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帶著老花眼睛的人,在充滿歲月痕跡的房間,用顯微鏡觀察著什麼東西。
想起一件大概從小就在做的事。
小學二年級,看到一個男生,滿想跟他多說些話。不會追他,只是如果出現,會想靠近。六年級換學校,又注意到隔壁班一個人。同樣,不會主動找他,會一直注意他的動作。這次會一直寫他的名字。但,我不知道他名字怎寫,只記得音,直到畢業紀念冊上,才知道我以為的名字,完全不是那些字。
然後看潘迎紫《神鵰俠侶》、看成田美名子的《雙星奇緣》,用看情感變化的框架,看框架和現實的距離。
換學校、換環境,抓一個人,一直注意:國中的理化老師、高中的補習班老師、大學的班代、上班的同事或是網路上聊得來的網友。
總會迷上他們的笑容、他們衣服的顏色質感、身上的味道,頭髮的形狀。
然後寫詩、寫迷戀、寫那些自己和他們的距離。
唸 Norton Anthology 的時候,我讀到維納斯追阿多尼斯。愛情女神追一個少年,他只想去打獵,她追,他跑,她繼續追,直到對方插翅難飛;然後拉開距離,讓他死在某個地方:或死於某種狀態。
還記得那時身旁坐著一個人,玩著遊戲,手牽著我,陪我逛夜市、陪我重考研究所。考上了,他走了,因為他得回歸家庭。
我很驚愕。
同樣,寫下他,寫下哭泣,寫下工作念書中那些想到他的縫隙:追他,痛他,然後等他死於某種狀態。
啊,是這個結構。
說是喜歡,但成家談戀愛這些事,其實很模糊。我試過賢妻良母,也試過獨立自主。但很多段感情,都還是無疾而終。我一直在找原因:為什麼沒有人想跟我在一起?問了很多年。
每一段關係,像是有人送來一顆種子,將它切片,放在載玻片下,用顯微鏡一直放大,一直放大——奇怪,這東西在做什麼?有些澱粉多,有些蛋白質多,有些油脂多。為什麼有這個差異?我一直想搞清楚,一直沒有結論。
我知道那個結構:盯上、研究、寫讀後感——靠近、拉大倍率、紀錄——給它下了一個小結論,貼上標籤,放回去繼續觀察下一段。
就這樣研究了幾十年。沒有結論,然後實驗室關門了。所有東西被丟掉,我看著被堆在資源回收場的東西、那些種子,我帶回了家。
後來更年期到了。那個一直驅動我走進實驗室的東西,安靜下來了。我才發現——原來我這麼多年,不是真的需要愛情,但我需要不停紀錄。
在無限趨近對方時,我覺得窒息;在為他洗手羹湯時,我會躲在角落,發呆;然後他找到我,又繼續洗衣燒飯;或換個姿態、更換個變因。
原來,不是沒有人願意跟我在一起,而是我需要一直拉開距離。愛情是實驗室的名字,不是我真正在研究的東西。
這幾天整理以前寫的詩,用觀察者的角度重新看。那些種子帶回家之後,安靜地長成了植物。
原來那個叫做「永遠不變的愛」,只是我一直在觀察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