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民族對「分身」或「靈魂出竅」的信仰,認為「夢」是「靈魂」離開軀體去與神靈、死者溝通,或預見「未來」的活動。「夢」被視為「分身」(The Double)通往另一個世界的「旅行」,在外遊歷的真實體驗。儘管「教會」曾試圖禁止占卜與迷信,但「解夢手冊」仍在民間廣為流傳,並影響了後世的文學敘事。
一、 古典與「聖經」的傳統基礎中世紀的「夢境」理論,主要建立在兩個支柱上:古希臘羅馬傳統與《聖經》。
1. 古典傳統的「兩扇門」:
荷馬在《奧德賽》中提到「夢境」通過兩扇門來到人間:一扇是「象牙門」,穿過此門的是虛假、欺騙性的夢;另一扇是「牛角門」,穿過此門的則是真實、「預示未來」的夢。
「維吉爾」延續了這一觀點,並將夢境與亡靈(Manes)聯繫在一起,認為亡靈通過「象牙門」向人間發送「虛假」的幻象。
2. 「聖經」的多重態度:
聖經中既有「上帝」通過「夢境」傳達訊息的例子(如「約瑟」、但以理的故事),也有將夢境視為虛榮或「謊言」的觀點。例如《傳道書》提到「夢由事多而來」,而《耶利米書》則警告「虛假」的夢境。這種矛盾,導致後世教會對「釋夢」活動,持有保留甚至反對的態度。

「雅各」夢見「天梯」,1490年。
二、 中世紀對「夢」的學術「分類」理論
為了區分「夢」的來源與真偽,中世紀學者繼承並發展了複雜的「分類」系統。
阿特米多羅斯(Artemidorus):
他在2世紀編纂的《釋夢書》(Oneirokritikon)區分了關於「現實」的夢與關於「未來」的夢,並進一步將後者分為「直觀型」(「實現」過程與夢境完全一致)與「寓意型」(需透過「隱喻」解讀)。
馬克羅比烏斯(Macrobius):
他在西元400年左右提出的系統,對教會影響深遠。他將「夢」分為五類:
Insomnium:由焦慮、恐懼或「飲食過量」引起(生理/心理「壓力」的產物)。
Visum (Phantasma):發生在「半夢半醒」之間。
Oraculum:「神諭」式的夢,通常透過孵夢(incubation)獲得。
Visio:預見「未來」的景象。
Somnium:神秘且需要「解讀」的夢,需由專業人員(如 coniector)解釋。
教宗「格里高利一世」(Gregory the Great):
他區分了六類夢,歸納為「三大類」:因「飲食」引起的、「魔鬼」發送的,以及「神聖啟示」。他強調只有「聖經」證實的神聖啟示才是被容許的,其他的「釋夢」活動常被貶為偶像崇拜並遭到禁止。
三、 民間實踐與「釋夢手冊」
儘管教會在8世紀至9世紀多次頒布「禁令」(如789年的 Admonitio generalis),但「釋夢」活動在民間依然盛行。中世紀晚期出現了多種「釋夢手冊」:
1. 《丹尼爾釋夢書》(Somniale Danielis):
按字母順序,排列夢中的圖像,並給予簡短解釋。
2. 月亮釋夢書(Lunaires oniriques):
根據夢境發生時的「星象位置」進行解釋。
3. 「醫學」釋夢:
受阿拉伯學者拉齊(Râzî)影響,將夢境與 「四種體液」(humors)聯繫起來,用於診斷疾病。例如夢見「黑色」事物,可能代表體內有過多的「黑膽汁」(憂鬱症的成因)。
4. 「字母」釋夢法:
閉上眼睛,隨機在一本書中指一個「字母」,根據手冊對應的字母來解讀命運(例如指到Z可能代表獲得永生)。
四、 日耳曼文化中的夢境與「分身」觀念
在日耳曼與北歐民族的信仰中,「夢境」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被視為「神靈」、活人或「亡靈」傳遞的訊息。
夢的遺傳性:
在薩迦(Saga)文學中,夢見「未來」的能力,往往被視為「家族」特質。「無法做夢」被視為一種缺陷,北歐語中甚至有專門的詞draum-stôlinn(「被偷走夢」的人)來形容這種狀態。
夢境的「現實性」:
夢被視為一種「實體訪問」,而非隨機的「幻想」。北歐語表達「我夢見」時會說「它被給予我夢見」(dreymdi mik at),強調夢境的「外部來源」。
神靈守護(Fylgja):
夢中常出現家族的「守護靈」(fylgja),它們有時以「動物」形態(zoomorphe)出現(如熊或狼),負責警告或「引導」做夢者。

