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系列內容純屬虛構,靈感取自真實制度與網路觀察,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這案子你幫忙送個會簽吧,很單純的協辦,確認一下其他單位願不願意配合。」科長邊喝茶邊說話,語氣平常得像在交代列印報表。
我當時才進機關三個月,還帶著點使命感地點了頭。然後就這樣接下了人生第一場會簽大冒險。
起草文件那天,我特地請教了辦公室的資深同事──蔡姊。她在我們這科快十年了,基本上是全科唯一能一口氣講出哪個單位最近換主管的人。
「姊,這種協辦案的會簽函,你都怎麼寫啊?」
「你就客氣一點,措辭保守一點,別太強勢,他們才會回。」 她沒抬頭,繼續在鍵盤上敲著。
我依樣畫葫蘆,擬了封看起來很禮貌的會簽文,發給四個與業務有重疊的單位。語氣謹慎,措辭柔和:
「請協助確認後續執行意願與支援可能性,俾利本案後續安排作業。」
我自信滿滿地送出了信件,直到開始收到回文──
第一個單位:
「建議轉由主要執行單位統籌後提出明確分工,俾利規劃整體配合方向。」
第二個單位:
「據了解此項任務應為甲處所屬之工作範疇,本處建議暫列知會。」
第三個單位:
「尚未建立執行經驗,爰建議由專責機關另案處理。」
第四個單位:
「經審酌,目前本單位業務尚無規劃相關作業,請轉知主辦單位。」
蔡姊看完我印出來的會簽回文,淡淡說了一句:
「恭喜妳,這叫完美的多點推責。」
我把四封回文整齊附在後面,送進科長辦公室。
「嗯,都沒說不行喔?」
她快速翻過幾頁,語氣像在問:「晚餐吃了沒?」
我猶豫著說:「可是他們好像都沒明確說會配合……」
她笑了:「會簽回來沒反對,代表默認啦。真正想擋的早就明寫“建議另行規劃”了,這些都還算有禮貌了。」
她頓了一下,補了一句:
「你下次可以在文裡寫清楚主辦單位是誰、協辦怎麼配合,這樣他們比較不好閃。」
那天晚上,我打開共用資料夾,把自己那封公文改了一版,備註成「改進草案」。
順便貼了一張圖卡在電腦桌面上:
📌 【會簽公文生存守則】
- 別假裝所有單位都會幫你,請指定主協辦
- 「請協助研議」等於放水流,「請照辦/配合/參處」才有人理
- 每一封看似中立的回文,都是一封不想背責任的聲明
- 如果不先打電話說明,就等著收回一堆「建議轉知」
蔡姊後來經過我桌邊,拍拍我肩膀:
「不錯啦,有撞過一次,之後你就知道怎麼發文了。」
我抬頭笑笑,心裡只想著一件事:
我沒有不會發文,我只是太相信大家會照文件說話。
💬 你也被「會簽」過嗎?還是你是那個說「這不是我單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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