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庇護島在德國是常見的輔助行人穿越設施,在台灣則較為少見,主要原因在對於行人穿越道路的觀念不同。台灣以車流順暢優先,因此不分道路等級,均將行人路段穿越道路的方便性予以限制,儘量集中在路口處理。德國較注重行人需求,會視交通狀況與兩側土地使用,允許行人在路段穿越道路,並提供穿越設施,引導行人使用此設施安全地穿越道路。


上圖的原始路寬扣除人行道、自行車道、路邊停車後,車道寬度原為9.00m,中央庇護島深2.50m,因此車道寬度單向縮減為3.25m。車輛接近中央庇護島時,透過路面標線指引行車動線,庇護島區域的路邊停車帶則改為人行空間,將緣石往車道中心線方向前伸,此前伸之空間需要設置照明與植栽,用於提醒駛近的車輛庇護島的存在。照明是配置在行人跨越車道的動線與接近庇護島的車輛之間,協助車輛駕駛在夜間辨識是否有行人出現,植栽則配置在行人動線後,避免阻礙車輛視線。
中央庇護島的深度,應使在上方停留的行人和自行車與兩側車道保持0.5m的安全距離(見下表)。特殊情況下,例如道路寬度受限或行人量較少時,中央分隔島深度可縮減至小於2.00m(例如1.60m),提供行人與自行車道穿越道路時基本的保護空間。


中央分隔島在配置道路設施、植栽、標誌時,不可阻礙「車輛看見行人」與「行人看見車輛」的視線。基於安全理由,中央庇護島的島頭在白天與夜晚應明顯可見,因此須特別提供照明,特別是有車道彎折設計時。島頭應儘可能使用淺色緣石或白色表面的緣石。

必要時中央庇護島停等區的兩側可設計成部分或全部可供車輛壓過,使偶爾出現的兩側建築物車輛能夠進出,以及因應正常尺寸的庇護島所無法處理的大型車輛行駛軌跡,但是此時在島頭沒有高低差的情況下,仍須維持庇護島設施的可辨識度。
行人庇護島將跨越道路的過程分成兩個階段,讓每個階段只需觀察一個方向是否有來車,並在兩個階段間提供安全的停等空間。透過這樣的設施,引導行人從路段任意跨越,變成集中在庇護島跨越,無須走到路口;同時也讓汽機車駕駛在路段行駛時,能明確認知是否有行人穿越而提高警覺,是兼顧人性需求與改善交通安全的有效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