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前半本,作者其實都橇不開林于如的嘴。為了從林于如口中問到她的人生故事和本人對真相的說法,作者和她往來很久、各種攻防,過程中不但給她小額金援,還被求婚了!!!
看到林于如向作者提出要同性結婚以便進行後續訪談的建議時,我忍不住脫口而出一句:「什麼鬼?!」但接下來看到她自述的人生經歷之後,也就知道她怎麼會有這種異想天開的想法了。總之,後來林于如寫了十萬字的「自傳」給作者,看完她的自述,只能說對她個人的遭遇和女性的觀念與命運很感慨。如果要正面思考一下,那就是反觀我自己的人生,活到現在我絕對稱不上人生勝利組,但基本的人生結構或條件是有的,完全可以打起精神好好活!
至於林于如案的真相,依她自己的說法,有兩個關鍵事實與媒體所述不同,其一她的媽媽並不是她為了保險金謀害的,而是她老公劉宇航失手意外致死;其二她的婆婆也不是被她謀財害命的,而是劉宇航因積欠賭債把腦筋動到自己親媽的保險金上去了。
說回「小額金援」這件事,在作者筆下,記者和受訪者之間似乎應該維持一種不涉及利益交換的純粹關係。但我不禁好奇了,林于如是不是不知道有一種東西叫「稿費」?從勞務報酬的角度而言,報社或出版社向撰稿人邀稿,而林于如交了十萬字的稿子出來,是否大可要求一筆稿費?
作者一再暗示林于如走到殺夫這一步可能是女性在結構壓迫之下的結果,但身為一個在出版業被剝削了二十年的文字勞工,我不免質疑:拿一個冠冕堂皇的偉大理念要受訪者無償付出文字勞動,算不算是文字產業習以為常的結構剝削?
以下摘句:
「哪一種建築物收藏最多的夢?學校?戲院?電影院?圖書館?可不可能是監獄?」——約翰・伯格
「人的選擇不會無跡可尋。」
「這些個案可以既是『一個人』,又是『每個人』嗎?」
「動機藏於心,如何攻克?」
「死亡不是句點,而是問號。問號勾連人的起伏與選擇,若願意沿這條蜿蜒的曲徑探詢,往往能看見命運與自我的高度糾葛。」
「也許是上天的安排,又或是再次的捉弄,直至今天我的人生中我所失去的、受過傷害的次數,已經讓我連想都不敢去想、也不想去想了。」——林于如給作者胡慕情的回信
「林于如生命出現第一次崩裂,和那位姊姊一樣同是十七歲。至於一路滑坡,也是在依附於伴侶之後。」
「所謂生活,會有很多起起伏伏、很多需要一起承擔跟面對的責任。而人之所以會想要去承擔這些責任的折磨,沒有愛是辦不到的。」
「故事就是人生命的一部分。是她的經驗、她的記憶、她的反省、她的領悟。故事就像是人身上的一塊肉。」
「我可以把這件事情講出來嗎?如果大姊知道了以她的個性絕對會找我哥哥算帳,可是這件事情讓我媽知道了她一定會受不了,而且我媽也奈何不了我哥,如果她沒辦法接受,出了什麼事,我不就成了害死我媽的凶手嗎?」——林于如自述
「在她口述的故事版本裡,可以窺見隔代教養、性別傾斜、家庭暴力、家內性侵、同性戀、賭博、貧窮、工殤、乃至婚姻情感等家庭課題,這些議題,分別幻化為各種事件,像受到指令一般排序出現在她生命中。」
「敘事的極限,是人終將摘取自身深刻記憶或認知的片段來陳述。」
「將自身課題託付給他人使她總是所遇非人。」
「林于如的『自傳』顯然濃縮許多台灣女性共同的遭遇——浪漫愛的幻想、家庭重擔、反覆墮胎、家暴、婚內性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