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思考轉職,我一定會問這個問題
「在現有的職場裡面,有沒有什麼內部轉換的可能?」
為什麼重要?因為,「辭職」是帶有成本的。
沒錯,我們必須抓住想要的生活。
但事實上,現實還是存在。
離職的現實
當你離開警察職場,你需要考慮:
職場資本
過往累積的實務經驗、知識與技巧,在轉換後價值可能會縮減。
我並不會說他是歸零,但一定必須重新翻譯,並且加入新的職場語言。
警察,是個封閉的體系。
這代表我們的專業性,同時也換來「轉職摩擦」
內部轉換的潛在好處
有一名個案,在台北的外勤單位過得很不快樂,一直在思考「轉職」。
但在需要時間準備的狀況下,他試著先轉換環境。
回到南部,離家近,工作量也下降。
也許,問題不會全部解決,但是他成功在需要「準備時」好好緩衝。
有時候,待久了,你真的會看不見希望。
這時候,簡單的環境重塑,會是一劑「緩效止痛針」。
但別忘了,你的目標還在。
警察內轉的完整地圖
如果要做內部轉換,我們到底有什麼選擇?
學長不會知道,所長不會知道,但我願意思考看看。
以下,將會利用工作內容、性質來區分。
外勤單位
外勤單位,就是「派出所」,基層警員的練功場。
平常工作內容不外乎:
- 處理轄內的刑案110通報
- 為民服務、排解糾紛
- 交通案件
這個職位,會與人產生大量互動,我們在這裡社會化,成為一名真正的警察。
交通單位
專責交通工作的警察,在分局、警察局下各有「交通大隊」與「交通分隊」的編制。
主要工作內容,皆與交通有關:
- 最大宗車禍處理
- 交通稽查
- 有些單位可能會碰刑案
交通警察,相較於一般外勤,較有獨立性、單純化工作。
他們的工作與派出所距離最近,也必須與民眾接觸,執行第一線工作。
交通警察,體系裡也有一個獨立單位,即「國道警察隊」。工作場域在國道,但體制、文化與氣氛,與一般外勤交通單位不同。
內勤單位
警察各層級單位,都有大量業務、專案要推行,因此也必須有「文官性質工作」。
警察業務,被區分成不同組別科室,部個組別科室處理的文書、專案計畫不同,簡單蒐集包括:
- 地方分局:會計、人事、秘書室、交通、民防、保防、防治、督察、行政。
- 局本部:政風、保安、訓練、外事、後勤、犯防、公關、資訊。
身為文官單位,很多內勤單位上著跟一般公務員一樣早八晚五的穩定工作型態。
但對基層警員而言,進入內勤單位需要機運,無法正常填調,成為警官通常會有很大機會進入內勤單位。
刑事警察
各層級警察機關,基本上都會有刑事警察人員,專責刑案偵破,同時也是與司法單位對接的窗口。
他們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 處理刑事案件
- 偵查技巧使用
- 處理刑案公文
刑案人員,著便服、攻堅、破案,是不少警察的嚮往,但同時現今的基層刑警單位面臨過勞問題。
特殊警力
特種任務警力,中央層級有保一維安特勤隊、刑事局除暴特勤隊,縣市層級則是霹靂小組。
經過特殊的體力、戰術訓練,有精良裝備,能夠處理,複雜、武裝案件。
工作內容:
- 攻堅: 武裝、持槍要犯的圍捕與攻堅。
- 反恐: 反劫持、反人質劫持及突發事件。
- 支援一般警察單位: 支援常規巡邏、臨檢,也支援地方案件執行。
工作內容獨重戰術以及武裝力量,操作性、體力要求高。
特殊管轄單位
「特殊管轄單位」,是在地區之外,依照場所、案件類型等特殊項目,
分配管轄的單位集合。
這類單位的分佈涵蓋了警政署下的各個層級:
1. 警政署直轄單位:
- 各保安總隊(戍守特殊場所,支援陳抗等多元工作任務)
- 鐵路警察局(高鐵、台鐵)
- 港務警察局(各港口)
- 國道警察局(國道)
- 航空警察局(機場)
2. 縣市政府警察局,下轄單位:
- 保安警察大隊(支援臨檢、戍守特定場所)
- 少年警察隊(少年案件)
- 婦幼警察隊(婦幼案件)
這些單位,依據地區性工作任務性質多元,但共通點通常是勤務較單純。
其他警察單位
警察單位中,有些單位需要不定期甄選程序,因此資訊較少。
例如:
- 警察通訊所
- 民防指揮所
- 警專、警大
- 警察廣播電臺
- 警械修理廠
- 警犬隊、騎警隊
- 勤務指揮中心
結論
內轉,是警察職涯諮詢裡,最低成本的轉換手段,
他可能帶來「安頓身心」以及「建立緩衝」等不同的正向作用。
無論如何,轉職是需要長時間探索累積的過程,
找一個安穩的單位,不代表逃避,但重點是你不能放棄面對問題,持續學習。
當下的壓力可能會將你溺斃,
也有可能讓你做出情緒性決定,
穩下來,你才有餘裕看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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