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喜歡一個人,是心裡住著一個人。
眼神總是不自覺地尋找他的身影,對話中不經意提起他的一切,小心翼翼地藏著心事,又希望對方發現一點點線索。那時候,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期盼,一種靠近的渴望。 走在回家的路上,風吹起了衣角,就像他的笑容掠過心頭。每一首歌都有意義,每一場電影都值得與他一起看。那時的「喜歡一個人」,是深藏在眼底的光亮,是心跳略亂的節奏。
現在也喜歡一個人。
只是,這個「一個人」,變成了自己。變成了獨自喝咖啡時享受的寂靜,變成了獨自旅行時與世界對話的自在。以前是因為他在場,現在是因為我不怕他不在。

原來「喜歡一個人」,可以是喜歡一個人,也可以是喜歡一個人的時光。
前者是把自己交給他人,後者是把自己還給自己。 以前喜歡一個人,是想靠近誰;現在喜歡一個人,是學會與自己並肩。
也許,生命總是這樣兜兜轉轉——我們都曾為誰心動過,也曾為誰失落過,直到有一天,發現最值得深愛與守候的,是那個經歷過愛與孤獨後,仍舊願意一個人走下去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