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承翊是被自己的咳嗽聲吵醒的。
他咳得很厲害,像是要把肺翻過來。咳完之後喉嚨裡有一股鐵鏽味,他知道是什麼——昨晚那瓶威士忌喝到最後,他把杯子摔了,撿玻璃的時候割到手指,後來嫌麻煩沒去包紮,血應該乾在嘴邊了。
他在扶手椅上坐起來。
那張椅子是事發後第二個月買的,單人座,靠窗。原本那組三人座的沙發在同一個月就被搬走了——是宛清的姐姐找了搬家工人來抬的,承翊那天沒在家,他刻意安排自己去外勤。回來之後客廳中間空了一大塊,他在那塊空地上站了很久,最後去家具行隨便指了一張單人椅。他從那天起就睡在這張椅子上。臥室那張床他偶爾會躺,但躺不久。
客廳的窗簾沒有拉,外面已經天亮了。電視還開著,是某個購物頻道,主持人正在熱情地推銷一款不沾鍋。音量很小,他昨晚應該有把它轉小,但是沒有關掉。他已經很久沒有在完全安靜的房間裡睡覺了。
茶几上放著兩個空酒瓶,一個倒著,一個立著。倒著那個的瓶口有一小灘乾掉的褐色液體,已經滲進木頭的紋路裡。茶几本來就有一道一道這樣的痕跡,再多一道也看不出來。
他低頭看了一下手指。割傷的地方確實乾了,但是傷口比他想像中的深,黑色的血痂中間還有一點點濕的紅色。
他伸手去摸口袋裡的菸,沒摸到。他看了一下時間。
早上六點四十七分。
他離開椅子,赤腳走到廚房,腳底踩到了一片很小的玻璃,他沒有低頭看,只是把腳挪開繼續走。冰箱裡只剩下一罐啤酒、半盒過期一週的雞蛋、還有兩瓶礦泉水。他拿了一瓶水,擰開喝了三大口,水從嘴角漏出來,沿著下巴滴到胸口的衣服上。
他把礦泉水瓶放在流理台。流理台的角落,是宛清以前放洗碗精的地方,那瓶洗碗精已經換過好幾次了,但他每次都還是買同一個牌子,放在同一個位置。
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為什麼。
他不是在懷念。他只是沒有力氣去決定一件本來不需要決定的事。
走回客廳的時候,他刻意繞過了客廳中央那塊地毯。那塊地毯是新的,三年前才換的——三人座沙發搬走之後,地板就那樣空了兩年,第三年某個冬天他才去買了這塊地毯鋪上。但他每次經過這裡,腳還是會自己挪開——身體比腦袋記得更清楚。
他走到陽台,點了一根菸。
社區裡很安靜,只有對面那棟樓某一戶在收衣服,是個中年女人,動作很俐落,把一件一件衣服從竿子上拿下來摺好。他看著那個女人的動作,覺得有什麼地方很熟悉,但是想不起來是什麼。
抽到一半他才想起來。
宛清以前摺衣服也是那個動作。
他把菸熄了。
他回到客廳,從衣櫃最下面那層抽屜,拿出一件白襯衫。那件襯衫是熨好的,掛在最裡面的衣架上。他每隔一段時間會拿出來重新熨一次,雖然他從來沒有穿過它。
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做這件事。
他只是知道,如果他不做,那件襯衫就再也不會被熨過了。
第二節
分局裡有一張他的辦公桌。
桌上堆滿了卷宗,有些已經堆了很久,最底下那幾本的封面已經黃了。同事們都知道不要碰他的桌子。他破案率是全分局最高的,隊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著他。
他八點四十分到的,比規定時間晚了十分鐘。沒有人跟他打招呼,連看都沒看他一眼——不是冷漠,是一種小心的避開。像是繞開一個傷口。
他坐下來,打開電腦,第一件事是泡咖啡。咖啡很濃,他放了三包即溶包。喝下去之後,胃像被什麼東西燙過,他知道那是他每天讓自己「開機」的方式。
隊長從辦公室裡走出來,朝他點了一下頭。
「老陸,等會兒換衣服,去市刑大。」
「什麼案子。」
「不算案子。」隊長頓了一下,「是高層的東西。你過去就知道了。」
承翊沒問下去。他把咖啡喝完,站起來的時候椅子發出很大的聲音,整個辦公室的人都頓了一下,又裝作沒聽見。
