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抵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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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猝逝後,三百萬遺產稅卻湊不出現金,能用房子直接抵繳嗎?答案是可以,但代價可能很慘。本文從一個複合家庭的真實情境,說明實物抵繳為何被律師稱為「下下策」、股票抵繳的計價爭議、分期繳納的條件,以及延期繳納的時間限制。最後回到一個核心觀念,遺產稅最聰明的解法,是在生前就預留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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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遺贈稅
作為資產稅務專家,針對您提供的案例(2026年2月關於遺產稅追討與擬制遺產分單課徵的最新情勢),這類案件反映了台灣遺產稅制在 113 年憲判字 11 號判決後發生的重大變革。 過去的「共業」體制已轉向「各自分擔」,這對資產階層的傳承布局產生了劇烈衝擊。以下為您深度分析該案例背景下的**「預留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