Guillaume de Deguileville的《人生朝聖之旅》(Le Pèlerinage de la Vie Humaine),朝聖者在夢中看到「新耶路撒冷」的景象,而後在夢中展開了朝聖之旅。法國,15世紀手抄本。
五、 「分身」(The Double)的「旅行」與危險
中世紀關於 「分身」(alter ego) 的信仰:
「靈魂」的脫離:
人們相信在「睡眠」、生病或昏迷時,人的「分身」可以離開「身體」(靈魂脫離軀殼),去處理事務、助人或戰鬥。這種行動在拉丁語中被稱為eductus a corpore(被帶離肉體)。
術士與凡人的區別:
凡人將這種經歷視為「夢」,而術士或先知,則能「有意識地」釋放自己的「分身」。
「危險性」:
如果「分身」正在外遊歷時,「身體」被移動或被強行喚醒,「分身」將無法回到「身體」內,導致人發瘋(北歐語稱為 hamstoli,意為「失去分身」)或死亡。
靈魂結構(Hugr):
這種信仰源於古代日耳曼人的「靈魂多元論」。「夢境」和分身背後的「驅動力」,本質上是我們某個「靈魂」所感受到的慾望。在古代日耳曼世界,受到「基督教」影響的身體與靈魂「二元論」並不存在,我們擁有「多元」的靈魂,至少是三重或四重的,正如希臘人區分了靈氣(pneuma)、靈魂(psyche)、理智(nous)和偶像(eidolôn)一樣。日耳曼語系的詞彙一直保留著這個概念,直到大約10世紀。
觸發「夢境」的正是這些靈魂之一,即“hugr”。Hugr(相當於拉丁語的animus)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原則,它能化為實體並賦予「分身」行動力,以實現「做夢者」的欲望。「被動」做夢者會受到「分身」的拜訪,而「主動」做夢者則會去拜訪其他正在做夢的人。如果目標對象沒有睡著,「分身」就會使其昏昏欲睡或「入睡」,從而滿足自己溝通的慾望。
「夢」是通往另一個世界的「旅程」,它根植於薩滿教的宇宙觀,這種宇宙觀在「中世紀」的西方得以延續。「睡眠」打開了通往「另一個世界」的大門,這個世界並非必然致命,它允許與整個宇宙溝通,那裡居住著神靈、精靈、神祇和亡靈。在那裡,時間和距離都消失了,「夢境」實際上是對所有瞬間的感知。透過「夢境」,「靈魂」(分身)將自己投射到這個永恆的宇宙中,並獲得關於「未來」將要發生之事的認知。

Guillaume de Deguileville的《人生朝聖之旅》(Le Pèlerinage de la Vie Humaine),1375年。
六、 「夢境」在文學與宗教中的功用
在「文學」作品中,「夢境」不僅是裝飾,更具有結構性的功能。
1. 敘事統一性:
在薩迦(如《吉斯利薩迦》)和中古高地德語文學(如《赫爾布雷希特農夫》)中,「夢境」預示了不可避免的「命運」,為故事進程設定節奏。
2. 寓意與象徵:
如《羅蘭之歌》中「查理曼」夢見野獸攻擊,象徵未來的戰鬥;《尼伯龍根之歌》中克里姆希爾特夢見「獵鷹」被撕碎,預示了「齊格弗里德」的死亡。
3. 「啟示」文學:
在「聖徒傳記」中,夢境常表現為「天使」帶領信徒遊歷來世,展示義人與罪人的結局,這種形式具有強烈的教化目的。
結語:從「中世紀」到現代的演變
「中世紀」與後世在「夢境」認知上有一個關鍵轉變:「現實」與「夢境」的界限。
在中世紀,人清楚地知道自己何時在「做夢」。然而,隨著時代演變,這種清晰的界限消失了。人們開始懷疑自己所經歷的究竟是不是夢。界線逐漸模糊,兩個領域不斷交織,敘事也因此轉向奇幻。人們變得迷茫,被幻象、幽靈、鬼魂、夢境所包圍,理性也隨之動搖。「夢境」不再需要「睡眠」才能產生,而在半夢半醒的狀態下湧現。人們開始懷疑「現實」是否只是一場夢,這種不安促成了後來「幻想文學」(fantastique)的誕生。
參考書目: Lecouteux Claude. “Le rêve et son arrière-plan au Moyen Âge : un aperçu.” Cahiers d'Études Germaniques, numéro 33, 1997/2. Rêve et littérature. Actes du colloque organisé à Aix-en-Provence les 14 et 15 mars 1997. pp. 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