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後,我的人生逐漸步入順境。大學時家境雖仍艱困,但靠著家教打工,除了維持生活,偶爾還能拿錢回家貼補家用。那時我的成績表現亮眼,畢業時獲得了斐陶斐榮譽會員證書;大三時被推舉為系學會會長,與學弟妹建立了深厚情感,表現可謂轟轟烈烈。
大學畢業後,在家人支持下順利考入清大數學研究所。兩年後研究所畢業,因家中經濟狀況吃緊,我選擇進入職場。憑藉著清大碩士的加持與對教學的好奇,我進入中正理工學院教了三年書。隨後,血液中那份叛逆激發了挑戰心,讓我跳進軟體開發領域。在那個資訊業相對自由開放的年代,我除了透過撰寫程式獲得如魚得水的成就感,也有餘裕透過參與街頭運動,更深入地認識台灣的社會變遷。結婚後,兩個孩子陸續報到。1994年,為了讓全家四口有合適的居所(母親在老大出生後一年往生),我們精挑細選來到暖暖過港,買下一處位於半山腰、規模超過六百戶的集合式住宅。這是我這輩子用自己賺來的錢買下的第一間房,我特別挑選了中庭邊、視野好的戶別。當時流行挑高設計,我選中四米五的挑高房,親自設計夾層,將二十五坪的空間翻倍至四十坪,並委託女兒保母的先生按圖施工。那段日子,滿心以為幸福快樂的生活就此展開。
為照顧接續出生的孩子,1994年全家暫住木柵太太娘家附近,1997年中開始進行裝潢。某日全家回基隆看進度,偶然看到電梯公告邀請住戶到圖書館開會,心想可能是為了未來社區圖書館的管理,便決定前來參加。沒想到,會議現場氣氛熱烘烘,討論內容竟是社區大量的公共設施——如籃球場、游泳池等,若非佔用國有地,就是侵佔私有地。雖然平日關心時事,也常從媒體讀到不良建商的訊息,卻沒想到這種事竟發生在自己身上。
回木柵途中,我生氣且懊惱,但理性告訴我必須先查明真相。我聯絡了地政系畢業的妹妹,她隨後引薦了一位對此類案件經驗豐富的余律師。律師聽我描述後,建議隱藏身分親自旁聽下次會議,以免建商人馬干預。經過律師現場勘驗,確認問題嚴重。當時社區正傳出建商準備辦理第一屆住戶大會,選出包含十三棟大樓、共二十七位的管理委員。
一群積極的居民為了維護權益,開始運作推舉候選人,並從建商處取得六百多戶住戶的聯絡資料,積極聯絡住戶參與大會。我身為後來者,起初只答應擔任該棟委員;但原定推舉的主委人選臨陣退縮,大家發現我是能冷靜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的人(終究紙包不住火),便轉而推舉我擔任主任委員。那次大會是社區三十年來出席率最高的一次,在強烈危機感下,我順利選上首任主委。
當選後我萬分緊張,腦中隨即浮現平日認同的「社區共同體」理念。那些過去掛在嘴邊的道理,現在面對自己花錢購買且精心設計、實實在在的家園時,我心想有沒有實踐的可能?在此之前,即便關心時事、上街頭、喊口號,但實際上只是個每天面對螢幕、大量使用電腦的工程師;但擔任主委後,我必須面對背景迥異的二十六位委員,甚至要對六百多戶住戶負責。那一刻,我真有一種「從天上掉落凡間」的強烈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