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最後的班次
深夜十一點四十七分,淡水信義線的最後一班列車緩緩駛入台北車站。
車廂裡只剩下零星的乘客——一個戴著耳機的學生、一個抱著公文包的上班族、一個靠在門邊打瞌睡的老人、還有一個穿著深色外套的中年男人。那個中年男人坐在倒數第二節車廂的角落,頭低垂著,像是在看手機,但手機螢幕是暗的。
列車在台北車站停了兩分鐘。有人下車,有人上車。那個中年男人沒有動。
十一點四十九分,列車關門,繼續往北投方向行駛。
十一點五十八分,列車到達劍潭站。車門打開的時候,一個年輕的女人尖叫了一聲。
那個中年男人倒在座位上,胸口插著一把刀,血液從傷口流出,染紅了他淺藍色的襯衫,在灰色的座椅上形成一灘暗紅色的血泊。他的眼睛半閉,嘴巴微張,臉上的表情凝固在最後一刻——不是恐懼,不是驚訝,而是一種更深層的、像是解脫的平靜。
列車長在十一點五十九分報了警。
林默接到黎明均的電話時,正在讀一本關於密碼學的書。手機震動的時候,他的手指在書頁上停了一下。來電顯示是一個他不認識的號碼,但他還是接了起來。
「林默,是我,黎明均。捷運劍潭站,有人被殺了。你來不來?」
林默沉默了一秒。「你為什麼會在那裡?」
「我剛好搭這班車。我在前一節車廂。」
「你看到了什麼?」
「沒有。我什麼都沒看到。但我知道你會想知道。」
林默穿上外套,走出家門。凌晨的街道空無一人,路燈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長。他搭上計程車,十五分鐘後到達劍潭站。捷運站的出入口已經被封鎖線圍了起來,幾個員警站在門口,表情嚴肅。
黎明均站在封鎖線旁邊,雙手插在口袋裡,深灰色的眼睛在路燈下閃爍著銳利的光芒。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襯衫,袖子捲到手肘,露出前臂上線條分明的肌肉。他看到林默,嘴角浮現出那個似笑非笑的弧度。
「你來了。」
「你說你什麼都沒看到?」
「對。我在前一節車廂,完全沒有聽到任何聲音。沒有爭吵,沒有尖叫,沒有任何異常。車廂裡的其他乘客也都說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所以兇手在沒有人察覺的情況下,殺了人,然後消失了。」
「對。而且——車廂裡的監視器壞了。」
林默的眉頭皺了起來。「壞了?」
「對。從今天下午就壞了,還沒有修。」
「所以沒有人知道兇手是誰。」
「對。沒有人知道。」
林默走進車廂。死者還坐在原來的座位上,身體微微向右傾斜,頭靠在窗戶上。刀插在胸口,位置在心臟的正上方——一擊致命。兇手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他蹲下來,從側面觀察那把刀。刀是普通的廚房用刀,刀柄是黑色的塑膠,刀刃大約十五公分長,上面沾滿了血跡。刀柄上沒有指紋——兇手戴了手套。
他站起來,觀察了車廂的內部。車廂不大,大約可以容納六十個人。座位是灰色的塑膠椅,地板是防滑的橡膠材質,牆壁上貼滿了廣告。車廂的兩端各有一扇門,連接到前後車廂。
「最後一個看到死者活著的人是誰?」林默問。
黎明均翻了翻手中的筆記本。「一個學生,坐在他對面。他說死者在台北車站之前就上車了,一直在看手機。他沒有注意到任何人靠近死者。」
「所以兇手可能是在台北車站之後才上車的。」
「有可能。但車廂裡的其他乘客都沒有看到任何人靠近死者。」
「除非兇手就是乘客之一。」
「對。所以我們需要調查每一個在車上的乘客。」
