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判字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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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回應憲法法庭判決進行重大變革!倉鼠顧家幫您整理 5 大修法重點:①「死亡前 2 年內贈與」誰拿錢誰繳稅。② 配偶扣除額採「合理對稱」原則,各項試算一次看懂。③ 遺產歸屬訴訟中,申報期可延後起算。④ 受贈人「實物抵繳」,需「全體同意」。⑤ 罰則回歸稅法統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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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爐了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就被繼承人生前贈與特定人而將贈與價值加計入遺產總額後核定課徵遺產稅額,在發生致未受贈與的繼承人應負擔的遺產稅稅金大於繼承所取得的遺產,該繼承人將無須繳納因為生前贈與所衍生增加之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