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新聞,故事的主角叫 Walker Smith,一個在 Waitrose 超市工作了 17 年的資深員工。他大概怎麼也想不到,自己會因為上班時抓了一個小偷,就丟了飯碗。
有一天,他在上班的時候,有位顧客叫住了他。那個人說,有人正在把架上的復活節彩蛋巧克力給裝進個人包包。他認出對方是常客——不是常來消費的那種,而是常來「零元購」的那種。他上前制止,兩人發生拉扯,但最後竊賊仍揚長而去。
幾天之後,Walker 被主管找去約談,公司不但沒有表揚他的勇敢行為,反而開除了他。
原因是他違反了一條規定:員工不得與小偷發生肢體接觸或阻攔偷竊行為。
這聽起來很荒謬,對吧?
但 Waitrose 其實有自己的邏輯,過去曾有員工為了阻止小偷而受傷住院,甚至面臨生命危險。公司的立場是:店裡賣的任何商品,都不值得員工冒這個險。
Walker 向公司求情,說店裡幾乎每天都有東西被偷。好不容易有這個機會可以逮住現行犯,他才忍不住出手。他甚至向主管求情,這 17 年來他都把公司當成自己的家一樣盡心盡力付出,難道就不能通融一次嗎?
Waitrose is like my family. My friends are there. I was there for 17 years, I must have been doing something right. I’m not a bad or violent or aggressive person. I just got frustrated seeing this day in and day out and not seeing Waitrose do much about it.”
「Waitrose 就像我的家人一樣。我的朋友們都在那裡。我在那裡工作了 17 年,想必我做了一些對的事吧。我不是個壞人,也不暴力或具有攻擊性。只是日復一日地看到這種狀況,而 Waitrose 卻毫無作為,這讓我感到非常沮喪。」
然而,從賽局理論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是一個理性下的決策 ( 奈許均衡 Nash Equilibrium)。
超商與員工的理性賽局
這個故事看起來人神共憤,怎麼可以把一個忠心職守的員工就給這樣開除?更何況他是一名工作了 17 年的資深員工。
但如果我們試著把這個決策結構拆開來看,這個賽局有兩個玩家:超商以及員工。
超商決定政策方向(允許或禁止介入),員工決定實際行動(阻止或不阻止)。
這時候我們先讓我們定一下幾個可能的參數,所有數值皆為正值,代表損失大小,目標是最小化:
- V:被偷商品的價值,也就是超商不阻止時的損失
- a:員工介入且受傷時,超商需要支付的賠償與法律成本
- b:員工阻止小偷時,可能承受的身體傷害成本
- c: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面臨的懲罰成本,例如解僱
我們這邊先把情境變得更簡單一點:假設員工介入一定會受傷。這代表員工個人可能會面臨身體傷害的成本(b),並且超商要提供一定的賠償成本(a)。在此情況下,超商不得不訂定一條規則,也就是不得阻止竊賊。如果員工阻止的話,必須面臨違反公司規定的懲罰成本(c)。
故事變得簡單了。
假設超商允許員工阻止,則當偷竊案件發生的時候員工阻止,員工必須負擔承受的身體傷害成本(b),而超商需要支付相對應的賠償成本(a);假設超商不允許員工阻止,但偷竊案件發生時,員工仍然採取了行動,那員工必須負擔身體的損傷成本 (b),以及面臨違反規定時的懲罰成本(c),而超商不需要面臨任何成本。
所以我們把上面的各種情境,畫成以下的幾個矩陣:

這張矩陣有幾件事值得注意。
第一,不管超商允許還是禁止,只要員工選擇不阻止,超商就一定承擔被偷商品的損失(V)——商品被偷是既定結果,差別只在於員工有沒有事。
第二,超商禁止員工介入,但員工還是去阻止的格子裡,超商的損益是 0。這不是因為超商賺到了什麼,而是因為員工自己承擔了所有後果——商品保住了,但代價是員工的身體傷害 (b) 加上違規懲罰成本(c),也就是 Walker 的飯碗。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對超商來說,「禁止介入」是一個近乎完美的策略。不管員工怎麼選,超商要麼承擔被偷商品的損失(V),要麼損失 0(員工違規去阻止,但超商不用負責)。相比之下,「允許介入」的最壞情境是賠償與法律成本(a)——而在英國的法律環境下,賠償與法律成本(a)幾乎必然遠大於被偷商品的價值(V)。
這個矩陣的納許均衡,落在超商禁止介入 × 員工不阻止這個格子。給定超商禁止介入,員工的最優解是不阻止——阻止的代價是身體傷害成本(b)加上違規懲罰成本(c),不阻止的代價是 0。給定員工選擇不阻止,超商考慮到萬一員工阻止且受傷會帶來賠償與法律成本(a)的風險,仍傾向維持禁止。沒有任何一方有動機單方面改變策略。
這裡要引入一個概念: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um)。它是賽局理論裡最核心的概念之一,說的是一種「誰都不想動」的狀態。白話來說,就是當每個人都考慮過自己的處境之後,發現不管對方怎麼做,自己現在的選擇已經是最好的——沒有人有動機單方面改變策略。
納許均衡不代表結果對所有人都好,只代表沒有人有理由率先改變。
回到這個矩陣,納許均衡落在超商禁止介入 × 員工不阻止這個格子。假設超商禁止介入,員工的最優解是不阻止——阻止的代價是身體傷害成本(b)加上違規懲罰成本(c),不阻止的代價是 0,怎麼算都不划算。假設員工選擇不阻止,超商考慮到萬一員工阻止且受傷會帶來賠償與法律成本(a)的風險大於商品價值 (V),就會傾向維持禁止。
兩邊都找不到改變的理由,均衡就這樣被鎖住了。
但這個均衡有一個諷刺之處:對於員工來說,無論超商允不允許介入,他都沒有動機去抓住那個現行犯。因為在我們的假設之下,員工一旦阻止就會受傷。不管怎麼樣,只要他什麼都不做,都會比去抓住現行犯來得更好。
如果條件改變,情況會怎麼變化?
