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噪音改善的勸導單,我們施工的時候常常遇到檢舉,常見的是針對室內裝修行為提出檢舉,或是違建提出檢舉。 現在噪音檢舉也不少。程序大致是這樣子:
1. 環保局稽查員會過來查看,如果噪音很小聲,他們會過來提醒一下就走了。
2. 如果很大聲,稽查員就會測試分貝數,如上圖所示,把測試的分貝數紀錄下來。 並開出勸導單,給你四天的改善期。
3. 四天之後,沒有改善。就會開罰18,000-300,000的罰單。 得連續罰,罰到改善為止 !
對於裝修產業來說,我們比較不會被開罰,很大的原因是我們會超過分貝數的時間很短,比如說打除清運最多3-5天,水電打鑿最多2-3天。
勸導單開出後,我們還有四天改善期,這段時間足夠我們完成噪音施工了。 這個主要是規範營造建案,對裝修業還好,除非你是白目,不然,不會被開罰到的。針對噪音法規,簡單彙整幾個重點給大家:
一、 你的住家屬於哪種「噪音管制區」?
政府為維護生活品質,會依據土地使用狀況將各區域劃分為四類噪音管制區,並訂定不同的標準:
- 第一類: 環境亟需安寧的地區。
- 第二類: 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的地區。
- 第三類: 以住宅使用為主,混合商業/工業使用,需維護住宅安寧的地區。
- 第四類: 供工業或交通使用為主,需防止噪音影響附近住宅的地區。
二、 什麼時間「絕對禁止」使用電動機具施工?
以人口密集的臺北市為例,在第一類至第三類管制區內,若是使用會發出巨大聲響的「電動機器設備(如電鑽)」,在以下時段是全面禁止施工的:
- 平日: 晚上 10 點至隔天早上 8 點。
- 假日(含週末): 中午 12 點至下午 2 點、晚上 6 點至隔天早上 8 點。
補充說明: 如果工人不是用電動機具,而是用「鐵鎚敲打」這類非持續性的噪音,環保局較難測量,通常會交由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最高可罰 6,000 元。
三、 即使在「可施工時間」,音量也有上限嗎?
是的,在合法施工的時段內,音量依然不能超過法定的分貝數。若超標,可開罰 1.8 萬至 18 萬元,甚至勒令停工。
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節錄):
管制區 | 日間 (早上 7 時 - 晚上 7 時) | 晚間 (晚上 7 時 - 晚上 10 或 11 時) |
第一類 | 67 分貝 | 47 分貝 |
第二類 | 67 分貝 | 57 分貝 |
第三類 | 72 分貝 | 67 分貝 |
第四類 | 80 分貝 | 70 分貝 |
施工時間有噪音分貝的上限,這也是我們很難避免的,只要打除清運、水電打鑿,噪音分貝數一定超過,除了敦親睦鄰以外,就是不要白目,接到勸導單後,切記用最快的方式做完噪音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