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消失的限量款
星期一早晨,陽光透過教室的窗戶灑進來,將整間教室染成溫暖的金黃色。古懷恩走進教室的時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不是因為他長得帥,雖然他確實長得帥;也不是因為他是校園男神,雖然他確實是。而是因為他的腳上穿著一雙全台只有三雙的限量款球鞋。
那雙鞋是某知名品牌與一位已故潮流教父的聯名款,全球限量兩百雙,台灣只分配到三雙。據說一雙被某位藝人買走了,一雙被某位企業家收藏,第三雙——就在古懷恩的腳上。他在社群媒體上曬過這雙鞋的照片,按讚數破萬,留言超過三千則。有人羨慕,有人嫉妒,有人罵他炫富,有人說他不配。他不在乎。他只是喜歡這雙鞋。
第二節下課的時候,古懷恩把鞋脫了,換上教室的室內拖鞋。他把球鞋放在座位底下,然後去上廁所。
五分鐘後,他回來了。鞋不見了。
他蹲下來,看了看座位底下——空的。他看了看周圍——沒有。他問旁邊的同學——沒有人看到。他慌了。這不是普通的球鞋,這是全台只有三雙的限量款。他花了十萬塊買的,現在排隊也買不到了。
他報了警。
林默接到白雨薇的電話時,正在圖書館裡讀一本關於密碼學的書。手機震動的時候,他的手指在書頁上停了一下。
「古懷恩的球鞋被偷了,」白雨薇說,聲音平靜但比平時快了半拍,「教室裡。他離開五分鐘,回來就不見了。」
「監視器呢?」
「教室裡沒有。走廊上有,但沒有拍到有人拿著鞋子進出。」
「所以鞋子還在教室裡。」
「可能。也可能被藏在某個地方。」
林默闔上書,站起來。「我馬上去。」
他到教室的時候,白雨薇已經在那裡了。她站在古懷恩的座位旁邊,長髮在從窗戶縫隙鑽進來的微風中輕輕飄動,手裡拿著手機,螢幕上顯示著教室的平面圖。白雅恩和張懷德也到了——白雅恩穿著一件白色T恤和牛仔褲,頭髮紮成馬尾,手裡沒有拿奶茶;張懷德背著相機,高大的身影在教室裡投下一道長長的影子。
古懷恩站在教室的角落,臉色蒼白,嘴唇顫抖。他穿著室內拖鞋,腳趾頭在不安地蠕動。他的女友顏若馨站在他旁邊,手裡拿著一包面紙,眼睛紅紅的,但沒有哭——她只是靜靜地站在那裡,看著他。
「古懷恩,」林默在他面前停下,「你最後一次看到那雙鞋是什麼時候?」
「第二節下課,」古懷恩說,聲音有些顫抖,「我把鞋脫了,放在座位底下,然後去上廁所。回來就不見了。」
「你去了多久?」
「大概五分鐘。」
「你回來的時候,有沒有看到什麼異常?比如說,有人在你的座位附近?」
古懷恩想了想。「沒有。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沒有人注意。」
林默轉頭看向白雨薇。「妳覺得呢?」
「五分鐘,」白雨薇說,「夠一個人把鞋子藏起來。但不夠把鞋子帶出教室——走廊上有監視器,沒有拍到有人拿著鞋子進出。所以鞋子還在教室裡。」
「或者——被穿在腳上。」
白雨薇沉默了一秒。「對。如果有人穿了那雙鞋走出去,監視器只會拍到一雙鞋,不會拍到『拿著』鞋子。」
林默走回古懷恩的座位,蹲下來,檢查了地板。地板上沒有明顯的痕跡——沒有拖曳的痕跡,沒有掙扎的痕跡。小偷很從容,很冷靜,知道自己要做什麼。
他站起來,掃視了整個教室。教室裡有大約四十個座位,分成六排。古懷恩的座位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從他的座位到教室門口,需要經過兩排座位。
「當時教室裡有多少人?」他問。
古懷恩想了想。「大概二十幾個。有些去上廁所了,有些去福利社了。」
「誰沒有離開?」
「我不知道。我沒有注意。」
林默轉頭看向白雨薇。「我們需要問每一個人。」
## 第二章、五個嫌疑人
林默在當天上午沒有回家。
