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例如,在中晚期的包稅制度普羅尼亞制失控後,我們可能會預期,被稱作「Paroikoi」的小農會淪落為農奴一樣的存在,失去人身和土地買賣自由,就這樣一代又一代依附在土地和領主上,傳承下去。
實際上在尼西亞帝國時期的文獻,卻會發現:這些Paroikoi居然是能買賣土地的。
Paroikoi把土地轉手後,原本對領主應負的許多責任就轉移到買主頭上。脫產的Paroikoi想去哪,就隨便他:他要從士麥那搬家到尼西亞也是他家的事。
那是不是脫產的Paroikoi就跟原領主沒關係呢?那好像也不是,法律文件上繼續寫有他對領主應負的稅金與勞役。土地買主變成像是代理責任人。
而由於每個地方的農村社會差別很大,所以paroikoi跟領主間的權力互動方式也大大不同——這就更顯得難以把這一時期的社會制度,劃分成一個清楚的樣態了。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拜占庭學者相當拒斥使用「拜占庭封建化」這個詞彙,確實越深入了解,會感覺把這個詞彙套用過來,遮蔽的東西比澄清的東西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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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Michael Angold, "A Byzantine Government in Exi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