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言道「驚悚」時,常會用「讓人害怕、坐立難安」等情緒詞彙來形容,剩下請自行拆片。以敘事工程結構來看,用主觀感受來定義類型不精準。驚悚故事對觀眾來說是情緒感覺,但對作者來說,是一套物理與邏輯上的運作規則。
我將這套規則拆解,作者們就能清楚看出如何操作變數的。本篇文章將剃除模糊修辭,只從邏輯出發,解析如何設計驚悚片。
一、 最核心的定義:兇手得手了沒?
要看懂驚悚片,不需要研究恐怖的氣氛或配樂,只需要鎖定公式:A意圖對B「犯罪」。
這個公式是啟動整個類型的引擎。而決定這個故事到底屬於哪種類型的絕對標準,在於這個犯罪意圖的狀態。
1.1 故事起點:A意圖對B「犯罪」
在驚悚故事中,必定存在一個帶著惡意的主體A(兇手、怪物或組織),並將目標鎖定在一個客體B(受害者n+1)。這裡的「犯罪」是具體的可能導致傷亡的違法行為,例如:圖謀綁架、意圖傷害或準備謀殺。
沒有這個明確的犯罪意圖與具體的施害目標,驚悚的結構就無法成立。
1.2 類型分界線:未遂是「驚悚」,已遂變「懸疑」
判斷一部作品是驚悚還是懸疑推理,最直接的指標就是看這個犯罪意圖是處於「未遂」還是「已遂」的狀態:
- 未遂(驚悚類): 犯罪行為正在進行,但尚未達成最終目的。兇手正在追擊,而被害人正在躲藏、逃跑或防禦。觀眾的注意力會集中在動態的過程,關注「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只要兇手一天沒有得手,驚悚的狀態就會持續。如果角色有多人,就多次重複。
- 已遂(懸疑類): 犯罪行為已經完成。例如受害者已被殺害(受害者遭遇驚悚結束),成為了現場的證據。一旦進入這個狀態,角色的行為會從「躲避威脅」轉變為「搜集線索」。故事重心開始往回追溯「過去發生了什麼事」、「是誰做的」,這就正式跨出了驚悚的邊界,進入懸疑推理的領域。就算受害者有多人,只要沒對主角動手,還是懸疑。
以《驚魂記》(Psycho)為例,女主角在汽車旅館被殺(犯罪已遂),前半段的驚悚逃亡瞬間結束,後半段立刻切換成尋找真兇的懸疑視角。
二、 驚悚情緒的來源:兇手的「手段」
驚悚的核心在於犯罪「未遂」,觀眾的緊張感在於兇手達成最終目的前,對被害人施加的各種手段,就是推動驚悚故事往前走的引擎。
2.1 拉長過程:殺害之前的驚嚇、窺視、追逐與禁錮
如果兇手一出場就直接把主角殺了,故事就結束了。
為了培養「未遂」的情緒狀態漸升,兇手會使用一系列的「手段」來折磨被害人。
從最開始在暗處的窺視、跟蹤,到佈下陷阱,再到正面的追逐、禁錮,甚至是肢體上的凌虐。在真正痛下殺手之前,這些層層疊加的「手段」,才是驚悚片用來操作情緒、製造壓迫感的主力。主角在面對這些手段時的驚慌與求生,構成了驚悚片最主要的過程。
也有濫用政治權勢壓迫以及人數優勢封閉規則的心理驚悚戲碼,但這種比較難做的原因是頂多感受到社死,而不會有直觀的生命危險感受。
會怕社死的人終究是少數中上階層份子。
2.2 兇手分類:用腦策劃的壞人與靠本能的怪物
兇手會使用什麼樣的手段,取決於兇手的設定。在驚悚架構下通常分為兩大類:
- 智識型: 這類兇手擁有具體的犯罪意圖與邏輯計畫(例如連環殺手或犯罪組織)。他們懂得利用資訊落差,用腦袋設計各種陷阱與手段來戲弄誘騙被害人,享受掌控局勢的過程。
- 此型兇手可以主動往角色前進,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創造出熟悉的環境突然不安全的"威脅感"。
- 具備擺明違法但是報警無效的手段增加驚悚波段如:潛入、偷竊、跟蹤、匿名威脅、裝神弄鬼等等。
- 本能型: 這類對手沒有人類的複雜邏輯,他們的行動純粹是出於飢餓、保衛地盤或是純粹的惡意(例如野獸、外星生物或是不死怪物)。他們的手段通常更加直接、粗暴,帶來原始的生物恐懼。
此型兇手潛伏於自己領地,入侵者死,具象出人類對於未知領域的"恐懼感"。
《異形》(Alien)或《大白鯊》(Jaws)——純粹的頂級掠食者入侵,激發生物本能恐懼。
- 無差別大範圍殺傷型:嚴格來說這已經跨越到災難類、動作類型。
三、 開場設定:把主角逼入孤立無援的絕境
了解了兇手如何施壓後,我們必須回頭看一個關鍵前提:為了讓這場「意圖未遂的犯罪過程」能夠成立,故事開始就必須建立不公平的起點。如果主角遇到危險時可以隨時報警,或者能輕易打倒壞人,那麼驚悚感就會瞬間瓦解。
因此,作者必須完成兩件事:切斷外援與剝奪武力。
3.1 移動原因:用各種理由切斷主角的求救管道
驚悚片的第一步,就是建立環境隔絕。要把主角從安全的日常社會,合法且合理地轉移到兇手佔有優勢的封閉區域,像是深山、孤島、密室或收不到訊號的荒郊野外。或是持續創造心裡驚悚,持續使用違法但抓不到的手段脅誘角色進入陷阱。
