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舉凡小老鼠→最後通常會逃脫形成家裡鼠患
小烏龜→最後下場就是整個消失或死掉更糟糕是造成生態浩劫(外來種)
蠶寶寶→還沒羽化成蝶,通常在成繭期或者之前就被螞蟻殺掉或者其他不明原因死掉
當然還有一樣逃不出當時小學生的魔掌生物,就是寄居蟹
當年台灣經濟起飛後,物資開始豐富的年代,把自然生命簡化成了「商品」或「贈品」,我們小時候(30年前)沒有 Google,更沒有線上生態紀錄片。大人對自然資源的看法通常是「取之不竭」,所以商人抓、老師不擋、家長買。
有一陣子,不知道是班上哪位同學手裡把玩著剛到手的寄居蟹,莫名其妙地開始其他同學也想瞎養,當然途徑就是學校附近或夜市的商人攤販取得,過不了多久,全班甚至是很多年級紛紛投入,手裡拿著寄居蟹似乎成為一種流行?
那時因緣際會我手裡〝暫時〞也多了一隻寄居蟹,好像是某個同學暫借我?那時小學生的我覺得寄居蟹真神奇,用手指觸摸一下牠縮起來的觸角,牠會跑出來一下又縮回去。(後來才知道那是一種在極度恐懼下的防禦反應。)
至於怎麼飼養,完全毫無概念,那位借給我的同學也沒說,還回去之後我對這個奇怪的生物完全沒有學習或認知到任何生物知識,現在回想起來,可以說是虐待小動物。
至於最後,就像是其他小動物們的結局,想也知道大概是死光了,不是剩殼就是寄居蟹逃脫棄殼後乾枯而死在某個角落。畢竟寄居蟹要近海也要高濕度的環境,要需要脫殼的空間,但小學生給牠們的是乾燥的彩色砂(化學色素)和自來水(氯會灼傷牠們的鰓)包準養不活。
至於這些寄居蟹從哪來,商人們因為免成本的關係,提著水桶就到墾丁、恆春、離島、東北角或東部海岸,當年這些地方的生態極其豐富,居民或商人會趁著晚上寄居蟹出來覓食時,像撿石頭一樣一隻一隻丟進桶子裡。因為是「零成本」採集,所以一隻可以賣 10 塊、20 塊這種連小學生都付得起的價格。
這些都是時代的代價,對台灣的生態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像墾丁、綠島的寄居蟹曾因為被抓得太兇,導致族群一度面臨危機。另外,遊客撿走貝殼,商人抓走寄居蟹,導致剩下的寄居蟹沒房子住,才演變成後來在新聞上看到「寄居蟹住進瓶蓋、水龍頭」的悲慘畫面。
至於現在2026年,經過N多年,環境教育與道德還有懲處發揮了深遠的影響,不少寄居蟹已被觀察在許多熱點已經顯著復育,如墾丁後灣。這幾年台灣推動了很有名的「給寄居蟹一個家」計畫→民眾會把吃完的鳳螺殼、貝殼洗乾淨寄到復育區,讓牠們有真正的房子住。最後,根據《國家公園法》,在墾丁等地私自捕捉寄居蟹,當場查獲罰鍰約 NT$3,000 起跳。雖然金額不算極高,但這幾年執法變嚴,小販不敢明目張膽地大量供貨。
總之,現在的生命教育已經將「寄居蟹是野生物種,不適合人工飼養」當作常識。現在的小孩如果帶寄居蟹去學校,通常會被老師念,甚至被同儕覺得「這不環保、不道德 = 壞」。
今天我跟我姊聊天回憶起小時候校園各種飼養的荒唐事,其中一個受害者就是寄居蟹,所以抒發一下。最後的最後,其實看到寄居蟹的觸角伸出來其實有點小恐怖。(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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