林默走出車廂,站在月台上。月光透過捷運站的玻璃屋頂灑下來,將整個月台染成銀白色。他的影子在地板上被拉得很長,像一條通往未知方向的路。
白雨薇從出口走進來,長髮在夜風中輕輕飄動。她穿著一件淺灰色的風衣,手裡拿著手機,螢幕上顯示著死者的照片。白雅恩和張懷德也到了——白雅恩穿著運動外套,頭髮隨便紮成馬尾,手裡沒有拿奶茶;張懷德背著相機,高大的身影在月台上投下一道長長的影子。
「死者叫相明仁,四十五歲,土木工程師,」白雨薇說,語氣平靜而清晰,「他今天晚上參加了一個同學會,從台北車站搭捷運回家。他的家人說他應該在十一點半左右到家,但他沒有回來。」
「同學會?跟誰?」
「他的高中同學。明俊安也在場——他們是高中同班同學,出社會後還是同事。但他們之間的關係不太好。」
「怎麼不好?」
「聽說他們曾經為了升遷的事鬧得很不愉快。相明仁得到了明俊安想要的那個位置,從那之後,兩個人就沒有說過話。」
林默將這個資訊記在腦中。「還有其他人嗎?」
「許子涵,他的前女友。他們分手分得不太好,她曾經放話要給他好看。司馬庭婕,他的現任女友,兩天前跟他大吵了一架。還有柯宇翰,他的債主,他欠了柯宇翰一筆錢,兩個人因為還款問題多次吵架。」
「所以有五個嫌疑人。」
「對。五個。」
林默轉頭看向黎明均。「你覺得是誰?」
黎明均沉默了一秒。「都有可能。但我們需要證據。」
## 第二章、五個嫌疑人
林默在當天晚上沒有回家。
他在捷運站的辦公室裡,坐在那張他臨時借用的椅子上,面前攤開一本筆記本,上面寫滿了五個嫌疑人的名字和資料。白雨薇坐在他旁邊,手裡拿著手機,正在搜尋每一個人的社群媒體帳號。白雅恩和張懷德在月台上,正在跟最後一班列車的乘客做訪談。黎明均靠在門框上,雙手抱胸,深灰色的眼睛在日光燈下閃爍著銳利的光芒。
第一個被約談的是明俊安。
他是一個瘦削的中年男人,頭髮稀疏,戴著厚重的黑框眼鏡,穿著一件深灰色的西裝外套。他走進辦公室的時候,表情很緊張——他的手指在褲子側邊的縫線上無意識地摩擦著,那是他緊張時的習慣動作。
「明先生,」林默在他對面坐下,「你最後一次見到相明仁是什麼時候?」
「今天晚上,同學會,」明俊安說,聲音有些沙啞,「我們大概九點半結束的。他先走了。」
「你們說了話嗎?」
「沒有。我們已經很久沒有說話了。」
「你知道他搭捷運回家嗎?」
「知道。他每次都搭捷運。」
「你呢?你怎麼回家的?」
「我開車。」
「有人可以證明嗎?」
「我太太。她在家等我。」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但他的右手無名指在膝蓋上輕輕敲了兩下——那是壓抑情緒的表現。他在隱瞞什麼。
「明先生,」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平靜而溫柔,「你恨他嗎?」
明俊安的身體僵住了。
「我……我不恨他,」他說,聲音比剛才低了半度,「我只是不喜歡他。」
「為什麼?」
「因為他搶了我應得的位置。那本來是我的。我比他資深,比他努力,比他更值得那個位置。但他靠關係——他的岳父是公司的董事。」
「所以你覺得不公平。」
「對。不公平。」
「你有沒有想過報復他?」
明俊安沉默了一秒。「想過。但沒有做過。」
林默和白雨薇交換了一個眼神。他說的是實話——當他說「沒有做過」的時候,他的眼球向左下方移動了,那是大腦在提取真實記憶的表現。他沒有殺人。但他有動機。
第二個被約談的是許子涵。
她是一個身材高挑、長髮披肩的女人,穿著一件紅色的連身裙,腳上踩著高跟鞋,看起來像一個習慣於被注視的人。她走進辦公室的時候,表情冷靜而從容,沒有一絲慌亂。
「許小姐,」林默說,「你跟相明仁分手多久了?」
「兩年,」她說,語氣平淡,「他有了新歡,就把我甩了。」