他在教室裡,坐在古懷恩的座位上,面前攤開一本筆記本,上面寫滿了嫌疑人的名字和資料。白雨薇坐在他旁邊,手裡拿著手機,正在搜尋每一個人的社群媒體帳號。白雅恩和張懷德在走廊上,正在跟當時在教室裡的學生做訪談。
第一個被約談的是李俊成。
他是古懷恩的同班同學,十七歲,戴著厚重的黑框眼鏡,穿著一件洗到發白的T恤。他走進教室的時候,表情很緊張——他的手指在褲子側邊的縫線上無意識地摩擦著,那是他緊張時的習慣動作。
「李俊成,」林默在他對面坐下,「你喜歡那雙鞋嗎?」
李俊成的臉色變了。「我……我只是覺得很好看。我沒有偷。」
「我沒有說你偷了。我只是問你喜不喜歡。」
「喜歡。但我買不起。」
「你有沒有碰過那雙鞋?」
「沒有。我不敢。」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但他的右手無名指在膝蓋上輕輕敲了兩下——那是壓抑情緒的表現。他在隱瞞什麼。
「李俊成,」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平靜而溫柔,「你下課的時候去了哪裡?」
「我……我去上廁所。」
「跟古懷恩差不多時間?」
「對。我回來的時候,他已經在找鞋子了。」
「你有沒有看到任何人靠近他的座位?」
李俊成沉默了一秒。「我看到……我看到劉仁興站在他的座位旁邊。」
「劉仁興?那個二十六歲的球鞋收藏家?」
「對。他常常來學校找古懷恩,說要買那雙鞋。古懷恩不肯賣。他們吵過好幾次。」
林默將這個資訊記在腦中。「劉仁興今天有來嗎?」
「有。他第二節下課的時候來的。我走出教室的時候,看到他站在走廊上。」
「你有沒有看到他進去教室?」
「沒有。但我回來的時候,他已經不在了。」
第二個被約談的是顏若馨。
她是古懷恩的女友,十六歲,長髮披肩,穿著一件淺粉色的連身裙,看起來像一個精緻的洋娃娃。她走進教室的時候,眼睛還是紅紅的,手裡握著那包面紙。
「顏若馨,」林默說,「妳對那雙鞋有什麼感覺?」
顏若馨的嘴唇抿緊了。「我討厭那雙鞋。」
「為什麼?」
「因為他愛那雙鞋勝過愛我。他每天花幾個小時擦它、保養它、拍照上傳。他從來不會那樣對我。」
「妳有沒有想過要把它藏起來?讓他著急?」
顏若馨的眼淚掉了下來。「想過。但我沒有做。」
「妳今天下課的時候在哪裡?」
「我在座位上。我一直沒有離開。」
「有人可以證明嗎?」
「有。我旁邊的同學。她全程都在。」
林默看著她的眼睛。她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她的眼淚是真的——不是因為傷心,是因為委屈。
「顏若馨,」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妳愛他嗎?」
顏若馨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
「愛,」她說,聲音幾乎是耳語,「但他不知道。」
第三個被約談的是劉仁興。
他是二十六歲的球鞋收藏家,穿著一件昂貴的潮牌外套,腳上踩著一雙同樣限量但不如古懷恩那雙珍貴的球鞋。他走進教室的時候,表情很不耐煩,翹著腳,雙手抱胸。
「劉先生,」林默在他對面坐下,「你今天為什麼來學校?」
「我來找古懷恩,」劉仁興說,語氣很不客氣,「我想跟他談那雙鞋的事。」
「你出過價?」
「對。我出十五萬。他不肯賣。」
「你今天有進教室嗎?」
「沒有。我在走廊上等他。但他一直沒有出來。」
「你看到什麼人進出教室?」
劉仁興想了想。「很多人。我沒有特別注意。」
「你有沒有看到任何人拿著一雙鞋?」
「沒有。」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沒有異常收縮,呼吸頻率穩定——沒有說謊的跡象。但他的右手在椅子扶手上微微收緊了——那是壓抑情緒的表現。
