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會固定任期法》
Fixed-term Parliaments Act 2011(FTPA)
這是英國憲政史上一個重要但已被廢除的改革。
我會分成:
① 制定背景② 內容機制③ 憲政意義④ 實際運作⑤ 被廢除原因⑥ 現行制度
一、制定背景(2010年政治情勢)
2010 年英國大選出現:
👉 懸峙國會(hung parliament)
沒有政黨過半。
結果:
保守黨 + 自由民主黨
組成聯合政府。
問題來了:
在傳統制度下:
👉 首相可以建議女王解散國會
👉 隨時提前大選
自由民主黨擔心:
保守黨可能在民調有利時提前改選,
瓦解聯合政府。
因此兩黨談判後,
推出「固定任期法」。
二、2011年法案的核心內容
1️⃣ 固定國會任期
- 國會任期固定為 5 年
- 不再由首相單方面決定提前解散
這是重大改變。
因為傳統英國憲政原則是:
👉 首相主導解散國會
2️⃣ 提前大選的兩種合法方式
只有兩種情況可以提前選舉:
(一)2/3 多數同意
下議院 2/3 議員同意提前選舉。
這是一種「超級多數門檻」。
(二)不信任案程序
若下議院通過:
👉 對政府的不信任案
則:
- 有 14 天時間形成新政府
- 若 14 天內無政府獲信任
- 才解散國會舉行選舉
這改變了英國傳統。
因為過去:
不信任 → 通常直接解散或辭職
現在:
給 14 天「組閣緩衝期」。
三、憲政意義
這部法律的政治意義很大。
它代表:
👉 削弱首相解散權
👉 限制行政權👉 提高國會在解散問題上的角色
某些學者認為:
這是對「首相政府」傾向的一種制衡。
四、實際運作情況
2017 年與 2019 年的大選都在此法之下舉行。
2017 年
Theresa May 利用 2/3 機制提前選舉。
2019 年
Boris Johnson 初期無法達到 2/3 門檻,
最後另立特別法案突破僵局。
這暴露問題:
👉 法律限制過強
👉 若國會僵局,反而難以改選
五、被批評的原因
主要批評有:
① 僵局時難以解散
② 削弱傳統慣例的彈性③ 對首相責任機制造成不確定性
許多學者認為:
英國的憲政傳統依賴慣例(conventions),
過度法律化反而造成問題。
六、2022年廢除
《Dissolution and Calling of Parliament Act 2022》
正式廢除 2011 法。
恢復傳統制度:
👉 首相可請求國王解散國會
👉 國會任期最長 5 年
也就是回到:
「首相主導、君主形式批准」的模式。
七、時間軸總整理
2010:懸峙國會
2011:通過固定任期法2017:2/3 機制提前大選2019:制度卡關、另立特別法2022:正式廢除
一句話本質
2011年法案試圖用法律限制首相解散權,
但在英國高度依賴政治慣例的體制中,最終因僵局與運作困難而被廢除。
八、考試會問的角度
1️⃣ 是否強化國會主權?
2️⃣ 是否削弱首相權力?
3️⃣ 為何失敗?
4️⃣ 與議會內閣制邏輯是否衝突?
5️⃣ 與憲政慣例的關係?
① 是否強化國會主權?
表面上是。
2011 年固定任期法規定:
- 首相不能單方面解散國會
- 必須經 2/3 下議院同意
- 或通過不信任案並在 14 天內無法組成政府
這代表:
👉 解散權從「首相慣例權力」轉為「國會法定程序」
因此:
- 國會在解散問題上擁有正式決定權
- 首相權力被制度化限制
但實質上並未改變國會主權原則。
因為:
- 該法本身就是國會通過的普通法律
- 國會隨時可以廢除(事實上 2022 年就廢除)
所以:
👉 它沒有創造更高位階的規範
👉 只是調整權力分配
結論:
在程序上強化國會角色,但未改變「國會主權」的根本結構。
② 是否削弱首相權力?
是的,明顯削弱。
在傳統制度下:
- 首相可選擇有利時機解散國會
- 解散權是一種重要政治武器
固定任期法後:
- 首相必須取得 2/3 多數
- 或承擔不信任程序風險
這等於:
👉 剝奪首相對選舉時機的控制權
這在議會制國家是重大改變。
因為:「控制解散權」通常是首相強勢地位的重要來源。
③ 為何失敗?
主要原因有三:
1️⃣ 制度僵化
在政治僵局下:
- 首相想提前改選
- 在野黨可能拒絕給 2/3 多數
- 國會卡住
2019 年就是典型案例。
2️⃣ 與英國政治文化不合
英國憲政高度依賴:
- 慣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
- 彈性運作
固定任期法把慣例「硬化為法律」。
這在英國傳統中不自然。
3️⃣ 實際效果不如預期
原本目的是:
- 穩定聯合政府
但之後發現:
- 反而增加政治不確定性
- 解散困難
最終被認為弊大於利。
④ 是否與議會內閣制邏輯衝突?
這是最深層問題。
議會內閣制核心是:
👉 政府必須隨時對國會負責
👉 若失去信任,要辭職或解散國會
固定任期法引入:
- 14 天緩衝期
- 解散程序門檻化
這削弱了傳統:
「信任—解散—選舉」的直接連動。
因此許多學者認為:
👉 它弱化了內閣責任制的流動性
議會制講求政治責任與政治解決。
固定任期法把它變成法律技術問題。
⑤ 與憲政慣例的關係
英國憲政依賴:
- 君主形式權力
- 首相實質權力
- 慣例調節
傳統上:
- 君主依首相建議解散
- 這是一種政治慣例
固定任期法:
👉 用成文法律取代慣例
但 2022 年廢除後,
制度又回到:
👉 法律承認傳統慣例存在
這顯示:英國憲政傾向信任慣例彈性,而非硬性法律。
總結核心判斷
固定任期法:
- 程序上強化國會
- 實質上削弱首相
- 與議會內閣制的靈活責任邏輯產生張力
- 在政治僵局中暴露問題
- 最終回歸傳統慣例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