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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高中的生存法則——我與我的中二父母
九月的清晨,空氣中帶著一絲涼意。十六歲的林幸平站在玄關的穿衣鏡前,繫上了深藍色的領帶。挺拔的高中制服、修長的腿型,再加上那張遺傳自父母優點的冷峻臉龐,讓他看起來就像是從漫畫裡走出來的校園男神。
門口,林子豪和小雨並肩站著,兩人的眼眶竟然都有點泛紅。
「哇……」
小雨走上前,替兒子撫平了衣領上的最後一道皺褶,語氣充滿了不可置信的感嘆,「想當年你爸穿這身制服時,看起來就像個剛從土裡拔出來、還沒洗乾淨的大白蘿蔔。沒想到基因改良這麼成功,我兒子穿起來竟然這麼帥。」
「喂!」
林子豪不滿地抗議,試圖挺起已經有點微凸的小腹,「我那時候走的是『憂鬱文青』路線好嗎?那是頹廢美!幸平,聽爸的,到了學校如果有女生跟你是告白,記得先問她家裡有沒有養貓,這很重要,這關係到你未來的家庭地位。」
幸平冷冷地推開了老爸搭在他肩上的手,臉上沒有一絲表情。
「爸,不需要。」他背起書包,語氣平淡,「我已經跟班導師申請過了,緊急聯絡人欄位我填的是奶奶。因為我怕寫你們的名字,學校會以為我是從哪個馬戲團逃出來的表演者。」
雖然嘴上說著嫌棄,但林幸平的高中生活註定無法擺脫這對父母的陰影。
社團博覽會那天晚上,家裡召開了緊急會議。
「加入籃球社啊!」林子豪激動地揮舞著空氣投籃,「揮灑汗水!那是男人的浪漫!那是青春的肉體碰撞!」
「加入熱舞社!」小雨不甘示弱,「學一點 locking 或 popping!這樣你以後結婚——如果有人肯嫁給你的話——才可以在婚禮上表演,不用像你爸當年那樣,只能上去表演吞火,還把眉毛燒掉一半。」
幸平坐在沙發中央,推了推鼻樑上的金屬框眼鏡,拿出了一張社團報名表。
「我已經加入了『法律與邏輯辯論社』。」
「哈?」父母同時發出疑惑的聲音。
「因為我發現,」幸平冷靜地分析,「唯有精通法律,熟悉民法與刑法,我才能在這個充滿家暴(主要是鎖喉)與非法侵佔(主要是私房錢)的家裡活下去。這是生存本能。」
校慶當天,林家的「全明星陣容」再次震撼了全校。
小雨穿著一條超短的牛仔熱褲和露肩 T 恤,化著精緻的妝容,看起來根本不像媽媽,倒像是幸平的大學姐姐。而林子豪則戴著一副黑超墨鏡,穿著黑色緊身 T 恤,試圖裝成某個明星的貼身保鏢。
「幸平,」一位同學走過來,眼神在小雨和林子豪身上來回掃視,一臉驚訝,「這兩位是……?」
幸平深吸一口氣,在心裡默唸了三遍「我不認識他們」,然後面無表情地介紹:
「那位是我家的長工,旁邊那位是我家養的寵物猩猩。他們正在進行一項名為『假裝是正常父母』的社會實驗,具有高度攻擊性,請不要餵食,也不要跟他們對到眼。」
「臭小子!」
小雨哪受得了這種污衊,直接衝過去,熟練地勾住幸平的脖子,用力揉亂他的頭髮,「你在亂說什麼!我是你媽!親生的那種!你看這鼻子,多像!」
同學看著年輕得過分的小雨,再看看一臉老成持重的幸平,腦中的邏輯線斷了。
「……幸平,你媽真年輕。」同學吞了口口水,壓低聲音問道,「所以,傳說中你爸是你媽領養的哥哥……這件事是真的嗎?」
高二那年,幸平破天荒地帶了一個女同學回家討論報告。
女孩長得很清秀,說話輕聲細語。兩人在客廳的茶几上攤開了筆電。
而廚房的門縫後,兩顆腦袋正鬼鬼祟祟地疊在一起。
「老婆,」林子豪壓低聲音,興奮得像個特務,「妳看,那女生長得有點像妳小時候耶。妳說我要不要現在衝出去,表演一下當年我是怎麼『威脅』妳當我女朋友的?給兒子一點技術指導?」
