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散步道」不僅是「城市美化」的元素,更是理解近代初期「城市」社會變遷的關鍵。它體現了人類對自然感知的轉變,以及「城市」逐漸向郊區開放的過程。
1. 歷史起源與轉變:
雖然公共「散步」的習俗可追溯至古代,但17世紀是法國「林蔭」空間發展的轉折點。早在16世紀,「植樹」已零星出現在城市中,最初可能是出於「軍事策略」考慮(如在城牆內側種樹以增強「防禦」),隨後這些空間演變為「市民休閒」與聚會的場所。此外,私人花園或宗教場所對特定公眾的開放,以及「槌球」遊戲場地的出現,都為後來「散步道」的成功奠定了基礎。
2. 義大利的引進:
法國散步道的直接靈感來自義大利的「Corso」。16世紀的「義大利」,人們習慣在最美、最寬闊的街道、廣前廣場或碼頭進行「馬車巡遊」。17世紀初,瑪麗·德·麥地奇(Marie de Médicis)王后將這種乘坐「馬車」散步(閒逛)的風尚帶入法國。在此之前,法國的散步主要局限於花園內的「徒步」活動。
二、 巴黎模式的建立
1616年,瑪麗·德·麥地奇在巴黎「塞納河畔」創建了著名的 Cours-la-Reine(王后林蔭大道),這成為法國「散步道」的典範模式。

1828年的「王后大道」。
1. 空間布局的創新:
這條大道長約1300公尺,其結構具有開創性,採用了三段式組織:中央大道寬約20公尺,可容納五至六輛「馬車」並行,兩側則是寬度減半的側道供「行人」使用。大道中央設有一個「圓環」,方便超過百輛馬車迴轉。
2. 自然與景觀的融合:
與舊有的聖安東尼大道(Cours Saint-Antoine)相比,「王后林蔭大道」的成功在於其對「自然」元素的整合(如種植椴樹)以及絕佳的「河岸」景觀與遠景。這種將「城堡大道」的符號引入城市邊緣的做法,使「散步道」成為一種純粹為了休閒、而非僅是「通行」而存在的空間。

「王后林蔭大道」的中央草坪,巴黎第八區。
三、 社會禮儀與城市「城市性」的舞台
「散步道」在當時被視為貴族狩獵活動在「城市」中的和平延伸。「王后林蔭大道」最初僅限於「王室」成員與高級社會,成為展示「宮廷」精神的劇院。
1. 看與被看的「劇場」:
「散步」的核心在於「看見」他人、展現自我以及「被看見」。人們穿著華麗的服飾、戴著假髮,透過「慢速」行駛的馬車進行社交。這種活動被描述為一種「露天沙龍」,人們在此交談、歌唱、閱讀,並遵循嚴格的宮廷禮儀。
2. 社會等級的體現:
在「散步道」上,「馬車」的數量與豪華程度是衡量「社會地位」的標準。當國王或「王室」成員出現時,所有馬車必須停下,女性需摘下「面具」以示尊敬。這種空間分布反映了權力結構,進出「散步道」的能力象徵著個人的社會成就與「特權」。
3. 城市性(Urbanité)的建構:
「散步道」促成了一套基於禮貌、文雅與社交技巧的「城市」規範。這不僅是單純的娛樂,更是將宮廷禮儀「城市化」的過程,建立了一套適用於「公共空間」的社會編碼。
四、 「王權」的象徵與擴散
「散步道」在17世紀後半葉成為「國王」對「城市」發展控制力的象徵。
1. 從宮廷到全國的普及:
「路易十四」延續了瑪麗·德·麥地奇的政策,將這種起源於「宮廷」的休閒模式推廣到全「法國」。1670年的一項法令要求拆除「巴黎」部分「城牆」並改建為植樹的「林蔭大道」,這標誌著國家和平政策的視覺化。隨後,各省「城市」(如魯昂、艾克斯、第戎)紛紛效仿「巴黎模式」建立「散步道」。
2. 「公共花園」的開放與限制:
「杜樂麗花園(Tuileries)」是早期開放給「公眾」的「王室園林」範例。然而,這裡的「公共」概念具有強烈的「階級」選擇性:穿著得體(honnêtes)的公民被允許進入,而士兵、家僕、平民和乞丐通常被排除在外。「園林」的開放展現了君主的慷慨,民眾在散步時需表現得如同主人(國王)就在身後一般,展現對「主權者」的敬畏與愛戴。

巴黎的「杜樂麗花園(Tuileries)」,緊臨羅浮宮。
3. 18世紀的演變:從臣民到「公民」:
到了18世紀,「散步道」的功能與王室廣場(Place Royale)結合,「雕像」成為國王象徵性存在的媒介。此時的「城市」空間不再僅是君主的權力展示場,更開始體現追求和平與國民幸福的願望。隨著「啟蒙」思想的興起,社會焦點從「臣民」轉向「公民」,「散步道」也成為培育新興「城市」公共意識的場所。
五、 「社會分層」與模仿行為
儘管「散步道」在理論上對不同等級開放,但實際運作中存在著深刻的社會「排斥」與分層。
1. 「階級」的領地性:
即使在同一條「散步道」,不同階層也會佔據特定的「區域」。例如在「馬賽」,大道的一端專屬於精英,而另一端則由平民使用。這種「區域劃分」通常是默契形成的,透過對特定時間與習俗的了解,來排除「局外人」。
2. 「模仿」與社會提升: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精英階層以外的群體(如商人和文化精英)開始模仿「宮廷」的散步習俗。透過教育手冊與社交指南,這套行為準則得以傳播,幫助「新興階層」獲取社會晉升的標誌。
3. 現實中的衝突與混合:
雖然規範文獻描繪了秩序井然的理想社會,但檔案資料顯示,「散步道」經常發生階級混雜。小商販、賣花童、甚至是妓女的存在,打破了「精英階層」試圖維持的純粹性。此外,普通百姓有時會因不了解空間用途,而在此洗衣服、「放牧」或通行「載貨馬車」,引發當局制定「法規」來取代原本的「宮廷習慣」。
六、 結語
17與18世紀法國城市「散步道」的發展,不僅是建築形式的演變,更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與政治實驗。它成功地將封閉的「宮廷休閒」模式轉化為一種公共的、「城市化」的「儀式」,促成了現代「城市性」的誕生。最終,「散步」不僅是一種肢體活動,更演變成一種界定「城市」文明規範,與精英身分認同的重要文化儀式。
參考書目: Pascalis, Sandra. “Vers une urbanisation des loisirs aristocratiques : la promenade urbaine comme lieu d’interprétation des loisirs de la cour dans la France des XVIIe et XVIIIe siècles.” Divertissements et loisirs dans les sociétés urbaines à l’époque moderne et contemporaine, édité par Robert Beck et Anna Madœuf. Tour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François-Rabelais, 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