「劉先生,」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真的只是來談買賣的嗎?」
劉仁興的嘴唇抿緊了。「不然呢?」
「你沒有想過要偷?」
劉仁興站起來,臉色鐵青。「你這是侮辱我。我是收藏家,不是小偷。」
他轉身走出教室,用力關上了門。
第四個被約談的是黎明均。
他走進教室的時候,嘴角帶著那個似笑非笑的弧度。他坐在林默對面,翹著腳,雙手放在膝蓋上。
「你也在這裡?」林默問。
「我聽說你的新案子,來看看,」黎明均說,「順便幫你。」
「你認識古懷恩?」
「不認識。但我認識那雙鞋。全台只有三雙。一雙在藝人腳上,一雙在企業家的保險櫃裡,一雙在古懷恩腳上。」
「你覺得是誰偷的?」
黎明均沉默了一秒。「李俊成。他有動機——他喜歡那雙鞋,但買不起。他也有機會——他去上廁所的時候,古懷恩也去上廁所。他可以在那個時候下手。」
「但他回來的時候,古懷恩已經在找鞋子了。他沒有時間把鞋子藏起來。」
「也許他已經藏好了。」
「藏在哪裡?」
黎明均沒有回答。他只是笑了笑,站起來,走出教室。
## 第三章、鞋子的蹤跡
林默在當天下午重新檢查了教室。
這一次,他帶了白雨薇、白雅恩和張懷德。四個人像一個小型的偵查團隊,在教室裡工作了整整兩個小時。白雅恩負責拍照,張懷德負責錄影,白雨薇負責記錄,林默負責觀察和推理。
結果令人困惑——教室裡沒有找到那雙鞋。他們檢查了每一個座位、每一個抽屜、每一個置物櫃。沒有。他們檢查了天花板、地板、窗戶。沒有。他們檢查了垃圾桶、掃具間、講台。沒有。
鞋子不見了。
「除非——它被穿走了,」白雅恩說。
「被誰?」林默問。
「被一個穿了它就不會被懷疑的人。」
「比如說——」
「比如說古懷恩自己。」
林默的手指在桌上停了一下。「你是說他自導自演?」
「有可能。他想騙保險?或者想製造話題?」
「但他的表情——他的恐懼是真的。」
「也許他是個好演員。」
林默沉默了一秒。「我們需要證據。」
他走出教室,來到走廊。走廊上的監視器只有一支,對著教室門口。他請警衛調出了今天上午的監視器畫面。
畫面中,第二節下課的時候,古懷恩走出教室,往廁所的方向走去。幾分鐘後,李俊成也走了出來,往同一個方向。然後劉仁興出現在畫面中,站在走廊上,往教室裡面看。然後顏若馨走出來,往福利社的方向走去。然後——一個穿著深色連帽外套的人走進教室,幾秒鐘後走了出來。那個人低著頭,看不清楚臉。但他的腳上——穿著一雙白色的球鞋。
不是古懷恩那雙。那雙是限量的,有特殊的紅色鞋帶和金色的標誌。這雙是普通的白色球鞋。
「不是他,」林默說。
他繼續看畫面。那個人離開之後,又有一個人走進教室——李俊成。他從廁所回來了。他走進教室,幾秒鐘後走了出來。他的腳上——穿著一雙白色的球鞋。也是普通的。
然後古懷恩回來了。他走進教室。幾秒鐘後,他衝出來,表情慌張,到處找人。然後顏若馨回來了。她走進教室。然後劉仁興離開了。
「沒有人拿著鞋子,」白雨薇說,「也沒有人穿著那雙鞋。」
「所以鞋子還在教室裡。」
「但我們找過了。沒有。」
「也許在一個我們沒有找過的地方。」
林默重新走進教室,站在古懷恩的座位旁邊。他抬起頭,看著天花板。天花板是輕鋼架結構,上面有幾塊活動的板子。他搬了一張桌子,爬上去,推開一塊天花板。
裡面是空的。
他爬下來,走到窗戶邊。窗戶外面是操場,再過去是一條小巷。如果鞋子被丟出窗外,可能會掉在操場上,也可能掉在小巷裡。
他走出教室,來到操場。操場上空無一人,陽光灑在草地上,將整片草地染成金黃色。他沿著教室的窗戶下方走了一圈,沒有找到任何東西。
他走出校門,來到那條小巷。小巷很窄,兩側是圍牆,地上有幾個垃圾桶和一堆落葉。他蹲下來,用一根樹枝撥開落葉。