這個把角色送進絕境的過程,通常透過兩種位移方式來達成:
- 主動移動: 角色基於自己的動機自願前往。例如為了散心去登山、為了省錢搬到偏僻的老房子,或是發情期的大學生跑去野營。這種寫法的好處是能讓主角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步入陷阱,利用主角與兇手之間的資訊落差,慢慢拉長危機即將爆發的懸念。
- 被動移動: 角色遭到暴力強制轉移,例如走在路上直接被擄走或綁架。這種方式省略了前面的鋪陳,直接把主角丟進高壓的環境隔絕狀態中,立刻啟動兇手施壓的過程。
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這些移動理由都不是隨便安排的,它們的唯一目的就是打造一個警察進不來、主角逃不出去的封閉空間。
3.2 武力落差:確保主角打不贏兇手
完成了環境隔絕後,接下來要確立雙方的武力差距。驚悚片的主角最好不要是特種部隊或格鬥高手,就算是也只會產出更強大的兇手,如此往復循環故事就會變成雙方勢均力敵的動作片。
確保「敵暗我明、敵強我弱」的絕對劣勢,創作者在設定角色時剝奪主角的物理防禦力。這解釋了為什麼驚悚片的主角通常是手無寸鐵的普通人。同時,這也是為什麼許多電影會以女性為主角,並安排體格壯碩的男性角色成為第一個犧牲者——這不是巧合,而是一種設計。透過迅速排除掉團隊中的「武力擔當」,能最直觀地向觀眾與主角展示兇手的危險性,並確立那道不可跨越的武力落差。
四、 絕地反殺:主角如何破解死局?
驚悚片如果只停留在兇手單方面的施壓,那故事最終只會走向悲劇。這場博弈的高潮,在於處於絕對劣勢的主角如何扭轉局面。
但在這套嚴謹的系統中,主角絕不能靠運氣得救,也不能突然戰鬥力爆發打贏對手,否則就破壞了前面辛辛苦苦建立的「武力落差」與「環境隔絕」規則。主角要贏,必須合乎邏輯地進行「反殺」。
4.1 反擊武器:放棄硬碰硬,改用「智、巧、敏」
剝奪了體能對抗,主角的反擊武器就只剩下三種:
- 智(邏輯與觀察): 保持冷靜,找出兇手的行為規律、看穿整個封閉空間的漏洞、破解兇手行兇的動機。
- 巧(利用環境): 就地取材,將普通的日常用品或周遭地形,轉換成致命的防禦工具與陷阱。
- 敏(機動與反應): 利用體型較小或靈活的優勢,在複雜的空間(例如地下室、狹窄通道或通風管)中進行極速的躲避與突襲。
這「智、巧、敏」的三位一體,就是主角用來抵銷兇手強大物理優勢的唯一解法。
4.2 兩種贏法:看透兇手目的,或破壞對方的優勢
有了武器,主角還必須精準打擊系統的弱點。合理的反殺邏輯,通常建立在以下兩條路徑:
- 第一條路:拆解意圖。 這主要針對「智識型」對手。主角必須搞懂兇手「為什麼」要進行這場犯罪。一旦抓到了兇手的真實目的、執念或心理盲區,主角就能反向利用這一點,佈下陷阱誘使兇手主動破壞自己的計畫。
- 第二條路:破壞手段。 這是直接針對兇手的「優勢」進行物理破壞。如果兇手靠的是在暗處偷窺,主角就破壞光源或反向監視,抹平資訊落差;如果兇手靠的是環境隔絕,主角的反殺目標就是強行破壞門鎖或修復通訊。當兇手賴以施壓的「手段」被強行切斷,非對稱的劣勢被拉平,主角就能迎來反敗為勝的瞬間。
總結驚悚片的三大辨識特徵
你在寫一個驚悚類故事嗎?
剝開嚇人的音效與畫面,要設計一個驚悚故事時,檢驗三個指標:
- 狀態: 故事的推進是否建立在一個「尚未完成(未遂)」的犯罪意圖上?
- 條件: 主角是否被剝奪了外援(環境隔絕),且面對一個物理上難以戰勝的對手(武力落差)?
- 解法: 主角最後是否靠著大腦與環境(智、巧、敏)來破解危機?
只要這三個條件成立,這就是一部血統純正、邏輯堅固的驚悚作品。
以下就一些作品例子:
《隱形人》(The Invisible Man, 2020年版): 科技新貴前男友(兇手)利用隱身服,潛入女主角的安全領域。他運用極端的「資訊落差(敵暗我明)」與「無法報警的違法手段(裝神弄鬼)」,一步步瓦解主角的社會信任(讓別人以為她瘋了)。女主角最後的反殺,完全是靠「智」(看穿對方的心理執念)與「巧」(利用油漆、鋼筆等環境道具)完成的。
《寂林殺機》(Hush): 面具殺手(兇手)盯上獨居在森林裡的聾啞女作家(主角)。兇手明明可以輕易破門,卻故意切斷電源、偷走手機、甚至把女主角求救的照片傳到她電腦裡。這完全展現了智識型兇手「用腦袋設計手段來戲弄被害人,享受掌控局勢」的特徵。
《鬼店》(The Shining)——為了工作主動進入暴風雪封閉的飯店。
《奪魂鋸》(Saw)或《密弒遊戲》(Escape Room)——醒來就被強制鎖在密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