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黨產會追徵國民黨黨產,官司再度敗訴產,凸顯轉型正義的不正義。然而,目前執政黨高舉的轉型正義與正義有何異?
促轉會於2022年提出的《任務總結報告》中指出:「轉型正義在國際間的實踐方法固然樣貌不一,但『轉型正義』概念本身則有其一貫的核心意旨。『轉型正義』所稱之『正義』,是站在確認人權的普世價值,以及在此基礎上要求國家統治權遵守法治原則的立場。」
問題是,若正義是奠基於人權普世價值的法治原則,那麼在人權成為普世價值之前,甚至在17世紀笛卡兒提出現代主體哲學之前,難道都沒有正義?又普世價值即便普世,在眾多普世價值中,人權何以作為普世價值的最高價值?還是其僅是眾多普世價值之一?
柏拉圖於《理想國》中區分四種德性:節制、勇敢、智慧及正義,分別對應於生產者、衛士以及統治者。正義則是前三種德性的協調關係。亦即,正義是不同德性間的協調關係,是整體而非個別間的關係。
作為協調關係的正義,不只有協調轉型關係的轉型正義,還有居住正義、性別正義、司法正義、分配正義等不同協調關係。故轉型正義既非唯一的正義,亦非最高的正義,更非與其他正義「無關係」的正義。
另價值、正義或民主,都是在「脈絡」中發展才得以可能。如同柏拉圖在晚 期著作《智者篇》中,一改早期對理型「不變」的立場,轉為辯證(變動)的立場。因為思想「活動」是辯證的,透過思想活動「思考」的理型亦是辯證的。
換句話說,在民主化的過程中,有其過程的正義,如:蔣中正為施行《中華民國憲法》後,經國民大會代表投票選爲第一任總統(間接民主)。民主並非一步到位,故不可以今日的正義,獨斷地、去脈絡化地論斷過去的正義。彷彿其發展可跳脫脈絡,或將其對象化的用更大、更高的正義否定過去的正義。忽略其仍在思想活動的辯證過程中,並朝向開放的未來。
可惜的是,目前執政黨的轉型正義卻是高於一切正義的、唯一的(奠基於普世人權的法治原則)、去脈絡的(否定過去的民主化過程)、封閉的(與其他正義無關係)、線性的(進步史觀,認為現在的正義較過去進步、正確)、靜態的(非辯證的),而非作為協調關係與促進族群融合的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