在落葉的下面,他看到了一個東西——一個紅色的鞋帶。
他撥開更多的落葉。一雙白色的球鞋,紅色鞋帶,金色的標誌。全台只有三雙的限量款。
他拿起鞋子,翻過來看了看鞋底。鞋底有一些泥土和落葉,還有一小塊紅色的東西——像是口香糖。
他將鞋子放進證物袋,走回學校。
白雨薇站在校門口,長髮在午後的微風中輕輕飄動。
「找到了?」她問。
「找到了,」林默說,「在小巷裡。」
「被丟在那裡?」
「對。被丟在落葉下面。」
「所以小偷不是要佔有它——是要銷毀它。」
「或者——要藏起來,等風頭過了再來拿。」
「你覺得是誰?」
林默沉默了一秒。「我們需要做一個實驗。」
## 第四章、實驗
林默在當天下午做了一個實驗。
他請古懷恩把他的另一雙球鞋——也是限量款,但沒有那雙珍貴——放在同樣的位置。然後他請所有的嫌疑人——李俊成、顏若馨、劉仁興——輪流走進教室,模擬他們今天上午的行動。他在走廊上架了一台攝影機,記錄每一個人的動作。
第一個是李俊成。他走進教室,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來,然後站起來,走出教室。他的動作很自然,沒有異常。
第二個是顏若馨。她走進教室,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來,然後站起來,走出教室。她的動作也很自然,沒有異常。
第三個是劉仁興。他走進教室,走到古懷恩的座位旁邊,停了一下,然後走到自己的座位——他沒有座位,他只是站在教室的中間,看了看四周,然後走出教室。他的動作——不太自然。他停頓的那一下,像是在猶豫。
「你為什麼停在古懷恩的座位旁邊?」林默問。
劉仁興的臉色變了。「我……我只是想看看那雙鞋。」
「你不是說你沒有進教室嗎?」
「我……我進去了。我只是想看看。我沒有偷。」
「你看到那雙鞋了嗎?」
「看到了。它在座位底下。」
「你有沒有碰它?」
「沒有。」
林默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瞳孔擴張了——那是恐懼的反應。他的呼吸頻率加快了——那是緊張的表現。他的右手無名指在褲子側邊不停地摩擦著——那是壓抑情緒的表現。
他在說謊。他碰了那雙鞋。
「劉先生,」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的鞋底——可以讓我們看一下嗎?」
劉仁興的臉色變得更加蒼白了。
「為什麼?」
「因為那雙鞋被丟在小巷裡,鞋底有一塊紅色的東西——像是口香糖。如果你踩到了同樣的東西——」
劉仁興低下頭,看著自己的鞋底。他的鞋底上有一塊紅色的、乾掉的口香糖。
教室裡安靜了下來。
「劉先生,」林默說,「你為什麼要把鞋子丟掉?」
劉仁興的眼淚掉了下來。
「因為……因為他不肯賣,」他說,聲音幾乎是耳語,「我問了他很多次,他都不肯。我……我氣瘋了。我想讓他後悔。我想讓他知道,如果他不賣給我,他就永遠也得不到。」
「所以你偷了它,然後丟掉了它?」
「對。我從窗戶丟出去的。我不知道它會掉在小巷裡。我以為它會掉在操場上,被人撿走。」
「你怎麼進去的?」
「我趁沒有人注意的時候,走進教室,把鞋子從座位底下拿出來,塞進外套裡。然後走出教室,從樓梯間下樓,從後門出去,把鞋子丟進小巷。」
「你沒有被監視器拍到?」
「我低著頭。帽子壓得很低。」
林默沉默了一秒。「你知道嗎,你剛才說的話,我會記錄下來。如果你說的是實話,你可能不會被判很重的刑——但你會留下前科。」
劉仁興低下頭,眼淚無聲地流下來。
「我知道,」他說,「但我已經沒有辦法了。」
## 第五章、真相與謊言
林默走出教室,站在走廊上。白雨薇跟在他身後。
「你覺得他說的是實話嗎?」她問。
