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宣布推行一項呼應30X30的政策-「其他有效的區域保育措施」(OECM),這項舉措無疑為台灣的生態保育版圖增添了新的可能性,然而,此新政策的推動,也同時引發了部分學者對於可能產生「漂綠/藍」風險的擔憂。本文將深入探討 OECM 的核心概念、解析其潛在的「漂綠/藍」風險,並借鏡近期聯合國海洋會議(UNOC3)的啟示,一同思索台灣如何確保 OECM 能真正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育,避免淪為形式上的「美麗包裝」。
OECM 是什麼?與傳統保護區有何不同?
提及「保育」,大眾普遍會聯想到國家公園、自然保留區等「保護區」範疇,這些區域設立的主要目的即是為了維護特定的生態環境。然而,在全球尺度的保育目標下,僅依靠傳統保護區已顯不足。為此,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於 2010 年首次提出了 OECM 的概念。
簡單而言,OECM 是指「一個在地理上被劃定,且並非傳統意義上的保護區,但其管理方式卻能長期且有效地促成當地生物多樣性的就地保育。」舉例來說,某些由原住民部落依循傳統智慧長期維護的土地、為了水資源管理而劃設的集水區、甚至是特定範圍內的漁業管制區,只要它們的管理模式能實質且持續地為生態帶來正面效益,便有可能被認定為 OECM。OECM 最顯著的特點在於其「彈性」。相較於保護區必須將保育作為「唯一」或「首要」目標,OECM 則不以此為限。一個區域即便其主要管理目的為文化傳承、國防安全或永續漁業,只要其管理措施能同時為生物多樣性帶來正面且長期的成效,就有機會獲得認可。這個概念在國際間至關重要,因為它有助於全球各國在 2030 年前共同達成保護地球上至少 30% 陸地與海洋的宏偉目標,即俗稱的「30x30 目標」。
OECM 為何會引發「漂綠/藍」的風險疑慮?
儘管 OECM 的出發點良善,但其運作機制仍潛藏著「漂綠/藍」的風險。「漂綠/藍」意指在環境或保育議題上,進行表面化的宣傳或行動,但實際上卻未能帶來實質效益,甚至可能掩蓋潛在的負面影響。OECM 之所以容易產生此類風險,主要可歸因於以下幾點:
- 「彈性」定義可能導致浮濫認證: OECM 彈性的認定標準,雖擴大了保育範疇,但也可能被不當利用。試想,若一個區域僅是形式上宣稱具備保育功能,卻缺乏嚴謹的管理規範,甚至與其他開發行為相互牴觸,那麼即便被冠上 OECM 之名,其真正的保育效益恐難以實現。這類似於企業僅為塑造形象而推動表面環保,實則排放廢棄物。
- 達成「30x30 目標」的時程壓力: 全球各國皆面臨在 2030 年前達成 30% 保育面積的緊迫時程。為求快速達標,部分國家可能傾向「量化重於質化」,將一些保育效益不明顯、甚至僅具暫時性措施的區域,倉促納入 OECM,以美化數據,但實質成效卻可能大打折扣。這類情況便可能形成「紙上保育」,徒增報表上的數字,卻未能對環境帶來實際助益。
- 效益評估不易,標準尚待釐清: OECM 要求能證明對生物多樣性保育有「正面且持續的長期成果」。然而,如何明確界定、量化並證明這些「有效性」與「長期性」,往往存在挑戰。若缺乏清晰且嚴謹的評估標準,或僅依賴「預期成果」而非實質驗證,便可能導致某些區域在尚未達成真正效益前,便輕易獲得 OECM 認證。
- 忽略複合式威脅與管理缺口: 部分 OECM 的劃設與管理,可能僅著重於單一面向(例如漁業資源管理),卻未充分考量來自其他產業活動(如觀光開發、航運擴張)在區域內外所產生的累積性生態壓力。若缺乏一套完善的監測與協調機制,確保 OECM 能有效緩解這些多重威脅,其保育成效便可能受限。
綜上所述,OECM 的「漂綠/藍」風險,主要源於其彈性的定義,以及在追求量化目標下的潛在壓力。若缺乏嚴謹透明的評估框架、有效的監測機制,以及跨部門與多方利害關係人的充分參與,OECM 便可能淪為形式上的保育,進而損害全球環境保護工作的公信力。
三、 聯合國海洋會議 (UNOC3) 的啟示與借鑑
在台灣思考 OECM 推動之際,目前正於法國尼斯舉行的第三屆聯合國海洋會議(UNOC3),儘管此次會議並未直接深入探討 OECM 的技術細節,今日開幕典禮上對海洋保育的強調,也對 OECM 的實施具有深遠的啟示:
- 確認 OECM 在全球保育目標中的關鍵地位: UNOC3 強調,要達成全球 30x30 的海洋保育目標,OECM 作為海洋保護區(MPA)的重要補充,是不可或缺的工具。這顯示國際社會對 OECM 在海洋保育版圖中的角色,已有高度共識與期待。
- 重申「有效管理」與「切實落實」的重要性: 會議明確指出,儘管國際間已簽署多項保育協定,但海洋保育的進展仍顯遲緩,癥結點在於「落實不力」。會議反覆強調,無論是海洋保護區或 OECM,都必須是「有效管理」的,而非僅停留在紙上談兵。這正點明了 OECM 潛在的「漂藍」問題,敦促各國必須採取實質行動。
- 關注永續漁業,鼓勵實質保育成效: UNOC3 也特別著墨於永續漁業的管理。許多漁業區被視為潛在的 OECM 類型,但過去也曾有漁業禁漁區被認定為 OECM 後,卻因缺乏足夠證據證明其整體生態保育效益而引發爭議。會議對永續漁業的重視,正提醒我們,被納入 OECM 的漁業管理區,必須能夠真正為海洋生物多樣性帶來實質的保護。
UNOC3 所傳遞的訊息清晰明確:全球海洋保育已不能再僅止於承諾,必須採取更積極、更有實效的行動。這對台灣在推動 OECM 時,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方向:我們必須確保所認定的 OECM 能夠帶來真實且長期的生物多樣性效益,避免淪為僅為滿足數字目標的形式化措施。
共築 OECM 永續之路,你我皆是保育推手
台灣擁有豐富而獨特的自然資源,推動 OECM 無疑是擴展保育版圖的契機。然而,要讓 OECM 真正發揮其潛力,避免「漂綠/藍」風險,需要政府、產業、學術界、原住民與地方社區,乃至於每位公民的共同努力。
身為社會大眾,我們可以持續關注台灣 OECM 政策的發展動態,了解哪些區域被認定為 OECM,並進一步探究這些區域是否確實帶來了保育效益。當我們都成為這項新措施的「共同守護者」,積極參與、提出疑問、要求透明,台灣的 OECM 才能真正成為守護生物多樣性的堅實力量,為全球保育願景貢獻一份真實而有意義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