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可能解釋不清楚的:移工?義工?外籍勞工?這些名稱能不能說清楚。
當缺工的時候資方向仲介申請外籍勞工這是於法有據,一旦外籍勞工逃跑是不是可以查詢得到,若是查不到,申請的仲介是不是要負全責將逃跑外籍勞工申報移民署或是勞動部依法遣送?這個動作沒做逃跑勞工越來越多。
還有雇主向仲介申請外籍看護,只能做看護的工作,還是可以兼做一般勞動性工作,比如:清潔工。
我就碰到過有外籍勞工白天在當社區清潔工,晚上去醫院當看護。
很明顯的侵害台灣勞工的生存權。
勞動部可能解釋不清楚的:移工?義工?外籍勞工?這些名稱能不能說清楚。
當缺工的時候資方向仲介申請外籍勞工這是於法有據,一旦外籍勞工逃跑是不是可以查詢得到,若是查不到,申請的仲介是不是要負全責將逃跑外籍勞工申報移民署或是勞動部依法遣送?這個動作沒做逃跑勞工越來越多。
還有雇主向仲介申請外籍看護,只能做看護的工作,還是可以兼做一般勞動性工作,比如:清潔工。
我就碰到過有外籍勞工白天在當社區清潔工,晚上去醫院當看護。
很明顯的侵害台灣勞工的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