「大部分是,」林默說,「但他隱瞞了一件事——那塊口香糖。他說他從窗戶丟出去,但窗戶外面是操場,不是小巷。他需要走到小巷才能把鞋子丟在那裡。所以他不是從窗戶丟的——他是從後門走出去,親手放在那裡的。」
「所以他說謊。」
「對。他想讓它看起來像是意外。」
林默重新走進教室。
「劉先生,你說你從窗戶丟出去。但窗戶外面是操場,不是小巷。鞋子是在小巷裡找到的。」
劉仁興的身體僵住了。
「我……我記錯了,」他說,聲音顫抖,「我從後門出去的。」
「你為什麼要說謊?」
劉仁興沒有回答。他只是低著頭,雙手緊緊地握在一起,指節泛白。
「劉先生,」白雨薇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不是想讓他後悔——你是想讓自己後悔。你把鞋子丟掉,是因為你知道你不該偷。你想銷毀證據。但你捨不得。所以你把它放在一個你認為安全的地方,打算等風頭過了再回來拿。」
劉仁興的眼淚又掉了下來。
「你……你怎麼知道?」
「因為鞋子上沒有灰塵。如果它是被丟在那裡的,應該會沾上更多的落葉和泥土。但它只有一點點——表示它是被輕輕放下的,不是被丟出去的。」
劉仁興低下頭,雙手摀住臉,肩膀劇烈地聳動。
「我對不起,」他說,聲音破碎得像裂開的玻璃,「我對不起……」
## 第六章、審判
三個月後,劉仁興的案件開庭審理。
他被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法官考量他的情況——初犯、自首、歸還贓物、表達悔意——給予了較輕的刑期。
古懷恩拿回了他的球鞋。他把鞋子擦乾淨,放在鞋盒裡,鎖進了衣櫃。他說他不敢再穿了——不是怕被偷,是怕再有人因為它而犯罪。
顏若馨陪在他身邊。她沒有再說那雙鞋的壞話。她只是靜靜地看著他,看著他把鞋盒放進衣櫃,關上門。
「你會想念它嗎?」她問。
「會,」古懷恩說,「但它只是一雙鞋。」
「你以前不是這樣說的。」
「以前是以前。」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陽光透過窗戶灑在兩個人之間的地板上,將灰塵照得清晰可見。
「你知道嗎,」顏若馨說,「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偷它。」
「我知道。」
「你怎麼知道?」
「因為妳愛我。不是因為那雙鞋。」
顏若馨的眼淚掉了下來。但這一次,她是笑著哭的。
## 第七章、重聚
那天下午,林默在天台上找到了白雨薇。
夕陽正在下沉,將天空染成深紫色和橘紅色的漸層。她坐在圍牆邊,膝上放著一本樂譜,鉛筆夾在手指之間。長髮在晚風中輕輕飄動,風衣的領子豎起來,遮住了她一半的側臉。
「你在寫什麼?」林默在她旁邊坐下。
「德布西的《月光》的改編版,」白雨薇說,「雙鋼琴的版本。跟雅恩一起彈。」
「她會彈嗎?」
「她說她會努力練習的。」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遠處的鐘樓敲了五下,聲音在安靜的天台上迴盪,像某種古老的、溫柔的提醒。
「你知道嗎,」白雨薇說,聲音輕得像風,「蕭邦的《夜曲》不是在夜晚寫的。是在白天。但他閉上眼睛,想像夜晚的樣子。」
「你也在想像嗎?」
「我在想像一百年後的樣子。那個時候,我們都不在了。但那雙鞋可能還在。某個像你一樣的人,會站在這裡,看著月光,想著一百年前的事。」
林默轉頭看著她。夕陽在她的瞳孔中映出兩團小小的火焰,深褐色的虹膜在金色的光線中變得透明。
「那個人會是誰?」他問。
「不知道。但他會在這裡。因為總有人會留下來。」
林默將那枚徽章放進口袋,靠著圍牆,閉上了眼睛。
白雨薇也閉上了眼睛。
夕陽灑在他們身上,將兩個人的影子交疊在一起,像一幅靜止的、永恆的畫。
