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世紀宗教研究》一個篇章,看見一段對宗教形成的分析,因素分成四點(當時沒能抄下來,或許日後再補)。
大致上的重點,是一個群體具有趨同的生活經驗、精神體驗,並且具有群體認同的儀式。在這樣的基礎上,就容易出現一個信仰。
近年來,各種媒體多有對網路時代的相關論述與省思。其中指出,人們終日與電腦為伍,看似在搜尋器裡知道很多,但是那都是別人的經歷與感受。他們勸年輕一輩,要有真實人生中,自己的生活體驗。網路社團與關鍵字往往是在其中確認自己在社會中的存在與所屬,並不能夠跨出侷限,產生跨領域的新認知。
不分國界,只要有網路的地方,就有這樣的情形存在。每天都有想像不到的人數,正在敲著鍵盤查詢同一筆資料。這個世界的年輕一輩,他們的所知與生活經驗,逐漸趨同(網路生活)。
我在社群網站Twitter中,置身LadyGaga的粉絲群已有段時日。LadyGaga在這個群體擔任精神領袖的位置,又稱MotherMosnter;凡是她的粉絲都稱做LittleMonster。在這個粉絲群體裡,以傳播Youtube的演唱會現場錄影連結、分享聽取她的歌曲經驗、粉絲告訴偶像他們所體悟到的精神感召等等,為主要內容。其中不乏以Gaga為研究對象的組織。
LadyGaga全年無休,專注在她的音樂、時尚與文化事業上面。表演就是她的生活。她在演唱會以鋼琴演奏歌曲前,時而會跟粉絲們分享她巡演、製作專輯的點滴。我曾注意到,她曾在2010的Monster Ball演唱會中,分享一則親身經歷:她坐在車裡在路上目睹她的一位粉絲A,在車裡把她的歌曲放得非常大聲,另外一位粉絲B走下車來,張牙舞爪地對A舉起一隻手。故事說完,LadyGaga對台下的粉絲說話,大致上的意思是,她建議她的粉絲可以用這個手勢辨認對方「是我族類」,而且她問粉絲要不要聽她唱歌時,粉絲要舉起爪子、大聲說好。
在這個群體裡面,不分美國、英國、歐洲、墨西哥、日本或華人,有種字面上的打招呼的方式「(Put you)Paws Up! Monster!」,他們之間分享一種純粹的喜悅、心靈上的解放。蓋音樂藝術能共構社會思想,而在這個由近千萬人組成的粉絲社群裡面,自成一個和平的、不搭理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的,現實虛擬但感受真實的社會。
在此,一種宗教的雛型已經產生。
未來網路資料以雲端科技儲存,把它形象化地表述或許是:雲端上的空間裡,存在一種沒有藩籬的信仰。
[1] The author cited the book《The Role of Knowledge in Western Religion》, by John Herman Randall.
註:本文作於2011年,當時本人在財團法人台北市華嚴蓮社擔任萬行出版社文字編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