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為一部律政劇,從頭到尾都沒有法庭攻防戰卻還是很好看,究竟是為什麼?
《九條的大罪》講述律師九條專門為殺人犯、黑道等社會邊緣人辯護,因此被稱為「無良律師」,另一位律師烏丸無法理解身為正義代言人的律師,九條為何要弄髒自己雙手為壞人效命,為了探究真相所以來到九條的事務所上班,在過程中慢慢的了解九條的動機,也開始意識到他們在對抗的是一股難以扳倒的勢力。
如開頭所述,《九條的大罪》完全沒有要走法律攻防戰那套,劇中看不到律師的伶牙俐齒,也看不到像福爾摩斯式的神推理,但隨著每一段故事的抽絲剝繭,精采程度都不亞於那些老套路的律政劇。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在這個價值觀混雜的社會中,需要有一套規則才能維護社會安定,但也因此間接在法條上定義了何謂「正義」。法律的基本概念人人都懂,就是「不要做壞事」,但所謂的壞事如何定義?由誰來定義?這個社會上的規則都是「菁英主義」,由一群聰明人制定,也只有聰明的人能在規則中找漏洞,導致有些事不道德卻完全合法。
也因此「守護了委託人,另一方就會陷入不幸。」法律無時無刻在你我身旁,但有些人對於法律的理解卻離得很遠,因此陷入不幸,這就代表法律是社會的規則,但不是決定正義的通則。當然遵守法律還是必要,只是《九條的大罪》揭露那些看不到的角落正在發生的事情,給我們更多反思的視角。

更精確地說,《九條的大罪》並不是要批判法律,而是要傳達另一個通則:決定人生的不是法律,而是選擇。
選擇本身並沒有絕對的對錯,別人的對,在你的世界不見得適用;你眼中的錯,在他人身上也未必成立。九條在做的事情是提供選擇,而不是幫別人決定,在他眼中並不是法律讓你成為罪犯,而是法律在前,你還是選擇成為罪犯。
我們生活中有很多類似但沒有犯法的案例。像是苦勸沒有被好好對待的朋友離開他的伴侶,勸了半天他卻轉身吃了回頭草;建議小孩選有「錢」途的理組,他卻忠於自我選了文組;希望朋友離開有毒職場,但他還是忍了下來繼續當社畜。旁觀者常覺得這些人很傻,但他們的決定真的是錯的嗎?
我們習慣用自身經驗或社會所灌輸的通則,來評論他人的選擇,就像劇中「無良律師」這個稱號的由來,也是大眾心中的那把尺幫九條取的稱號。但那些做選擇的人,其實沒有必要承受外在的批判,因為人生是他們自己的,選擇的好壞也唯有身處其中才會知道。
但無論如何,每個人都必須親自替自己做出決定,因為唯有「為自己選擇」這件事,是任何人都無法代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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