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雄移民到美國加州,初來乍到,與其去找一份工作領基本薪資,他認為還不如在華人區創業開公司。餐飲業,通常為入門業,門檻低,現金收入週轉的也快。可惜大雄是個餐飲界的門外漢,他靈機一動,想到可以去頂下一家生意興隆的餐廳,只要客源穩定,他不信賺不了錢。
他四處尋訪,總算在仲介的引薦下,相中市區一家中式餐廳,經幾日觀察,餐廳的生意紅火,確實是個難能可貴的機會。他隨即找上老闆阿福,提出買下餐廳的意願。阿福透過仲介,表達自己不缺錢,不急著賣餐廳,只因捨不得孩子即將到外州讀書,才會考慮舉家搬遷。況且,餐廳聘的員工都很優秀,他只要遠端監控便行。大雄一聽,更心動了,他哀求老闆把餐廳讓給他經營。阿福看大雄這個年輕人態度誠懇,經過幾次協商,總算開出一個適中的價格。兩人簽署了一份簡單的合約,列出具體條件,大雄不僅把餐廳經營權買下,也同時把阿福的公司轉到自己名下,省卻不少設立新公司的麻煩。阿福溫暖的和大雄握手道別,他明日就要搬到外州去了,如果大雄經營餐廳需要任何建議,可以隨時聯繫他。
這家餐廳,只是易主換了老闆,經營模式完全沒變,廚師和員工也是原班同一批人馬,奇怪的是,自從換作大雄當老闆,生意逐漸下滑,營收大不如前。大雄原本雄心壯志,隨著來客數的下降,信心也跌到了谷底。他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缺乏管理能力,直到一位老員工好意點醒,大雄才恍然大悟,他上當受騙了!
原來餐廳從去年就經營不善,阿福挪用大量資金,用在他的個人消費,卻把支出算在公司頭上。此外,餐廳為了促銷,提前賣了優惠禮券給老顧客們,所以門庭若市都是假象。一旦禮券抵用完畢,客人就不再頻繁上門。雪上加霜的是,阿福還向多家廠商賒賬,現在一切積欠的貨款,都要算在大雄頭上。
大雄心有不甘,屢次想向阿福討個說法,卻始終聯繫不上,興許阿福舉家搬到外州這件事也是假的,他分明就是個詐騙高手!諸如此類的商業買賣糾紛,大雄是否有權向法院起訴,對不誠實的賣家求償?
企業買賣糾紛
買賣一家企業,即便只是頂下一家餐廳或商行,都必須全盤了解該企業的狀況,以免在出售之後引發爭議。針對企業買賣糾紛,無論買方或賣方,只要權益受損,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解決爭議。預防勝過於治療,在協議成交前,應詳盡調查賣方的公司債務情況、稅務責任、商標權利等等。即使賣方已在買賣合約中做出陳述,買方仍可設法調查:
- 人事在職與流動狀況
- 與供應商、員工、客戶或競爭對手之間,任何已知或可能發生的爭議
- 辦公室或店面的租賃情況,或不動產持有權
- 任何可能影響企業未來發展的訊息
無論買方或賣方,另外需要考慮的是,協議中是否需要加入競業禁止條款(covenant not to compete)。作為賣方,在合理的期限或地理區域內,將被禁止經營同性質的產業,造成業務競爭。一般來說,競業禁止條款在加州是不合法的,但《商業與職業法典》第16601條,根據企業出售而產生了例外。
買方有權要求賣方釐清責任的歸屬以及未履行之義務。謹慎起見,買方也可要求賣方提供特別陳述,並保證陳述內容正確(representation and warranty),例如保證付清應付款項,沒有任何未解決的訴訟糾紛,或違法行為等等。
企業買賣求償
經審慎評估,假設買進企業後,依然發生了不可預測的情況,可以依據合約內容,向賣方求償。潛在的索賠項目包括:
- 企業財務狀況的虛假陳述(Misrepresentation),或欺詐(fraud)指控
- 賣方在交易中,未揭露的事實
- 違反競業禁止約定
- 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 侵害商業機密
即使賣方搬到外州,遠在天邊,買方仍可向聯邦法院立案,提出跨州訴訟。
結論
買下一家企業,的確可以省下許多成本和時間,並且保有原來的客源和基礎。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在每個環節步步為營,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才能把損失和風險維持在最低範圍。有關企業收購或買賣糾紛,請諮詢劉美芳律師,您最能信賴的加州商業法律師。
劉美芳律師,加州西南法學院法學博士,1986年起於美國加州開辦律師事務所至今,歷經多年執業淬煉,精通商業、民事、婚姻、遺產法律訴訟,服務範圍擴及爾灣、洛杉磯、河濱市、聖貝納迪諾地區(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劉律師執業之餘,不遺餘力為社會貢獻,97至01年期間連續四年被甄選為加州律師公會常務委員。曾任職洛杉磯地檢處,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調庭官,幫助無數纏訟多年的案件取得雙贏。
官方網站 https://www.castletonlaw.com/
點閱更多文章請至 https://www.castletonlaw.com/blog/
劉美芳聯合律師事務所 Castleton Law Group
17800 Castleton Street, Suite 630,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8
Tel: (626) 810-9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