「你恨他嗎?」
「不恨。我只是覺得他很可悲。」
「你曾經放話說要給他好看。」
許子涵的嘴唇抿緊了。「那只是氣話。我沒有真的要做什麼。」
「你今天晚上在哪裡?」
「在家。跟我朋友在一起。」
「朋友叫什麼名字?」
「我不想說。這是我的私事。」
「許小姐,這是一起命案。如果你不配合,你會變成嫌疑人。」
許子涵的眼眶紅了。「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他叫……他叫王建華。我們在一起半年了。我沒有告訴任何人,因為他還在處理離婚的事。」
「他今天晚上跟你在一起?」
「對。從晚上八點到現在。你可以問他。」
林默看著她的眼睛。她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她的眼淚是真的——不是因為悲傷,是因為被逼到牆角後的無奈。
「許小姐,」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還愛他嗎?」
許子涵的眼淚掉了下來。
「不愛了,」她說,聲音顫抖,「但我也不希望他死。」
第三個被約談的是司馬庭婕。
她是相明仁的現任女友,二十六歲,比相明仁年輕了十九歲。她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和牛仔褲,長髮紮成馬尾,臉上沒有化妝,看起來像一個普通的大學生。她走進辦公室的時候,眼睛紅紅的,顯然哭過。
「司馬小姐,」林默說,「你跟相明仁兩天前吵架了?」
「對,」她說,聲音沙啞,「他……他喝醉了,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我很生氣,就跟他吵了起來。」
「吵什麼?」
「他說我不懂他。說我只在乎他的錢。說他後悔跟我在一起。」
「你怎麼回應?」
「我說我要跟他分手。他說隨便我。」
「你們後來和好了嗎?」
「沒有。他還沒有跟我道歉。我也沒有找他。」
「你今天晚上在哪裡?」
「在家。一個人。」
「有人可以證明嗎?」
「沒有。我一個人住。」
林默看著她的眼睛。她的瞳孔擴張了——那是恐懼的反應,不一定是說謊。但她的呼吸頻率比正常快了將近一倍,嘴唇乾裂,額頭上有一層薄汗——那是極度緊張的表現。
「司馬小姐,」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有沒有想過要傷害他?」
司馬庭婕的眼淚又掉了下來。
「沒有,」她說,聲音幾乎是耳語,「我愛他。我不想傷害他。」
第四個被約談的是柯宇翰。
他是一個粗壯的中年男人,穿著一件花襯衫和深色的西裝褲,脖子上掛著一條粗粗的金項鍊,手指上戴著好幾枚戒指。他走進辦公室的時候,表情很不耐煩,翹著腳,雙手抱胸。
「柯先生,」林默說,「相明仁欠你多少錢?」
「兩百萬,」柯宇翰說,語氣很不客氣,「他借了兩年,到現在還沒還。」
「你怎麼催他還?」
「打電話、傳訊息、去他家找他。他都躲著我。」
「你有沒有威脅過他?」
柯宇翰的嘴唇抿緊了。「我只是說——如果不還錢,我會讓他很難看。」
「你覺得他怕你嗎?」
「他應該怕。但他不怕。他覺得我不敢動他。」
「你今天晚上在哪裡?」
「在家。跟我老婆在一起。」
「有人可以證明嗎?」
「有。我老婆。你要跟她說話嗎?」
「不用。謝謝。」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但他的右手在椅子扶手上微微收緊了——那是壓抑情緒的表現。
「柯先生,」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覺得誰有可能殺他?」
