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媽媽打電話來叫我趕快去醫院。
弟弟貓在動物醫院住了一個多禮拜,腎臟發炎、併發肺部感染有積水,狀況時好時壞,好的時候可以自己吃飯、壞的時候會大口大口喘氣,像是隨時都可能喘不過來的樣子。

還很健康的時候,弟弟貓常常跟媽媽到處旅行。
弟弟貓是在我家公寓樓梯間「遇到」的貓。
那時候我還在讀大學、為了豐厚的時薪做著夜場工作,半夜 4 點、喝了點酒回到家,走上樓梯的時候發現角落多了一顆石頭⋯⋯喔不是,一隻瘦不拉嘰的小貓蜷縮在角落,就像是一個被霸凌的小孩一樣,以為只要縮小自己、不會被看見,就不會被攻擊。
偏偏他被一個醉鬼看到了,醉鬼我本人想都沒想,就直接從後頸把他拎起來帶回家。

撿到弟弟貓的那天,他也是這樣縮在角落,他只要想獨處就會這樣縮著。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當時的我沒喝酒很清醒,才不敢做這種會被媽媽打死的鳥事。酒精是強效的中樞神經抑制劑,會抑制大腦皮質的自制能力,換句話說你喝了酒才做的事情,就是平常你想做、但理智上不敢做的事情。
所以男人說他喝多了才不小心把女生帶回家睡,而我喝多了才不小心帶了隻貓回家。

如果我常常沒辦法出門,就是因為被貓佔據了。
這時候我們家已經有一隻狗和一隻貓,狗是我很小的時候就養的、是我們家受寵的小公主,貓也是路上遇到帶回來的,因為是冬天來的所以叫冬冬,而「弟弟」之所以這麼隨性的取名,當時以為只是住一陣子就會送養掉,想都沒想到弟弟貓在我家住了 20 年,而且我家還來了第三隻貓星星,弟弟貓不再是「弟弟」而是哥哥了。
那天早上,媽媽打電話來叫我趕快去醫院。
爸爸在單人病房已經住了一個多月,從一開始還會清醒自己吃飯,到後來只能插鼻胃管和導尿管,又後來醒著的時間非常少,一天只有幾次會睜開眼睛。
當時是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外籍看護遠比以往更難申請到,我辭了工作、白天在醫院照顧爸爸,媽媽負責晚上過夜,通常我會在中午的時候順便帶午餐去跟媽媽換班,可是那天早上 8 點多,媽媽緊急打給我叫我趕快過去,我到的時間大約 9 點半,上午 10 點多的時候爸爸就在睡夢中走了。
還好我有趕過去。
這次我也有趕上。
貓狗的壽命比人類短這件事,我經歷過幾次。
那時候公主狗已經年紀老到我不太記得他幾歲,平常有人回家,公主狗就算已經行動不便,還是會勉強起身迎接,但是那天媽媽回到家,發現兩隻貓異常的安靜、公主狗睡在他平常睡的小床上,很安靜的在大人們都不在的時候,乖乖地睡著了。
冬冬貓登出的時候我們全家都在家,就在客廳一起午餐,老貓冬冬睡在他平常睡的位子,佔據了沙發的一角,我們吃完午餐要開始整理環境,發現平常很愛跟人互動、只要有人開始走動就會跟著走的冬冬貓,完全沒有動靜。
而弟弟貓今天早上自己吃了一點東西之後又睡了一下,然後在睡夢中不再喘氣了。