納許均衡不是永遠固定的——它會隨著參數的變化而移動。我們可以試著調整幾個條件,看看這個賽局的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情境一:被偷商品的價值(V)大幅上升
如果被偷的不是復活節巧克力,而是價值數千英鎊的商品,被偷商品的價值(V)就會顯著上升。當被偷商品的價值(V)足夠大,超商允許介入的損益開始變得比禁止更有吸引力——就算承擔賠償與法律成本(a)的風險,保住商品的價值也值得。這也是為什麼珠寶店、藥局這類高單價零售業,往往會有更積極的防盜措施,甚至允許員工直接介入。商品價值改變了整個賽局的結構。
情境二:賠償與法律成本(a)大幅下降
如果法律環境改變——例如政府立法限制零售業工傷訴訟的賠償上限,或者明確規定員工在特定條件下介入屬於職務範圍——賠償與法律成本(a)就會下降。賠償與法律成本(a)一旦縮小,超商允許介入的預期損失也跟著縮小,禁止介入的支配策略就會開始鬆動。
情境三:違規懲罰成本(c)消失
如果超商取消對違規阻止員工的懲罰——也就是讓違規懲罰成本(c)趨近於 0——員工的決策結構會完全改變。此時員工阻止的代價只剩下身體傷害成本(b),也就是身體受傷的風險。對某些員工來說,這個風險是可以接受的,Walker 就是一個例子。當違規懲罰成本(c)不存在,員工有更高的機率選擇阻止——但這反過來又讓超商承擔更多賠償與法律成本(a)的風險,超商因此更有動機維持違規懲罰成本(c)的存在。
情境四:員工獎勵機制(d)出現
假設超商新增了員工獎勵機制,只要員工成功逮住小偷,他就會獲得一個員工獎勵(d)。比起員工不阻止,如果員工阻止的話,他還可以獲得一個正向的報酬,那麼員工就有動機進行阻止。
這個案例更常見於金融業。當銀行的櫃員發現詐騙集團的車手時,他會選擇報案,主要原因有兩點:
- 基本上在這種情況下,員工不太會介入受傷,所以身體傷害成本(b)幾乎可以說是零。
- 同時,他又能得到公司的員工獎勵(d)。
所以,我們常在新聞報紙上看到,銀行櫃員成功攔阻了詐騙案。
這四個情境說明了一件事:這個賽局的均衡,從來不是由道德或情感決定的,而是由各個參數的相對大小決定的。Waitrose 不是一個冷血的企業,Walker 也不是一個莽撞的員工——他們都只是在各自的條件下,做出了對自己最理性的選擇。
真正的問題是誰在設定參數
Walker 事件在英國引發討論,很多人的直覺反應是:Waitrose 太冷漠了,一個工作了 17 年的員工,就這樣被一條規定處理掉。
但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賽局的邏輯,就會發現憤怒的對象其實搞錯了。
Waitrose 的冷漠不是態度問題,而是遊戲規則問題——在現有的法律環境和成本結構下,「禁止介入」就是最理性的選擇,換任何一家超市坐在那個位置,大概都會做出一樣的決定。
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些參數是怎麼被設定出來的。
賠償與法律成本(a)為什麼這麼高?因為法律把員工受傷的責任幾乎全部壓在雇主身上,卻對慣竊的懲罰力度極低。違規懲罰成本(c)為什麼存在?因為超商需要一個機制來維持「禁止介入」的均衡,否則每個像 Walker 一樣有血性的員工都會去冒險。被偷商品的價值(V)為什麼這麼低?因為零售業的薄利結構讓單件商品的損失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根據英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25 年截至 9 月,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的盜竊案件共有 519,381 起,比上一年的 492,660 起增加了 5%。
這些參數不是自然存在的,它們是政策、法律和產業結構共同塑造出來的結果。
Walker 在那一刻選擇出手,是因為他 17 年的情感和不斷被竊的挫敗感壓過了理性計算。
最近對賽局理論很感興趣,也不是最近,從研究所時期就是了。研究所的研究主題就是圍繞在賽局,這次想一連幾篇都寫生活中的賽局分析。寫這些內容不為了誰,而是自己真的覺得很有趣。
我是《文字生活事務所》的 Ian。我擁有工程師的技術背景與軟體專案管理的實戰經驗,習慣用邏輯拆解複雜,用文字記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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