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師準備再次申請保釋

今天早上,一樣先從運動開始。
在這裡,生活其實很固定,運動,變成少數可以自己控制的事情。後來 Area 6 的典獄長來找我。
他跟我說,今天會有律師的會談。
林律師已經收到我簽好的文件,
這樣她才可以正式調閱證據,也能開始跟警方談。
接下來,他們打算再去 Local Court(地方法院)
重新挑戰一次bail (保釋)。
不過最快也要兩個禮拜之後。
但在這裡待的時間,
是會算進刑期裡的。
至少,不會有「白白被關」這種感覺。
保釋的條件,還有一點希望

飛機
現在,我的家人已經在澳洲,
可以當我的擔保人。
另外,他們也幫我找了一個澳洲的朋友(澳洲公民)。
願意幫我做擔保人。
雖然我們沒有到非常熟,
但關係還不錯。
有澳洲人作為擔保,成功的機率也會高一些。
但我也知道,機會不等於結果。
監獄裡的生活,跟外面的世界
在這裡,每週可以從外面匯進帳戶 100 塊 (2000塊台幣)。
我通常會買一些 tuna (鮪魚)或Salmon (鮭魚) 罐頭,
至少吃得飽,也不算垃圾食物,對身體也比較好。
另外還會買紙跟筆,
把在這裡的生活,一點一點記下來。
監獄的工作薪資
我現在其實不太想去做監獄的工作。
因為一週工資大概只有 15 塊(不工作給你4~5塊)。
比起工作,我更想把時間拿來思考,或讀書。
等之後可以去圖書館,再看看有沒有什麼書或小說可以讀。

沙里跟我說,法官在判刑的時候,
會看你在監獄裡做了什麼。
如果你有辦法證明你在讀書、或做一些對自己有幫助的事情,像是上一些課程,
也會影響判決,有減刑的效果。
外面的事情,其實也還在動。
我朋友也在幫我處理房租的問題,也幫我把之前買的一些活動門票轉賣掉。
畢竟,也確定去不了了。
我家人現在人在澳洲,會待三個月。
這裡也非常感謝有「駐澳大利亞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幫忙,我家人的簽證才可以一個禮拜就順利通過。
之後他們來會客的時候,
會帶一些照片給我。
一些我跟家人、朋友的生活照。

我在澳洲的銀行帳戶(NAB)裡,還有一些錢。
我打算讓家人拿去用,讓他們在這裡好好生活、走走看看。
雖然不多。
但至少,可以享受一下國外西方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