試的差異
為什麼兩個國家對於保母側重的技能方向有所不同,這件事我不理解也很難說誰的考試設計比較好,但我的個人感覺是台灣的術科考試旨在孩子能活,日本的術科考試旨在孩子能活還能豐富心靈層面。
今天我所點出的問題與差異對於社會問題只是杯水車薪,包括低薪、缺工等現實問題都未能討論。因為僅僅是在考照階段,就發現很多讓我疑問之處,所以我希望大家可以看見我們的托育系統在源頭就有些問題,也望能激起更多的民眾與專家的社會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