可能是因為流浪的時間比較久,弟弟貓是家裡最小心翼翼的貓,對任何新的東西都很謹慎,包括新的外出籠。
照顧生病的老人、跟照顧生病的老貓,是完全不一樣的負擔。
生病的老人很煩,真的很煩。
爸爸離開之前罹患帕金森氏症,從一開始肢體不協調、動作遲緩、常常跌倒,到後來因為併發失智症,開始記憶錯置、認知障礙,把晚上誤以為是白天、把小夜燈誤以為是失火,會在凌晨三點起床換好西裝說要去教會,也會在下午五點看到窗外橘黃色的天空,嚇到跑去躲起來以為是戰爭;再到後來因為跌倒撞到頭大出血,然後住院之後再也沒有回家過。
這段過程經歷過好幾年,在他還可以自己行動的時候,他會堅持自己搭公車前往就醫、到後來他沒辦法負荷太長時間的行走,才妥協願意用計程車代步。那幾年剛好是我工作最忙碌的時候,唯一的功能就是負擔所有的費用,主要照顧和陪同就醫的責任,幾乎完全落在媽媽身上,除了要陪他看醫生之外,還必須忍受他因為生病而產生的無助、焦慮和恐懼。在武漢肺炎大規模爆發之前,我存了一小筆錢,辭掉工作改成在家接案,當時爸爸已經瘦弱到大概只剩 40 公斤,走路的時候都需要有人攙扶、有好幾次是我背著他上下樓梯才能出門。現在回想起來,應該在一發現他罹病的時候,就直接請外籍看護到家裡,而不是輕易聽信別人說的外籍看護鬼故事,而放棄這條救援路線。
生病的老貓其實也很煩,三天兩頭會吐、會不小心尿尿在床上,最煩的是因為貓很能忍痛,所以一個不小心就會忽略他的病灶,真的嚴重到被發現有問題才去看醫生的時候,很容易已經回天乏術。如果小心翼翼觀察,發現一點異狀就趕快帶去看醫生,隨便住個院動輒就要幾萬至十幾萬元不等的醫藥費,再加上在家休養可能需要的醫療照護,絲毫不會因為寵物體積比人類小,就變得比較輕鬆。寵物就醫所費不貲,而寵物險的規定很多,即使每一條規定都有其必要性,而且年紀太大的寵物也不能保保險,對於養寵物很久的人來說,只能說是相見恨晚。
如果很不幸的,寵物真的病得太嚴重、醫生會建議安樂死,但有誰真的有資格為寵物決定要不要送走他們呢?寵物不會說話,如果他們自己不想走的話,飼主決定要安樂死會不會太武斷了呢?但是如果飼主沒辦法下這個決定,難道要繼續讓寵物痛苦嗎?
如果飼主可以決定寵物的安樂死,那麼台灣是不是也應該通過,讓一些病重無法自理的人類病患,也可以安樂死呢?

弟弟貓常常這樣遠遠的看著大家,一副不要打擾他的樣子。
即使到現在我已屆不惑之年,對於「該如何面對死亡」還是很困惑。生老病死說得簡單就是四個字,雲淡風輕描寫了一個生命的週期,卻可能是幾年到幾十年的生存軌跡,我們可以為了一個新生命的誕生,興高采烈地大肆宣揚,卻也不可避免的,會為了一個生命週期的結束而心如刀割,然後陷入了到底要不要告訴別人的困境。
如果說出來,得要面對一堆人好心卻不知道怎麼安慰你的窘境,他們說著一些不著邊際的話,你還得為了應付他們的好心,違心卻禮貌性地說聲謝謝;不說出來嗎?那你的悲傷和你當下的無能為力,對你的生活造成的所有影響,又該如何交代?
勞基法規定的勞工喪假,父母或配偶身故給予喪假 8 天、祖父母或子女身故給予喪假 6 天、曾祖父母或兄弟姐妹身故給予喪假 3 天,這個規定又是怎麼訂出來的呢?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為什麼會有天數上的差別呢?明明就有可能,他們都是長時間一起生活的人,一旦不在了都是會影響起居和心情的重要的人啊!
寵物身故呢?養了很久、投注了大量心力和情感養大的寵物呢?寵物身故為什麼沒有喪假呢?難道大家不知道,寵物離世帶來的心情起伏更大嗎?
更重要的是,我們到底該用什麼心情,去面對一件我們都知道一定會發生、卻永遠無法做好心理準備、必然會造成重大缺憾的事情呢?失去金錢可以再賺回來、失去愛情可以換一個新的對象、失去工作可以重新投履歷,失去了人生中特別的人和寵物,該怎麼辦呢?
我沒有答案。

弟弟貓在跟媽媽一起搬到台東、家裡只有他一隻貓之後,才開始有這種比較自在放鬆的姿態。
吾友胎尼在得知弟弟貓走的時候,說了「天使走過人間」,希望我生命中的這些天使都記得,他們還在地球上的時候,有人曾經很愛他們。
從今天開始,我只剩一隻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