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A Separation
最近伊朗在打仗,我老是回想起一些關於它的電影。比如說 Argo 、沙丘 等,又比如說這一部羅生門式的悲劇。
(劇透)
女護工控告男主人推她下樓,所以她流產了。在法庭上,男主人可以把手放在可蘭經上說謊,以防止自己在法官眼中的形象不好。但女護工不可以,關鍵時刻,她的手放不上去。
實質上,她的確因為照顧男主人的家庭而流產了,即使不是男主人推她下樓而導致的。
男主人在他女兒眼中的形象,原本是好的,因為男主人是個「很有原則」的人。即使是為了自己的權益,有別人眼中是不惜斤斤計較,也會為自己應得的去歇力爭取,半點虧不吃的人。
但是經過這次的事件,她看得出來了。她的父親才不是一個好人,他只是一個「雙標」式的,為了自己的利益時,就可以把自己原則當成狗屁的偽君子。他當自己的權益是權益,別人的權益就不是權益。他侵犯了別人的權益時,他的原則就不見了。
法律是一個程序,不總能代表所有的正義。它寫得很含糊,有很多可以多方解讀的空間。要走程序時,律師總會建議事主走最「有力」的那一條。簡單直接,不要讓事主在法庭上看起來公報私仇、情緒不穩。
但人並不是機器,如果我要告你時,我心裡當然生氣,巴不得希望你去死,讓你得到比法律所定意的懲罰還更多,因為你浪費我的時間和情緒等無形的東西了。那些無形的成本,難以用錢來衡量。即使官司打贏了,那些損失也未必能夠補償。
女主人一開始就想和男主人離婚,也顯得非常合理了。有很多人,你不是經年累月的相處,你根本看不透他。連那個人他本身,都不會覺得自己有什麼問題。真的是多說無益,相處多一秒都覺得累。
相比起有能力離開這個國家的女主人,女護工的處景就讓我更加同情了。女護工的老公在經濟上靠不住,所以她才懷孕了,還要出來找一份,她根本無法勝任的工作。她杠下了所有人的責任,吞下了不公平的冤屈,還沒有辨法好好地走完這條「法律程序」。
結局是大家都很絕望呀,即使男主人的確是「沒有把人推下樓」。但是,至少是我心裡是覺得,那筆錢,男主人「本來就」活該去賠償出來。但是我也佩服那位女護工,利益當前,她也不會背叛自己的信仰,去撒這麼一小點的情理之中的謊。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神能看透這一切,為正義帶來自動的平衡嗎?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有。我希望那位女護工,某天若果有資源,也有能力的話,趁早遠遠地,離開伊朗這個「偽君子」的國家,離開她那「偽君子」的丈夫,離開她「偽君子式雙標」的工作環境。到新的國家,找到真正有尊嚴的,也佩得上她品格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