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銓與光焱,看起來都是相當好的公司。尤其是汎銓,從專利資訊來看,研發核心一直相當完整。光焱的話,目前專利申請則還是以太陽能相關為主。
汎銓雖然有營業秘密訴訟的經驗。但專利訴訟高度仰賴技術專業及對專利法之理解 (甚至連法官都要經過特別訓練,外加技審官之輔佐),一般律師較難熟稔,而汎銓所委託之律師,從公開資訊來看,似乎並無專利訴訟經驗,事務所也未聘用專利師協助相關分析。光焱同樣沒有打過專利訴訟,不過卻有一位具智財碩士學位的前法官獨董,對專利戰的理解應該不低。因此雙方從判斷敵我情勢、訴訟代理人之選任、專利訴訟的策略運用,就有可能出現高低之別。事實上,這從光焱被告之後的回擊速度,似乎就可看出端倪。
汎銓專利的範圍,在前一篇貼文中已有分析,就不再贅述。未來訴訟關鍵,可能在於光焱的「高光譜成像技術感測模組」,是否還是有可能搭配類似金相顯微鏡的元件或技術?若有,這個功能是光焱所開發,還是由宜特所整合?這有時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問題。另外,專利請求項中還有許多限制條件須逐一核對。
持平來看,訴訟中這兩家公司,都是做 B2B 的生意,而且最大客戶還是同一家企業。因此即使汎銓獲勝,最後可能還是要遵照帶頭大哥的安排 (可以考古一下當年,蘋果是如何介入大立光與玉晶光的專利侵權訴訟,而後來兩方的市占率又發生什麼變化)。
換句話說,由於這個產業鏈過於緊密、集中,無論如何,都不太可能有一方把另一方完全踹出市場。較可能的結果,是雙方的設備都會出貨至客戶的工廠,一起被整合進生產流程中。所以說,在前期就和解,對兩邊都比較划算。當然,如果在訴訟前期有一方能取得顯著優勢,面對帶頭大哥就能有更多的談判籌碼。
不過,這幾家廠商,過去都有很多恩怨。先不提閎康,汎銓與宜特多年前還因股權差點鬧出大事,要平心靜氣地對話,大概不太可能。也許帶頭大哥真的可以站出來調解一下。不然供應商把時間都花在法庭上,用在研發的心力自然也會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