遠處的鐘樓敲了六下。
新的一天還沒有開始。
但他們不急。
他們有時間。
他們有彼此。
他們有月光。
## 第八章、歸屬
案件結束後的一個月,林默收到了劉仁興從看守所寄來的一封信。
信的內容很簡短:「謝謝你。我知道我做錯了。我會改。」
林默看著那封信,沉默了很久。他將信折好,放進抽屜裡,跟其他案件的資料放在一起。
白雨薇走進教室,在他對面坐下。
「他寫信給你了?」她問。
「對。」
「你回信了嗎?」
「沒有。沒有什麼好說的。」
白雨薇看著他,沉默了一秒。「你在想什麼?」
「我在想,」林默說,「如果他沒有偷那雙鞋,他現在會在哪裡。」
「他會在家裡。看著他的收藏。想著下一雙要買什麼。」
「但現在——」
「現在他是一個犯人。但他也是一個收藏家。一個犯了錯的收藏家。」
林默抬起頭,看著她的眼睛。
「妳很會讀人。」
「不是讀人,」白雨薇說,「是讀你。」
他們對視了一會兒。陽光透過窗戶灑在兩個人之間的地板上,將灰塵照得清晰可見。
「你知道嗎,」林默說,「我從來沒有後悔過我的選擇。」
「我知道。」
「你怎麼知道?」
「因為如果你後悔了,你就不會在這裡。」
林默沒有回答。他低下頭,繼續讀他的書。
白雨薇也沒有再說話。她打開筆記本,開始寫她的樂理作業。
鉛筆在紙上發出細微的沙沙聲,與遠處操場上的籃球聲、樹梢上的鳥叫聲、以及這座城市的喧囂交織在一起。
這是二月的一個普通下午。
陽光很好。
風很輕。
他們都在這裡。
這就夠了。
## 第九章、球鞋的記憶
一個月後,林默再次來到古懷恩的家。
古懷恩從衣櫃裡拿出那個鞋盒,打開。那雙球鞋靜靜地躺在裡面,紅色鞋帶,金色標誌,白色的鞋面在燈光下反射著柔和的光芒。
「你打算怎麼處理它?」林默問。
「我想賣掉它,」古懷恩說,「我不想再看到它了。」
「你捨得嗎?」
「捨不得。但我需要放下。」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一秒。「你知道嗎,這雙鞋的價值不在於它的價格。在於它讓你學到了什麼。」
「學到了什麼?」
「學到了——有些東西,不是你的,就不該拿。有些東西,是你的,也不一定要留。」
古懷恩低下頭,看著那雙鞋。
「我會記得的,」他說。
他蓋上鞋盒,放回衣櫃。
## 第十章、月光
那天晚上,林默一個人在天台上。
月光灑在圍牆上,將整片天台染成銀白色。他坐在圍牆邊,雙腿懸空,手中握著一枚小小的徽章——那是柯俊安送他的,正面刻著一個「誠」字。
白雨薇推開天台的門,走過來,在他旁邊坐下。
「你一個人,」她說。
「妳不是也來了嗎?」
「我猜到你會在這裡。」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遠處的街道上傳來汽車的聲音,近處的樹梢上有鳥在叫——這個世界不會因為一個人的沉默或兩個人的對話而改變。
但它會因為這些瞬間而變得——稍微溫暖一些。
「你知道嗎,」白雨薇說,聲音輕得像風,「蕭邦的《夜曲》不是在夜晚寫的。是在白天。但他閉上眼睛,想像夜晚的樣子。」
「你也在想像嗎?」
「我在想像一百年後的樣子。那個時候,我們都不在了。但這枚徽章還在。某個像你一樣的人,會站在這裡,看著月光,想著一百年前的事。」
林默轉頭看著她。月光在她的瞳孔中映出銀白色的光點,深褐色的虹膜在夜色中顯得格外深邃。
「那個人會是誰?」他問。
「不知道。但他會在這裡。因為總有人會留下來。」
林默將那枚徽章放進口袋,靠著圍牆,閉上了眼睛。
白雨薇也閉上了眼睛。
月光灑在他們身上,將兩個人的影子交疊在一起,像一幅靜止的、永恆的畫。
遠處的鐘樓敲了十二下。
新的一天開始了。
他們還在這裡。
這就夠了。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