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有罪要關17年(尚未確定),俗話説月兒彎彎照九州、幾家歡樂幾家愁,於是有人用台語放聲咒罵法官説【屍路撞,路撞屍,腳骨大小支】,也有人用力喝采讚美法官説有擔當、有魄力,有人認為太輕判了而很不開心,有人認為誤判了而想要告洋狀(召開國際記者會),該等傷心人或想傾吐心聲給心上人聽,記得要惜惜喔!
昨天有關林林總總的暢所欲言猶如春天的百花齊放,而所有人都受益於自由國家的保護,是説憲政體制下的言論自由,想起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説【人為萬物之尺度,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關於少數政治明星(魅力型領袖)犯罪的所謂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頗能理解,由於它既不屬空前絕後也非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按自然法則的有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家也説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犯罪】是因,【刑罰】是果,【認定事實】是因,【適用法律】是果,而自然法則能否類推適用於人文世界,想必仁智互見,然而,【相信】是人們內心的安定力量,我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