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責備最多的,不是罪人,而是替罪找藉口的宗教系統。
馬太福音 23: 27–28當教會出現以下行為:
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外面顯出公義,裡面卻裝滿假善和不法。
- ❌ 為了「維持和平」而噤聲
- ❌ 為了「不失去會友」而模糊是非
- ❌ 為了「兩邊都不得罪」而叫受害者吞下去
- ❌ 把「饒恕」誤用成「不准設界線」
這在聖經裡,不叫愛,叫:
顛倒是非、廉價恩典、失去牧養勇氣
聖經對教會的責任其實非常清楚
教會的角色不是:
- 幫強勢者維持體面
- 幫加害者維持屬靈身分
而是:
- 保護軟弱者
- 呼召悔改
- 拒絕把罪合理化
如果教會做不到第三點,
那它就已經在偏離信仰核心。
當教會要求你為了「信仰」承受不義,
卻不要求對方為了「信仰」承擔責任,
那不是十字架,那是濫權。
十字架是:
- 自願的
- 指向生命
- 不是被指定的犧牲品
聖經沒有要求你:
- 留在一個否認你傷痛的群體
- 把屬靈權威等同於神本身
- 在失去真理的地方假裝平安
👉 你可以尊重信仰,但拒絕不健康的體制。
這不是背叛神,
這往往是對神更深的忠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