柯宇翰沉默了一秒。「明俊安。他們之間的恩怨很深。我聽明俊安說過——他說總有一天要讓相明仁付出代價。」
第五個被約談的是黎明均。
他走進辦公室的時候,嘴角帶著那個似笑非笑的弧度。他坐在林默對面,翹著腳,雙手放在膝蓋上。
「你也需要問我?」他問。
「你是乘客之一,」林默說,「你看到了什麼?」
「我什麼都沒看到。我在前一節車廂,一直在看手機。」
「你有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沒有。什麼都沒有。」
「你有沒有看到任何人從後面的車廂走過來?」
「沒有。我一直低著頭。」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但他的嘴角那個弧度——不是挑釁,而是某種更深層的、像是期待的東西。
「你在等什麼?」林默問。
黎明均的笑容加深了。「等你找到真相。」
## 第三章、消失的兇器
林默在隔天上午重新檢查了車廂。
這一次,他帶了白雨薇、白雅恩和張懷德。四個人像一個小型的偵查團隊,在車廂裡工作了整整三個小時。白雅恩負責拍照,張懷德負責錄影,白雨薇負責記錄,林默負責觀察和推理。
結果令人困惑——現場沒有找到兇器的包裝。那把刀是新的——刀刃上沒有鏽跡,刀柄上沒有磨損。但它的包裝——紙盒、塑膠袋、或者任何其他容器——不見了。
「兇手把刀帶進車廂,」白雅恩說,「用完了,把包裝帶走了。」
「或者——他根本沒有帶包裝,」白雨薇說,「他可能把刀藏在身上——比如說,藏在衣服裡面。」
「但刀很長。十五公分。如果藏在衣服裡面,很容易被看到。」
「除非他穿了外套。」
林默蹲下來,檢查了座椅下面的地板。地板上有一個小小的、黑色的東西——一顆鈕扣。他撿起來,放在手心裡。鈕扣是黑色的,塑膠材質,上面刻著一個小小的圖案——像是某種品牌的標誌。
「這是從誰的衣服上掉下來的?」他問。
沒有人知道。
他將鈕扣放進證物袋,交給陳國棟。「陳隊長,這顆鈕扣——查一下是哪個品牌的。」
陳國棟接過證物袋,點了點頭。
林默站起來,走到車廂的門口。門是自動的,感應到有人靠近就會打開。他站在門口,看著月台上來來往往的人群。
「兇手是怎麼離開的?」他問。
「可能從車門離開,」白雨薇說,「在劍潭站下車。」
「但劍潭站的監視器——」
「壞了。也是今天下午壞的。」
林默的手指在口袋裡收緊了。「所以兇手知道監視器壞了。他可能事先來勘查過。」
「對。所以他可能不是臨時起意——是有預謀的。」
「而且他知道相明仁會搭這班車。」
「對。所以他是熟人。」
林默轉頭看向白雨薇。「五個嫌疑人——誰最有可能知道相明仁的行蹤?」
「明俊安。他們是同事,知道彼此的工作時間和習慣。許子涵——分手兩年了,可能不知道。司馬庭婕——她知道,因為他們住在一起。柯宇翰——可能知道,因為他經常跟蹤相明仁。黎明均——他不認識相明仁,所以不可能。」
「所以明俊安、司馬庭婕、柯宇翰——三個人。」
「對。三個人。」
林默拿出手機,撥了陳國棟的電話。「陳隊長,查一下明俊安、司馬庭婕、柯宇翰的通聯記錄和行蹤。特別是今天晚上。」
「好。」
## 第四章、不在場證明
林默在當天下午重新約談了明俊安。
這一次,他帶著那顆鈕扣。
「明先生,」林默將鈕扣放在桌上,「這是從車廂地板上找到的。你認識嗎?」
明俊安拿起鈕扣,仔細看了看。他的臉色變了——非常短暫的、不到半秒的變化,但林默捕捉到了。
「不認識,」他說,聲音比平時快了半拍。
「你確定?」
「確定。」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擴張了——那是恐懼的反應。他的呼吸頻率加快了——那是緊張的表現。他的右手無名指在膝蓋上不停地敲擊著——那是壓抑情緒的表現。