市刑大的會議室在五樓。承翊到的時候裡面已經坐了四個人。市刑大大隊長坐主位,旁邊是偵查第三隊的隊長——專責重大刑案的那一隊,承翊以前跟他們配合過兩次案子。另外兩個人他不認識:一個穿著市警局的制服,肩章是督察職,胸前的職章寫著「督察室」;還有一個西裝整齊但鞋子是黑色軍靴的男人,胸前沒有識別證,只在左胸口袋夾了一張臨時通行證。承翊看了一眼那張通行證,沒看清單位,但那種發證方式他見過——調查局的人來市警局協調案子的時候會這樣。
桌上有一份資料夾,封面寫著「淨焰專案 · 機密」。
承翊看到那四個字的時候,沒有什麼反應。他這幾個月在新聞上看過這個名字幾次,模模糊糊地知道是某個自稱替天行道的組織,處決過兩個逃過司法的重罪犯。
大隊長翻開資料夾,開始講話。承翊聽得不是很專心,他的注意力還在剛才那個情治系統男人的鞋子上——那種鞋他見過,是某個特殊單位的制式靴。
「目前已經兩起。」大隊長說,「第一起是去年十一月,被處決的是程家豪,一個性侵慣犯。第二起是上個月,李文章,殺妻棄屍那個案子。兩個都是司法漏掉的,社會觀感極差的案子。」
「處決方式都是火刑。」偵三隊隊長接話,「現場找不到任何物證,行兇者似乎熟悉鑑識流程。影片每次都是先丟到境外的 Telegram 頻道,再由不同的帳號擴散到 Threads 跟 PTT,等我們看到的時候已經傳了好幾手,源頭追不到。」
大隊長把一張照片推到桌中央。
那是一張處決現場的照片。承翊看了一眼,沒有什麼感覺——他這輩子看過太多這種照片了。一個男人被綁在椅子上,已經燒得不成人形。
「我們市刑大上禮拜成立了專案小組。」大隊長說,「需要從各分局借調人手。你的名字是你們隊長報的。」
承翊看了隊長一眼。隊長沒看他。
「為什麼是現在?」承翊問。
「因為支持率。」那個情治男人開口了。他的聲音很平。「上禮拜美麗島的民調,淨焰的支持率比警方高了十一個百分點。TVBS 那邊的數字更難看。」
會議室安靜了幾秒。
「民眾開始覺得他們在做我們做不到的事。」那個男人繼續說,「這個趨勢必須被處理。不是因為兩個死掉的罪犯,是因為這個趨勢。」
「所以這個案子的目的,是抓人,還是公關?」承翊問。
那個男人看了他一眼,沒有立刻回答。
督察替他答了:「兩個都是。」
承翊把那張照片推回去。
「借調期多久。」他問。
「先三個月。」大隊長說,「人留在分局,案子歸我們。每週兩次到市刑大開會。」
承翊點頭。
「我接。」
不是因為他想接。是因為他知道,如果他不接,這個案子會被某個更上面的人接走,然後變成一個只負責修飾數據的東西。他不在乎那個人是誰,但他在乎那兩個被燒死的人——不管他們生前做過什麼——至少要有一個警察認真去查他們是怎麼死的。
那是他唯一還剩下的東西。
第三節
借調後的第一個禮拜,承翊幾乎沒有回家。
他在分局的辦公桌上搭了一個臨時的工作站,三台螢幕並排——左邊跑著淨焰兩支處決影片的逐格分析,中間是各大社群平台關於淨焰的貼文時間軸,右邊是兩名死者生前的所有公開資料。他沒有按照一般的辦案流程走,他沒興趣從現場物證下手——那個方向市刑大兩個禮拜前就已經走死了,沒有指紋、沒有 DNA、沒有目擊者,連影片的拍攝設備都查不到型號。
他從別的方向切進去。
他看影片不看內容,他看剪輯。
第一支影片是程家豪那一起,全長四分十二秒。承翊把它拆成八十六個鏡頭。每一個鏡頭的長度、每一次轉場的節奏、配樂的進入點和淡出點——他全部記錄下來。第二支是李文章那一起,全長三分五十八秒,七十九個鏡頭。
兩支影片的剪輯模式幾乎一致。
不只是「風格相近」。是同一個人剪的,或者,同一套剪輯邏輯。
承翊把兩支影片的剪輯結構寫成兩條波形圖,貼在白板上。波峰波谷的位置高度重合——讓人不舒服的鏡頭都壓在二十秒到四十秒之間,最強烈的衝擊放在影片三分之二的位置,最後三十秒則一律是冷靜的、緩慢的、近乎儀式感的收尾。
他盯著那兩條波形圖看了很久。
