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但歷史真的能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嗎?
我最近閱讀《課綱中的世界史》,其中一篇討論「啟蒙與革命」,將時代背景置於法國大革命之後、羅伯斯比恐怖統治陰影下的蘇格蘭思想界。那是一個充滿張力的年代:君主與共和的對立、進步與平等的拉扯,以及宿命論與個人責任的衝突,同時在政治與思想層面交織。
文中提及的核心人物之一,是蘇格蘭啟蒙思想家亞當.佛格森。他一方面倡導「蘇格蘭民兵運動」,藉此爭取政治平等、反對專制;另一方面,卻支持合併後的聯合王國憲政體制,主張不平等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在他看來,歐洲文明相較於所謂的「原始部落」更為進步,而這種進步具體表現於商業社會的繁榮與分工體系。
十八世紀的歐洲,大量來自「新大陸」的見聞流傳,其中最令歐洲人震撼的,是這樣的描述:不信奉基督教的美洲原住民,卻能進行清晰嚴密的理性論證;缺乏希臘民主與羅馬法治傳統的社會,有些甚至比歐洲更加平等,擁有議會制度,女性也能參與公共討論。這動搖了歐洲對文明、理性與進步的既定想像,也迫使思想家反思:歐洲社會,真的如自己所相信的那樣自由與平等嗎?
在這背景下,盧梭提出「自然狀態」的概念。他相信,在人類最初的自然狀態中,人與人之間平等且自由,既無政府壓迫,也不存在後天建構的階級。對盧梭而言,文明使人墮落。法律、財產權與社會結構雖被稱為進步,實際上卻保護少數人利益,剝奪多數人的自然平等。人類每邁向文明一步,也同時遠離原初道德情操——互助、利他與同情。
佛格森在親眼目睹法國大革命及羅伯斯比恐怖統治後,對此提出強烈反駁。他看到理性革命如何走向極端,甚至僅因「不夠革命」就可能被處死,因此批評盧梭思想「非歷史的」——整盤式否定歷史連續性,將文明視為背叛自然狀態,抹消歷史演變的正當性。
在佛格森看來,不平等並非道德墮落,而是社會自然演變的產物。隨商業文明發展,技術與勞力分工精細,社會結構必然分層。當人口與經濟規模擴大,不平等便隨專業分工浮現。個體能力與性向的差異,使結果上的不平等幾乎不可避免;沒有不平等,政府、秩序與社會組織難以存在。
然而,佛格森晚年完成《羅馬共和興亡史》時,警告英國公民:不要讓商業繁榮與國家擴張,最終導向專制主義。這正是文明社會可能走向衰亡的關鍵危機。
我想追問的是:在十八世紀,當思想家爭論理想政體與社會形態時,有一群人卻被系統性遮蔽——而他們,恰是啟蒙反思的重要觸媒:美洲原住民。他們真的落後嗎?狩獵採集社會,因規模小、缺乏國家機器,就必然低等嗎?歷史若以文字為起點,但文字同時是課稅、治理與控制工具,一個迴避文字、避免權力集中與階級分化的社會,真的應被判定為「不文明」嗎?或歷史敘事本身,就是國家用以說服人民接受不平等的防線?
遠離學生時代許久的我,回看啟蒙,它不再只是通往法治、共和與民主的里程碑,而是一個關鍵時刻——歐洲社會被迫重新思考「政治生活本身」,從美洲原住民身上重新拾回人之多元性質。
閱讀佛格森思考蘇格蘭問題,我不自覺將問題對照當今台灣。在物質豐饒的世界,我們真的更進步、更平等了嗎?冷戰後市場至上化,貧富差距擴大,出身往往比努力決定命運;民主制度難以處理資本波動,社群媒體推播與政黨惡鬥,使公共討論高度極化。在全球氣候變遷時代,身處晶片製造核心的台灣,又應承擔怎樣的社會與個人責任?
歷史無法給出標準答案。但它能提醒我們:當回望過去,其實是因為當下經驗某種不安。書中一句話我非常認同:人類通向未來的每一步,都處在漆黑之中;某些民族成就非凡,源於人的行動,而非計畫;唯有持續行動,未來與歷史才被創造。
也正因如此,唯有反思自身與歷史,歷史才成為有用的知識。或許,是時候將啟蒙精神重新帶回台灣——不是市場至上的成長神話,而是重新學習曾在原住民族社會中實踐的價值:共善、平等,以及對祖靈與自然的敬重。讓被體制消耗的人性重新被找回,也讓在都市叢林中失根的人,重新找回與他人、與世界連結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