他在說謊。他認識那顆鈕扣。
「明先生,」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的外套——可以讓我們看一下嗎?」
明俊安的身體僵住了。
「我……我沒有帶外套,」他說,聲音幾乎是耳語。
「你今天晚上穿的那件——在哪裡?」
「在……在家裡。」
「可以讓我們去你家看一下嗎?」
明俊安沉默了很久。他的嘴唇顫抖了幾下,雙手緊緊地握在一起,指節泛白。
「我……我丟了,」他終於說,聲音破碎得像裂開的玻璃。
「丟了?在哪裡?」
「在……在捷運站的垃圾桶裡。我……我殺了人。」
房間裡安靜了下來。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一秒。「你殺了相明仁?」
「對。我……我跟他吵了一架。在同學會上。他嘲笑我,說我永遠比不上他。我……我氣瘋了。我從廚房拿了一把刀,跟著他上了捷運。他在看手機,沒有注意到我。我走過去,把刀插進他的胸口。他沒有叫。他只是看著我,眼睛睜得很大。然後他閉上了眼睛。」
「你怎麼離開的?」
「我在劍潭站下車。把外套和刀丟進了垃圾桶。」
「為什麼?」
「因為我怕被認出來。」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但他的眼淚是真的——不是後悔,是恐懼。
「明先生,」白雨薇的聲音平靜而溫柔,「你知道嗎,你剛才說的話,我會記錄下來。如果你說的是實話,你可能不會被判死刑——但你會坐很久的牢。」
明俊安低下頭,眼淚無聲地流下來。
「我知道,」他說,「但我已經沒有辦法了。」
## 第五章、真相與謊言
林默走出偵訊室,站在走廊上。白雨薇跟在他身後。
「你覺得他說的是實話嗎?」她問。
「大部分是,」林默說,「但他隱瞞了一件事——那把刀。他說他從廚房拿了一把刀。但那是誰的廚房?同學會的場地?還是他自己的家?」
「他說同學會。」
「但同學會是在餐廳舉辦的。餐廳的廚房有很多人進出。他怎麼可能不被發現?」
「所以他可能說謊。」
林默重新走進偵訊室。
「明先生,你說你從廚房拿了一把刀。是哪個廚房?」
明俊安的臉色變得更加蒼白了。
「同學會的餐廳,」他說,聲音顫抖。
「餐廳的名字?」
「……忘記了。」
「你怎麼可能忘記?你才去過。」
明俊安沒有回答。他只是低著頭,雙手緊緊地握在一起。
「明先生,」林默說,「你沒有殺人。對不對?」
明俊安的身體猛地僵住了。
「你只是在保護某個人。」
明俊安抬起頭,眼中充滿了驚慌。
「不是——」
「是誰?你的太太?你的孩子?」
明俊安的眼淚又掉了下來。
「我……我不能說,」他說,聲音幾乎是耳語。
「如果你不說,你會背黑鍋。你會坐牢。你的家人會失去你。」
明俊安沉默了很久。
「是我兒子,」他終於說,聲音破碎得像裂開的玻璃,「他……他恨相明仁。因為相明仁搶了我的位置,害我失去了升遷的機會,害我們家經濟困難。他覺得如果沒有相明仁,我們家就不會變成這樣。」
「他今年多大?」
「十七歲。高一。」
「他今天晚上在哪裡?」
「他……他跟著我去了同學會。他在餐廳外面等我。他看到了相明仁上捷運,就跟了上去。」
「他殺了他?」
「我不知道。他說他沒有。但他回家的時候,衣服上有血。」
林默沉默了一秒。「他現在在哪裡?」
「在家。跟他媽媽在一起。」
林默走出偵訊室,撥了陳國棟的電話。「陳隊長,明俊安的兒子——明凱翔——需要被調查。」
## 第六章、兒子的自白
林默在當天晚上找到了明凱翔。