「這他媽根本是行銷團隊。」大隊長那天經過他的工作站,看了一眼,這樣說。
承翊沒答話。他覺得不是行銷團隊。行銷團隊的目標是把產品賣給消費者,而淨焰的目標不是。淨焰的目標是讓觀眾感受到一種特定的情緒序列——憤怒、認同、然後是平靜。最後那個平靜,才是這支影片真正想留給觀眾的東西。
平靜地接受處決是必要的。
平靜地接受私刑是合理的。
平靜地接受——還沒有發生的下一次。
承翊把這些寫在筆記本上。他沒有交報告,他知道交了也沒人看。
他繼續往下挖。
社群平台的貼文時間軸顯示,每一次淨焰發布處決影片之後的二十四小時內,都會有一批帳號同步且不協調地轉發。同步的意思是時間集中——大多數轉發落在影片發布後的三到六小時。不協調的意思是內容各異——有人罵警察,有人罵法官,有人講自己的家暴經驗,有人轉貼八年前一起未破的兒童綁架案。沒有統一文案,沒有指定 hashtag。
但是這些帳號,都不是新帳號。
承翊隨機抽了二十個帳號,往前回溯它們的歷史貼文。最早的一個帳號註冊於六年前,最晚的一個是兩年半前。每一個帳號在發那則跟淨焰相關的貼文之前,都有正常的、看起來像真人的生活痕跡——有人發貓的照片、有人罵交通、有人轉發演唱會抽票。
這不是一群網軍。
這是一群等了很久的人。
他把抽樣條件丟給市刑大的科偵隊去跑——影片發布後三到六小時內轉發、帳號註冊滿兩年以上、過去一年有正常生活貼文、且從未轉發過任何政治或社運議題。隔天科偵隊把跑出來的清單回傳給他,一千八百多個。
承翊把這個結論寫下來的時候,手停了一下。
他突然意識到這意味著什麼。
如果這些帳號是兩年前、五年前、六年前就佈下的——那麼淨焰的籌備期至少是六年。
六年前他在做什麼?
他在加班。他在追一個又一個破不完的案子。他的妻子還活著,他的兒子還在那個米白色的房間裡——他每天回家都太晚,晚到孩子已經睡了,晚到妻子只剩下一盞為他留的玄關燈。
他根本沒有抬頭看過這個世界。
而這個世界,已經有人花了六年的時間,安靜地搭建一張網。
第四節
第七天晚上,他終於回家。
不是因為他想回家。是隊長把他從辦公桌前拖起來,說「你他媽再不回去睡一覺,我就把你停職」。承翊沒有反駁,因為他自己也知道,他已經連續第三天看見螢幕上的字會跳動。
他回到家是凌晨一點多。
他沒有開大燈,只開了玄關那盞小燈。他懶得洗澡,把外套丟在扶手椅上,往臥室走。經過子謙那個房間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那個房間的門是關著的。
從事發那天起,那扇門就一直是關著的。
承翊伸手碰了一下門把。
冷的。
他這幾年偶爾會這樣——經過那扇門,伸手碰一下,然後走開。他從來沒有打開過。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碰那一下。可能是一種確認,確認那個房間還在;也可能是另一種確認,確認他不會打開它。
但是今天,他想了一下,把門推開了。
裡面很黑。他開了燈。
房間沒有變。一張單人床,靠牆。床尾有一個書桌,桌上放著一本翻開的小學課本——子謙出事那天上的課,國語第七課,課文是〈爸爸的相簿〉。書旁邊有一支鉛筆,筆尖斷了。
承翊沒有走進去,他在門口站著。
他想起子謙小時候,這個房間原本是霧灰藍色的,是宛清挑的顏色。她說男孩子的房間不一定非得是鮮亮的藍,她想要那種『比較柔和、安靜一點的藍』。她去了油漆行調了三次顏色才滿意。子謙九歲那年開始嫌房間太幼稚,吵著要重新粉刷,宛清也依了他,於是房間才漆成現在這種米白色。
承翊記得那個週末,他原本答應要在家陪他們漆牆,後來分局臨時叫他去支援一個案子,他出門前跟宛清說「下午就回來」。
他下午沒回來。他晚上也沒回來。他第二天中午回到家的時候,牆已經漆好了,宛清和子謙正在客廳吃便當——子謙的右手沾著一道米白色的漆,他沒洗掉,他在等承翊回來看。
承翊那天說了什麼?
