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一個人的過去,總有一種超越時間的錯覺。
托文字的福,無論最開始發明文字的人,是為了記錄剖開了幾個羌人,供奉祖宗,還是僅僅要表示自己可以與天上的老祖宗溝通,都讓我們有了一種奇特的工具。不再依靠記憶,也不必只能聽某幾個人在唱。只要我們學會一種語言,就可以躲在自己的小黑屋,慢慢去跟隨已經逝去的一段時間,靜靜度過某個人的一生。
很快。
又很慢。
我們只是翻過一頁,那個人的青春就已消失,額頭爬滿歲月的藤蔓,而眼中只剩下不好也不壞的生命果實。如一支蠟燭,我們可以無數次地點,但每次點起,都已不是那支早已燃盡的過去。
奧威爾這樣開頭,他說:
「巴黎,金雞大街,早上七點鐘。街上傳來幾聲憤怒又略帶氣哽的尖叫。在我住的地方對面經營一家小旅館的蒙西太太走到人行道上,和住在三樓的一個房客吵架。她光著腳丫,趿著一雙木屐,披散著一頭灰發。蒙西太太罵道:?“臭婊子!臭婊子!我告訴過你多少次了,不要把蟲子碾死在墻紙上。你以為你把整個旅館買下來了嗎?你怎么就不能和別人一樣把它們扔出窗外呢?他媽的,你這個賤貨!”住在三樓的女人回了一句:?“母牛!”接著,兩人鬧哄哄地吵了起來。街道兩邊的窗戶都打開了,半條街的人加入了爭吵之中,一直吵了十分鐘,然后戛然而止,因為有一隊騎兵經過,大家都停了下來,觀望著他們。」(《巴黎倫敦落魄記》)
你不會想到,關于想象中的巴黎,也曾有過這樣的事。
但你也可能不會覺得驚奇,除了你是那種愛向往外跑的人,大概就是你早已明白,人和人之間的差距,往往比一杯英國茶和中國茶的差距,要更小。所以,如果我們自己就能這樣下三路地吵架,為什么在某個異國,就不可能出現這樣的人呢?
如果真有那么大不同,反而會讓我們驚訝起來了。
我唯一的遺憾,大概就是譯者沒辦法真正精確傳遞那些異國語言中的粗野。正如我不認為「母牛」就可以抵得過「賤貨」。沒辦法,我們都不是一個巴黎人,而巴黎人也不會照顧外鄉佬,然后給出一些足以讓我們感同身受的粗話。
抱歉,在這一點,粗話可能更有本國風味。
英國人有英國人的,日本人有日本人的,甚至就在一國之內,也不妨各自有各自的小甜點。粗話需要默認的共通屬性,所以它無需遷就于跨平臺的應用。所以,粗話也很容易發生變化,輕易就可以又有力,又深刻地讓敵手,火冒三丈,深受侮辱。
沒有人身上是完美的,如果沒有頭上的瘌痢,也不妨直指對方的未來霉運,若是這個人過于百毒不侵,那還可以說說他的親戚。只要在三界內、五行中,孫悟空也要忍受緊箍咒。可見粗話的魔力,雖然抵不過時間的磨洗,但在蹦出石頭的那一刻,確實可以搖撼天宮,招引出順風耳、千里眼的打探。
不過,我們跟隨一個人的過去,并不是真地要細細研究這些粗話。我們只是像某個孩童,一點多一點,搭建起想象中的那段歷史。街道是什么樣,飯館是什么樣,墻紙干凈嗎?花樣如何?女人粗蠻嗎?容貌如何?當這個男人看著一切,到底心底升起高尚的憐憫,還是卑鄙地狂喜?那段巴黎歲月,真地讓人好奇,可好奇過后,我們能記住的,又有幾分是我們真正關心的事呢?
能夠制止流言的,往往是下一條流言。
那么制止吵架呢?
要么失去力氣或興致,要么來一場更高能量點的活動——吵架也好,騎兵經過也好,總之人們對于無聊的恐懼,往往大于了解現在,也大于了解過去。所以,要引起一個人的興趣,最好就是給他一次新鮮的八卦。歷史總是會提供你更多細節,而這些事,不會在他人的講述中輕易出現。誰也沒辦法代替別人進入自己的河流,所以想要教化全人類的想法,不是淪為空想,就是異化為恐怖。
這樣一想,也許吵架的房東和房客,更適合進入天堂,因為她們從未不依不饒,而是愿意接受生活給出的一點小亂子,并且在其中得到一種近乎同謀的歡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