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uriosity killed the cat——好奇心,真的會讓人受傷
這句英語諺語,意思是好奇心可能讓人陷入危險,甚至帶來不好的後果。它最早出現在英國劇作家本·瓊森於1598年的作品《人各有癖》(Every Man in His Humour)中,據說當時還由莎士比亞參與演出。
一直很好奇——為什麼是「貓」,而不是「狗」?
原來,西方文化中,貓被認為擁有「九條命」,象徵怎麼樣都不容易死去。但偏偏,最後卻可能死於自己的好奇心。這樣的對比,反而讓這句話多了一層諷刺意味:再怎麼強韌的生命,也可能敗在一時的好奇之下。
我,最近也親身體會了一次。
某天傍晚,到河堤運動,結束後慢慢散步。走著走著,遠遠一抬頭——
「咦?那是紅色的花嗎?」
一棵開著紅花的樹映入眼簾。
不確定是以前跑步時沒注意到,還是新種植的,但看它的樹徑和高度,應該早就存在,只是我從未真正看見。
於是,我停下腳步,拿起手機,邊走邊拍,想說記錄這個小小的發現。
就在那一刻——
膝蓋突然傳來一陣劇痛。
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撞上了一塊突出的石頭。
後果就是:膝蓋瘀青、腫痛,當下「發現的喜悅」,瞬間被痛感取代。
原本還在默默稱讚自己:「今天多了一個新發現。」
卻沒想到,在發現之前,最該確認的,其實是——自己是否站在安全的地方。
果然,好奇心本身沒有錯,
但如果忽略了當下的環境與風險,它確實可能讓人受傷。
千萬不要像我一樣,在欣賞美景之前,得先留意環境,避免危險,共勉之~~~

P.s. 回家以圖搜圖估狗了一番,認識新樹種:「珊瑚刺桐!」,蠻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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