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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民凱|企安盾 權威勞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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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為企業雇主打造『企安盾』。精通勞基法實務、職災風險轉嫁與薪資結構優化。我只站在資方立場,協助企業主合法合規地排除求職蟑螂與勞資爭議,守護您辛苦經營的每一分利潤。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我就是您最強的企業安心護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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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安盾-企業安心護盾-陳民凱權威勞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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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安盾|資方防禦首選。諮詢:https://line.me/ti/p/@yes1688 陳民凱顧問專為雇主排除勞資風險、優化薪資結構。不服務勞工,僅站在資方立場守護企業利潤。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官網:www.adviso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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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到舊
補教業勞檢的核心敗筆在於「空檔時間認定」與「兼職特休漏算」。 許多班主任認為老師下午 4 點到 6 點沒課就不算工資,但若老師必須「留在班內待命」,這在法律上即視為「受雇主指揮監督」,必須給薪。建立「企安盾」防禦體系,首要任務是在契約中明確界定「休息時間」的自由支配權,並針對兼職老師建立**「比例制
保全物管業並非簽了 84-1 條約定書就萬事大吉!未經勞工局核備的約定書在勞檢面前等同廢紙。解析如何優化薪資結構,避免超時工作導致的鉅額罰鍰。 保全物管業的「84-1 條(責任制)」並非老闆說了算,若未經當地勞工局「核備」,該約定書在法理上無效。 一旦核備失效,工時一律回歸一般勞基法規範(每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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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資爭議的戰場上,我常看到老闆滿臉無奈地跟我抱怨:「陳顧問,員工受傷,我醫療費也出了、慰問金也給了,為什麼他還可以告我沒給工資補償?」 這就是不懂「實務操作」的代價。 一、 為什麼你賠了錢還會被告?《勞基法》第 59 條規定的是雇主的「無過失補償責任」。當你出於好心給了員工一筆錢,卻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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