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史上的今天:1947年4月17日,南京的國民政府擴大改組並確定成立行政院新聞局。在其運作的65年間,新聞局成為主宰台灣電視台發照、節目審查、技術規格發展的最高主管機關。它形塑了戒嚴時期老三台電視內容的樣貌,也左右了台灣觀眾長達半世紀的集體視聽記憶。 ◢

1947年4月17日,南京的國民政府正在忙著擴大改組時,行政院組織表悄悄加上了一行新字:「新聞局」。 沒有人預料到當年這個負責宣傳、簡報、發新聞稿的小單位,日後會左右一個海島的電視命運。
5天後《新聞局組織條例》火速發佈。5月2日新聞局隨即在南京新街口國貨大樓正式成立。1954年1月1日在台北市寶慶路5號重新掛牌。雖然從此只管轄本島相關業務,但該機關 logo 上巨大的中國地圖仍可看出其原設在南京的脈絡。
在電視產業萌芽的1960年代,新聞局是掌握台灣無線電波頻譜與電視台執照生殺大權的最高機關。 透過特許制度,它精準地將台灣早期電視版圖劃分為「黨、政、軍」三足鼎立的結構:代表省政府的台視(TTV)、代表國民黨的中視(CTV),以及代表國防部與教育部的華視(CTS)。直到1990年代第四家無線電視台(民視)與有線電視合法化之前,新聞局的發照權決定了全台灣觀眾每晚在客廳裡「只能看什麼」。
新聞局最為民間所熟知的,莫過於其內容審查業務:
透過《廣播電視法》,新聞局曾嚴格限制電視節目與歌曲中的方言(如台語、客語)比例,導致許多本土演藝人員與流行文化(如早期的那卡西文化、台語電影演員)在電視黃金年代被邊緣化。廣受歡迎的黃俊雄布袋戲甚至因此三進三出電視台。此外,無數反映民眾心聲的歌曲,如文夏的《媽媽請你也保重》或帶有日本曲風的流行樂,都曾因「靡靡之音」或「擾亂軍心」等理由被新聞局禁播、禁唱。
錄影機和第四台訊號被接上電視機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新聞局直接捏塑了本島電視機上幾乎所有電視內容的樣貌。很多政治敏感、社會批判、性與身體、階級衝突等題材,在被送審的過程中被迫刪節,形成我們熟悉的那種「政治中性、家庭倫理、勵志愛國、健康娛樂」的老三台典型節目型態。
新聞局就像一個國家級的剪接室。它決定哪些畫面可以被播出、哪些故事只能停留在剪接室。
然而新聞局不只是內容管制機關,同時也扮演「廣電產業輔導」與「技術政策推動」角色。
從黑白電視開播,到1960年代末期推動彩色電視的規格制定與普及,乃至於後來衛星新聞採訪(SNG)車的引進規範、有線電視(第四台)從非法就地合法。新聞局也是台灣對外進行文化輸出的主導者,和輔導台灣電影、電視節目與流行音樂參與國際影展及跨國版權授權的重要推手。
2012年5月,隨著行政院組織改造,這個主導台灣媒體命脈65年的龐大機構正式走入歷史。其廣電產業輔導與文化業務併入了文化部,而頻道發照與硬體通訊監理業務則更早之前就交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雖然「新聞局」三個字已經從門牌上消失,它塑造電視的方式,仍在當代的頻譜政策、牌照審議和內容紛爭中留下各種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