他是一個瘦高的、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成熟的男生,戴著眼鏡,穿著一件深色的連帽外套。他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雙手放在膝蓋上,手指在微微顫抖。他的母親坐在他旁邊,眼睛紅紅的,緊緊握著他的手。
「明凱翔,」林默在他對面坐下,「你知道我們為什麼來找你嗎?」
明凱翔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
「知道,」他說,聲音幾乎是耳語,「我殺了他。」
房間裡安靜了下來。
「你為什麼要殺他?」
「因為他毀了我們家,」明凱翔說,聲音開始顫抖,「他搶了我爸的位置,害我爸失去升遷的機會,害我們家經濟困難。我媽每天為了錢煩惱,我爸每天借酒澆愁。都是因為他。」
「所以你決定報復。」
「對。我跟著他上了捷運。他沒有注意到我。我走過去,把刀插進他的胸口。他沒有叫。他只是看著我,眼睛睜得很大。然後他閉上了眼睛。」
「你怎麼離開的?」
「我在劍潭站下車。把外套和刀丟進了垃圾桶。」
「你爸知道嗎?」
「他……他不知道。他以為我只是去同學會找他。他沒有看到我上捷運。」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但他的眼淚是真的——不是後悔,是恐懼。
「明凱翔,」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平靜而溫柔,「你知道嗎,你剛才說的話,我會記錄下來。如果你說的是實話,你可能會坐很久的牢。」
明凱翔抬起頭,眼中充滿了淚水。
「我知道,」他說,「但我已經沒有辦法了。」
## 第七章、最後的真相
林默走出明家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了。
月光灑在街道上,將整條巷子染成銀白色。他的影子在地板上被拉得很長,像一條通往未知方向的路。白雨薇站在他旁邊,長髮在夜風中輕輕飄動。
「你覺得他說的是實話嗎?」她問。
「不確定,」林默說,「但他的眼淚是真的。他不是在演戲。」
「所以你相信他?」
「我相信他相信自己所說的話。但真相可能不是這樣。」
林默拿出手機,撥了陳國棟的電話。「陳隊長,捷運站的監視器——雖然壞了,但周邊的監視器可能拍到了什麼。」
「我已經在查了。」
幾分鐘後,陳國棟的電話回撥過來。「找到了。劍潭站出口的監視器拍到了一個人——一個年輕人,穿著深色的連帽外套,從捷運站走出來。他把一件外套丟進了垃圾桶。」
「是明凱翔嗎?」
「畫面不清楚。但身形很像。」
「那把刀呢?」
「也在垃圾桶裡。上面有指紋——明凱翔的指紋。」
林默掛斷電話,站在巷子口。月光灑在他的臉上,將他的表情照得清晰而透明。
白雨薇走過來,站在他旁邊。
「是他,」她說。
「對,」林默說,「是他。」
「你覺得他後悔嗎?」
「他後悔。但不是因為他殺了人——是因為他被抓到了。」
「你怎麼知道?」
「因為他沒有自首。他讓他爸爸替他頂罪。」
白雨薇沉默了一秒。「他還是個孩子。」
「他是個孩子,」林默說,「但他做了大人的事。他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第八章、審判
三個月後,明凱翔的案件開庭審理。
他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明俊安因為頂罪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他的母親在法庭上哭得幾乎昏厥,但明凱翔沒有哭。他只是低著頭,看著自己的手銬,表情空白得像一張沒有寫過字的紙。
