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英國五年,我穿了五年街上隨處可見的羽絨外套。巨大的帽子、厚重的剪裁,臃腫而粗糙。不是不想穿得好看,而是英國的冬天,只有本地做的羽絨才抵得住那種滲進骨子裡的濕冷。
不只我。那些從香港來的女生,在中環時個個俐落精緻,到了這裡,套上同樣的臃腫外殼,美麗便盪然無存。我們都一樣。
從前在香港,出門是一件認真的事。化妝、粉底、定期到髮型屋整頭髮。高跟鞋有高跟鞋的場合,平底鞋也有好幾款,歐洲的、日本的,各有各的味道。香港不用穿太厚,身型keep得住,什麼衣服都carry得起。走在街上,衣服、身型、頭髮加起來,是有回頭率的。
到了英國,那些通通不見了。聚會裡沒有人在意你穿什麼,街上聞不到香水,名牌包包收進了櫃子裡。慢慢地,我失去了扮靚的樂趣。整個人變得粗糙,求其。
有時候路過商店的玻璃窗,瞥見自己的倒影,會愣一下。不確定是因為老了,還是因為那件外套把自己藏得太深。日子久了,我也不太想再看了。
人人都說移民是為了追求quality of life。空氣是清新了,食物是新鮮了,但養不回我以前的氣質。那才是我的quality。
直到有一天,天氣比較和暖,我打開衣櫃,看見那件從香港帶來的白色Max Mara羽絨。十九年前買的,一直捨不得丟。來英國之後它就掛在那裡,沒有動過。
我把它穿上。
那抹白不張揚,卻自帶光澤。沒有連身帽,只以一大片領口輕輕落在肩上,讓人自然挺直。腰間的索帶收緊線條,也收緊了五年來鬆散的輪廓。我刻意配上一雙長靴,走到鏡前,站住了。
鏡子裡的那個人,我好久沒有見過她了。不是年輕了,是找回來了。
第二天,我又穿回那件英國羽絨出門。天還是冷的,日子還是要過的。但我知道了一件事——那個人還在。她只是被藏起來了,沒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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