「你閉嘴!」小雨狠狠踩了他一腳,「你是想讓兒子這輩子都交不到女朋友嗎?那種流氓招式早就過時了!看我的,我要去送果汁,順便刺探軍情。」
於是,小雨端著兩杯柳橙汁,臉上掛著極其溫柔、甚至有些慈祥的微笑走了出去。
「哎呀,幸平,」她將果汁放在桌上,聲音甜得能掐出水來,「這位漂亮妹妹是誰呀?我們家幸平脾氣不太好,又遺傳了他爸的呆頭呆腦。如果他欺負妳,妳儘管跟我說,阿姨幫妳教訓這隻『小猴子』。」
正在打字的幸平手一抖,絕望地把考卷蓋在臉上。
「媽,」他的聲音從紙張下悶悶地傳出來,「求妳了,果汁放下,人出去。順便把躲在冰箱後面偷看的那個『保鏢爸爸』也帶走。你們的呼吸聲太吵了。」
時光飛逝,轉眼間到了高中畢業典禮。
禮堂裡人聲鼎沸,冷氣嗡嗡作響。幸平作為畢業生代表,站在講台上致詞。
他看著台下。林子豪因為太激動,正拿著老舊的錄影機,鏡頭卻不小心對準了自己的鼻孔;而小雨因為重感冒,正拿著老媽(奶奶)塞給她的一片大白菜葉子當手帕,在那邊擦眼淚擤鼻涕。
這一幕荒謬而真實。
幸平微微一笑,放下了手中的演講稿。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我的性格這麼冷靜、這麼講究邏輯?」
他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傳遍了禮堂,「那因為我生在一個隨時會爆炸的家庭。我的父母,是這世界上最不按牌理出牌的生物。」
台下的家長們發出了善意的笑聲。
「但他們教了我一件最重要的事:人生不一定要有標準答案。就像他們,雖然在法律上曾是『兄妹』,但他們卻證明了,只要有愛,他們能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夫妻』,最好的父母。法律和常理都只是參考,唯有那份願意互相陪伴、互相吐槽的心意,才是真實的。」
台下的林子豪和小雨,這一次沒有吵架,也沒有互相吐槽。
林子豪伸出手,摟住了小雨的肩膀。小雨吸了吸鼻子,將頭靠在了他的胸口。雖然他們的眼角多了幾道細紋,林子豪的肚子圓了一圈,小雨的頭髮也白了幾根,但那種「命中注定要糾纏一輩子」的默契,依舊在空氣中燃燒。
夏天結束的時候,幸平收到了外地法律系的錄取通知單。
搬家那天,陽光很刺眼。林子豪幫忙把最後一箱行李搬上車,小雨則站在門口,手裡捏著那隻傳家之寶「尖叫雞」,似乎在猶豫要不要讓兒子帶走防身。
「爸,媽。」
幸平轉過身,看著這對站在老公寓門口的男女。
「我不在家的時候,你們吵架要克制一點。」他推了推眼鏡,語氣一如既往的冷靜,眼底卻藏著深深的不捨,「如果真的打起來,記得打電話給我。我會幫你們寫好和解書,律師費打八折。」
「臭小子,快滾啦!」林子豪笑罵著揮手,眼眶卻濕潤了。
「在外面別被人欺負了!」小雨大喊,「要是有人敢欺負你,媽立刻殺過去鎖他喉!」
車子緩緩啟動。
林子豪和小雨站在原地,看著兒子長大的背影漸行漸遠。他們對視一眼,林子豪自然地牽起了小雨的手。
「老婆,」他說,「我們是不是老了?」
「是啊,」小雨靠在他肩上,「但只要你還在,我就能永遠當那個任性的妹妹。」
「那我就是那個永遠被妳欺負的廢物哥哥。」
在這個充滿了大白菜、尖叫雞與法律條文的家裡,這場荒謬而甜蜜的喜劇,或許永遠不會有落幕的一天。這,就是他們最精彩的人生劇本。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