他想了很久,想不起來。他大概是說了「漆得不錯」,然後就去洗澡了。
他甚至不記得自己有沒有摸過那道漆。
承翊在門口站了大概有十分鐘。他沒有走進去。他只是看著那張床、那張書桌、那本翻開的國語課本、那支斷了的鉛筆。
然後他關上燈,把門帶上。
他走到自己的臥室,沒有開燈,直接倒在床上。
他閉上眼睛,腦子裡浮起來的不是宛清,是子謙。
他發現自己已經很久沒有想過這個孩子了。不是刻意不想,是真的——日子過著過著,那個十二歲的、發著燒的、站在客廳中央發抖的孩子,就這樣慢慢地、安靜地,從他的腦子裡淡出去了。
子謙現在在哪裡?
事發那一晚醫生原本說觀察一晚就好,但隔天早上承翊去病房,子謙坐在床上,眼睛睜著,不看他,也不應聲。醫生重新評估後把他轉到兒童病房,住了一個禮拜。不是因為發燒,燒第二天就退了。是因為他不說話——醫生說那是急性壓力反應,孩子在那個衣櫃裡待了將近兩個小時,從那條縫看到了不該讓十二歲的孩子看到的東西。出院之後子謙還是不說話,連續四十天,連對宛清的姐姐都不開口。
是宛清的姐姐先開口的。她說:「承翊,讓我把孩子帶回南部。」
承翊那時候坐在客廳——就是那個客廳——他低著頭看自己的手,看了很久。他知道姐姐沒有把話說完。沒有說完的那半句是:讓他離開這個家,離開你。
他點了頭。
他那時候以為,這只是暫時的。他以為等案子稍微告一段落、等孩子狀況好一點,他會去南部把他接回來。
但是他沒有。
子謙離開之後的第一年,承翊每個禮拜五晚上打電話。前幾通是姐姐接的,姐姐說孩子在房間,叫了不出來。第五通開始,姐姐會把話筒拿到子謙面前。承翊聽得見呼吸聲,聽得見話筒被握在一隻很小的手裡的那種摩擦聲。
但是子謙一個字都沒有說過。
連一聲「喂」都沒有。
承翊那時候會在電話這頭講話,講工作、講天氣、講子謙以前喜歡的那家麵店。他講得越來越短,後來變成只是說一句「我是爸爸」,然後等那邊掛斷。
第二年,他改成兩個禮拜打一次。第三年,變成一個月。他跟自己說是因為案子忙。其實不是。是他每次撥那個號碼,手都會發抖——不是因為害怕子謙責怪他,是害怕子謙連責怪都不肯。沉默比責怪更難承受。
第四年某一次,姐姐在電話裡說:「承翊,他現在大了,他知道自己在拒絕什麼。我不能再勉強他了。」
承翊那次說了「好」。
那通電話之後,他就沒有再打過。
他不記得最後一次通話是什麼時候,是因為他根本不想記得。
子謙今年應該是十七歲了。
承翊在心裡算了一下這個數字。十七歲。應該在念高中。應該在考試、考試、考試。應該有他的同學、他的朋友、他喜歡的歌、他偷偷喜歡的女生。
承翊不知道任何一件事。
他不知道子謙現在多高,不知道他的聲音變了沒有,不知道他喜歡吃什麼、討厭吃什麼。他不知道子謙的高中在哪裡,不知道導師的名字,不知道他這個禮拜有沒有考試。
他甚至——他閉著眼睛在黑暗裡承認這件事——他甚至不確定,如果他現在在路上跟子謙擦身而過,他認不認得出來。
承翊的眼睛沒有睜開。但是他知道有什麼東西從眼角滑下去,沿著太陽穴,流進耳朵裡。
他沒有伸手去擦。
他想起五年前那條醫院的長椅,他坐在上面跟自己說對不起。他那時候以為自己在跟宛清說對不起,他那時候也以為自己在跟子謙說對不起。
但是他現在發現,他那時候真正在說對不起的對象,其實是那個還沒發生的、未來的自己——那個會用整整五年的時間,把活著的兒子也丟掉的自己。
他那時候已經知道了。
他只是花了五年才願意承認。
承翊在黑暗裡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
那是他和宛清結婚那年買的房子。她曾經在客廳的天花板下面說過:「以後我們的孩子會在這裡跑來跑去。」
那個孩子確實在那裡跑過。
很多年。
只是承翊大部分時間都不在這裡,沒有看見。
他閉上眼睛,這次沒有再睜開。
明天一早他要回分局,繼續看那兩條波形圖、繼續挖那一千八百個沉睡了六年的帳號、繼續追那個躲在剪輯節奏背後的人。
明天一早他還是那個全分局破案率最高的陸刑警。
但是今天晚上——只有今天晚上——他允許自己想一下那個十七歲的、他幾乎已經不認識的兒子。
他在心裡跟那個孩子說了一句話。沒有出聲。
他說:對不起。
然後他睡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