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吃火鍋,閒聊內容不外乎就是工作,戀愛,無聊事。他們對我的戀愛事蹟都了解得七七八八,因為基本上如果我有喜歡的人,在聚餐上,也會透露一下。那個她在我心中,有那麼的特別,還有吸引我的地方。
當我失落時,他們也會給予不同的建議和鼓勵,反倒有一次,朋友問我。
[為什麼不嘗試交往?]
以他的描述就是感覺對方是一個不錯的異性時,就跟對方提出交往,不太需要有戀愛感,因為這樣才知道自己想要的對象。
聽起來有點渣,但卻不失為一個方法,因為會讓自己了解,自己其實希望要一個怎樣的伴侶,因為在不同的戀愛中,你會了解自己需要一個怎樣的人,去陪伴自己的未來。
但最後我沒有這樣做,繼續把單身日子加長,原因非常簡單,就是感覺在騙對方,同時付出假感情也是我不擅長的事。
為填補[伴侶]的空缺而[交往],基本上只是為填補自己的心靈空缺,而且行為和模式上跟真正喜歡也會有不同。
我愛的人,我會主動了解對方的喜好,生活細節,想了解對方更多更多,還有更多,這些都不是能假扮的,如果要我裝出來,我會很辛苦,同時也不會自然。
你可能會說,不嘗試怎會知道自己喜不喜歡,但其實在跟對方成為朋友時,我就已經慢慢了解自己的內心,有沒有對對方產生戀愛感,在跟對方不斷的互動,我是清楚自己,想成為對方身邊的什麼角色。
感情對我來說不是要來就來,我會在發現對方某些特點後,這些特點是每一個對象也不同,有的是文筆溫柔,有的是[認真和努力],每一個對象吸引我的地方都不一定相同。共通的只是我對她們有一定認識後,才發現自己被[她]這個特點吸引了,而喜歡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