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的右下角顯示目前時間為凌晨1點,
而我正在書房敲打著鍵盤,
為這瞬間感到無比開心。
這是在我小孩大了一點後,說是大了一點也不過是懂事之後,
約莫過了兩歲後,
第一次在這種時間,在光亮的環境使用著電腦。
平常陪著孩子睡,要不是把自己也哄睡了,
要不就是撐到孩子睡了之後偷偷躡出房間,並在11點左右回房裡睡覺。
不為什麼,只因為孩子會準時在靠近12點時起床上廁所。
但今天我居然能偷到這麼多時間!
我能愉快的在鍵盤上舞蹈,我能開心地抒發自己的想法,
我能看著喜歡的書,最快樂的就是我能享受熬夜!
是認真的熬夜,而不是窩在房間偷偷滑著手機,任憑藍光拍在我的臉上,
照進我的眼睛。
平常在房裡,總是會浮現好多想打的內容,
現在有辦法了卻打不出半點有意義的。
果然人在困境中總是比較能生出點什麼厲害的東西對吧?
就好比未成名的歌手總是能創作出大把大把的好歌一樣。
講得像是我的文章在深夜裡會多有價值一樣。
不論如何今天的我是偷到了時間了,
就一種紀念的意義來看,無論是這種無內容的內容也好,
有點什麼的內容也罷,我就是要好好地寫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