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讀到作者寫深秋植物,恰好家中也有一盆石榴。
不妨順手抄錄下:
「石榴前數年買石榴一株,植于瓦盆中。樹漸大而盆不易,頭重腳輕,每遇風,常常傾倒,盆已有裂紋數處,然尚未碎也。今年左右系以繩索,使之不傾斜。所結果實為酸性,年老不能食,故亦不甚重之。去年結果多,今年休息,只結一小果,南向,得陽光獨厚。其色如琥珀珊瑚,晶瑩可愛,昨日剪下,置于櫥上,以為觀賞之資。」(孫犁)
石榴本該是種在外界風雨中,日日親近陽光的樹,只是因為喜慶耐看,便成了盆中植物,放在屋內觀賞起來。只是,樹終究是樹,而非一般的草本植物,日日長大,原來的小盆,也就不免換為中盆;中盆仍不足,則又更替為大盆;但這大盆也終究不是長久之計,可若是再換下去,則本來案頭清玩,也不免成為巍巍于房間的大物了。
心中也動過,將這盆花重新栽回到屋外,所謂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可說起來,土地在城市里,既稀缺,又有主。即使不是具體的哪個人,也必然有其法理上的一個自然人。偷偷占用,固然沒人計較,但這樹在那無主又有主之地,仍然讓人牽掛。所以,還是不舍得,也不知如何能安全移栽,長久茁壯,所以仍然只能委屈這長大的嬰兒,依然在這小屋子里,暫時安身。
石榴能夠讓人喜愛,既在其葉,也在其花。灼灼如火,看著就讓人心里開心。果實確實不能吃,那些市面上買來,能吃的美味石榴,與這種盆里的植物,雖然都是一個名字,可內在的味道,自有不同。但我并不會因為這種酸而不可食,便覺得它不可重視。
物自有性,人自有癖,各占一端,便都是安好。
而且結果的時候,往往都是不經意所得,待到發現時,已然有了小兒拳頭大。不過,我雖然試著摘下,但后來便不再早摘了,只是任它停留枝頭,自然落下。因為摘下放在窗臺邊,慢慢便會干癟,失去了原本晶瑩可愛的光澤,實在沒有自然而然地生長,更為可愛。
這也讓人想起古人對于養花養鳥的看法,花好,不必輕摘,更不用日日更換切割下的鮮花;鳥好,更不應擅捕,放在籠子里,還要熬鷹一樣地訓練其鳴叫。這種事情,其實都算不得愛花、愛鳥。花最好,便是在大自然中開謝,我們在春天時去看綠葉,夏日看它繁華,到了秋日便是果實布滿枝頭,而香氣散繞林間。鳥最好,自然也是讓其在出生之所,任意來去。鳴其所當鳴,止于所當止。我們聽見鳥聲,不必非要見到其蹤跡,只在此地游,也讓鳥兒在林蔭中游。各有各的自由,反而因為這彼此的自由,有了極大的快樂。
只是,這本來就是少數人的看法,只要看看花市、鳥市,有多少人頭涌動,便能明白。好在這鳥兒飛翔的天空,總是存在;我們自由經行的原野,有他人的足跡,也有我們的行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