林默沒有去法庭。他不需要去——他已經知道了結果。
白雨薇坐在他旁邊,長髮在微風中輕輕飄動。
「你覺得他會悔改嗎?」她問。
「不知道,」林默說,「但他有十年的時間可以思考。」
「你覺得十年夠嗎?」
「夠不夠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必須面對。」
黎明均從走廊的另一頭走過來,手裡拿著一杯咖啡。他走到林默面前,停了下來。
「你贏了,」他說,語氣平淡,但沒有一絲不甘。
「不是比賽,」林默說,「是真相。」
黎明均看著他,沉默了一秒。
「一個月的咖啡,」他說,「我會記得的。」
他轉身走向校門口,步伐穩定而自信。走了幾步,他停了下來,沒有回頭。
「林默,」他說,「下次,我不會再輸了。」
他走出校門,消失在陽光中。
## 第九章、重聚
那天下午,林默在天台上找到了白雨薇。
夕陽正在下沉,將天空染成深紫色和橘紅色的漸層。她坐在圍牆邊,膝上放著一本樂譜,鉛筆夾在手指之間。長髮在晚風中輕輕飄動,風衣的領子豎起來,遮住了她一半的側臉。
「你在寫什麼?」林默在她旁邊坐下。
「德布西的《月光》的改編版,」白雨薇說,「雙鋼琴的版本。跟雅恩一起彈。」
「她會彈嗎?」
「她說她會努力練習的。」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遠處的鐘樓敲了五下,聲音在安靜的天台上迴盪,像某種古老的、溫柔的提醒。
「你知道嗎,」白雨薇說,聲音輕得像風,「蕭邦的《夜曲》不是在夜晚寫的。是在白天。但他閉上眼睛,想像夜晚的樣子。」
「你也在想像嗎?」
「我在想像一百年後的樣子。那個時候,我們都不在了。但校章還在。這枚徽章也可能還在。某個像你一樣的人,會站在這裡,看著月光,想著一百年前的事。」
林默轉頭看著她。夕陽在她的瞳孔中映出兩團小小的火焰,深褐色的虹膜在金色的光線中變得透明。
「那個人會是誰?」他問。
「不知道。但他會在這裡。因為總有人會留下來。」
林默將那枚徽章放進口袋,靠著圍牆,閉上了眼睛。
白雨薇也閉上了眼睛。
夕陽灑在他們身上,將兩個人的影子交疊在一起,像一幅靜止的、永恆的畫。
遠處的鐘樓敲了六下。
新的一天還沒有開始。
但他們不急。
他們有時間。
他們有彼此。
他們有月光。
## 第十章、歸屬
案件結束後的一個月,林默收到了明凱翔從看守所寄來的一封信。
信的內容很簡短:「對不起。我知道這不夠。但我會用餘生來贖罪。」
林默看著那封信,沉默了很久。他將信折好,放進抽屜裡,跟其他案件的資料放在一起。
白雨薇走進教室,在他對面坐下。
「他寫信給你了?」她問。
「對。」
「你回信了嗎?」
「沒有。沒有什麼好說的。」
白雨薇看著他,沉默了一秒。「你在生氣。」
「沒有。」
「你有。你氣他——不是因為他殺了人。是因為他讓他的父親替他頂罪。」
林默抬起頭,看著她的眼睛。
「妳很會讀人。」
「不是讀人,」白雨薇說,「是讀你。」
他們對視了一會兒。陽光透過窗戶灑在兩個人之間的地板上,將灰塵照得清晰可見。
「你知道嗎,」林默說,「我從來沒有後悔過我的選擇。」
「我知道。」
「你怎麼知道?」
「因為如果你後悔了,你就不會在這裡。」
林默沒有回答。他低下頭,繼續讀他的書。
白雨薇也沒有再說話。她打開筆記本,開始寫她的樂理作業。
鉛筆在紙上發出細微的沙沙聲,與遠處操場上的籃球聲、樹梢上的鳥叫聲、以及這座城市的喧囂交織在一起。
這是十一月的一個普通下午。
陽光很好。
風很輕。
他們都在這裡。
這就夠了。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