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起在日本騎腳踏車撐傘滑手機戴耳機都開罰〉
那是一臺藍色且龍頭有點生鏽的腳踏車。公司裡有好幾臺,但那臺的座墊特別高,有些人踩不上去。剛到日本不久還在觀望要買小折還是平把公路車或ママチャリ時,也向老闆說過自己買車前會先借用,一段時間後就變成我常常騎的座駕。沒有人宣示過,它也不是我的,但在那個空間裡,這種不成文的默契,其實大夥兒都懂。平常每天下班騎回宿舍途中想買菜煮火鍋吃,隔天早上再騎到辦公室,因為晚上也沒有人會去用到那一台所以一時倒也相安無事。
每週四是我的休假日。偶爾我會在星期三下班後,把那臺藍色腳踏車騎回宿舍。距離大概兩公里半,穿越西邊地下道或駅東側鐵橋都是十來分吧。
我沒想那麼多,B觀察到了。
我不是蓄意要佔用公司財產的,但那臺腳踏車在星期四早上沒有停在車庫,而且群組裡透早出現那句:「腳踏車要騎回去要先講,大家要出門沒得用。」的確會讓人心頭為之一震!
話說得很公平有道理,站在大義名分上無懈可擊。說的沒有錯,腳踏車是公司的,雖然也沒有什麼財產登記簿甚至連使用規則也沒有,更甭提公用財產的出入庫登記了!但要用要先講就是規矩即便其他車還停的好好的(至少在他眼裡)。就算那天碰巧沒人需要用,規矩還是規矩。我確實做了不對的事。但我知道那句話不是說給我聽的。那句話是說給老闆看的,意思只有一個:你看,這個人公私不分。
一刀插下去,你拔不掉,因為說的是事實。
記得那天週四才上班時間沒過不久,我休假在區役所旁的圖書館閒晃,看到群組跳出那條訊息。立刻在群組裡打出道歉,在很短的時間內騎了回去,回去之後當然口頭也去致歉(他表情是嚇了一跳:你是鬼嗎!怎麼那麼快?)。
心裡有不爽與憤怒,但那個當下想的很清楚:先照流程走。道歉,把腳踏車還回去,讓這個話題沒有繼續燒的理由,人家說不定只是好意要告訴我日本制度裡對公私界線的敏感,幹嘛黑對方說這條界線是被用來操作人的評價。所以委屈倒不至於,只是覺得——這個人連這種事都要盯,他每天活在什麼樣的世界裡?
後來我慢慢理解到需要靠別人的失誤來鞏固自己可信度的人,通常是因為自己有什麼地方經不起檢驗,因為他怕的不是被戳穿,而是剛上台就被看穿。這種人需要讓老闆覺得他比我更可信、更忠心。一臺腳踏車,是人家選的工具,選這件事來下手,正是因為這一刀讓你沒有辦法反駁。真正讓人忌憚的從來不是明著來的人,是那種永遠站在道德高地讓其他人相信他是在正確立場上的人。
他後來的結局,是另一個故事,有機會再說。
我後來再也沒有貪圖方便在星期三晚騎那臺車回宿舍。不是因為想通了什麼大道理。是因為不想再給對方一個理由。
讓對方隨手找得到戰場,跟讓對方永遠找不到,結果差很多。恁北後來自己買一台來騎,實在神清氣爽心情好~
【法律小知識補充】
在日本,腳踏車管理比台灣嚴格許多。
- 防犯登錄:日本法律規定腳踏車必須進行「防犯登錄」,如果騎著未登錄或非本人的車被警察攔下,會被帶回警局確認是否為竊盜(占有離脫物橫領罪)。我曾經騎公司車去買很多把雨傘給客人用,被攔下來盤問。
- 公司車私用:在日本職場,即便沒有明文規定,私自將公司車騎回家,硬要凹的話可能構成「業務上橫領罪」。我誤會了其實B是好人呢@@~(不過沒有非法領得意思,即沒有要把車占為己有不還,其實很難定罪啦!)
- 但他確實抓住了日本體制內將腳踏車騎回家這種行為(即便我已經向老闆報備下班也會借用),但若在其他公司有可能被刻意放大,或解讀為不當使用公司資產,甚至可以往法律責任的方向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