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進出緬甸,留下來的時間漸漸拉長,目前大概是半年回臺一次的頻率。
我自認是個不挑嘴的人,除了不吃苦,其他都可以嘗試看看。不過,可以嘗試,不代表一定要試。雖然身處跨文化的環境中,但有些經驗,錯過也沒關係,我是這麼認為的,例如:吃炒蟲子這類事。
在泰國和緬甸街頭,常看到賣炒蟲子的攤位,我通常都是快速掃一眼,匆匆經過,可能擔心停留太久會開始想像一口咬下的口感與滋味吧!我也不想用一種大冒險的遊戲心態將它們隨意放在我的盤中,覺得是對當地飲食文化的一種輕慢。
不過就在最近,我解鎖了這道珍饈。
某天教會小組聚會,一位姐妹還沒坐下就開心熱情的拿出一個保麗龍盒,說:「我今天帶了蟲來哦!」我知道自己沒聽錯,但真是希望我聽錯,呆呆地看著她打開--果然是蟲。
我默默的拿起水杯,戰術性喝一口水,卻看到坐在我對面,同樣來自臺灣的姐妹,飛快的拿起一條塞進嘴巴,要不是我已經看得很清楚了,還以為她在吃薯條勒!
旁邊的姐妹笑著說:「哈哈!她真的不像臺灣女孩!」我看著這滿盒的根根分明,再喝了一口水,告訴自己:「沒關係,我原本就是臺灣女孩。」不過,我看著對面的臺灣女孩一條接一條吃不停,突然一個從未有過的想法跑出來:「哇靠!好像很好吃!」
是的,我不單是臺灣女孩,還是一個腦波特弱的臺灣女孩(不用人推就自己跳坑的那種)。
很酥脆,有點炒蝦的味道,帶一點焦香。
再輕巧的喝了幾口水,我還是比較喜歡薯條。

有蝦味的炒蟲子,可以稱之為另類的「蝦味先」嗎?
不過這樣的表現,在某些人的刻板印象中,或許會被認為「很不宣教士」吧!
我曾經聽人提起一個詞,叫做「宣教士體質」,用來形容一個人具備在跨文化環境中生活的能力與特質,然後,不知道是開玩笑或是誇張呈現,「把餐桌上的食物清空」以及「別人送上來什麼都吃」也在其中。
不幸的是,過去有一段日子我罹患憂鬱症,那時每天最讓我痛苦的事情,就是有人問我要吃什麼,其二就是要我多吃一點,所以當那個連吃都感到無力的我聽到這個詞時,有如一根根細小的針扎進我的心裡,提醒著我並不符合這「基本標配」。
感恩的是,當我慢慢從憂鬱的迷霧中走出,恢復的不只是胃口,還有重新定義自己的自由。我打定主意,不要再把自己塞進某個頭銜的框架裡。
做什麼、說什麼,乃至於吃什麼,都是因為我知道「自己是誰」,而不是因為別人口中的「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