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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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幫我孫子買保險,可以嗎?」 這是 20 年保險業務員最常被問的問題之一。答案是「可以,但有 5 個眉角不搞清楚會出大事」。 為什麼這題比想像中複雜 幫孫子買保險牽涉到 3 個身份:要保人(阿公阿嬤)、被保人(孫子)、受益人(爸媽 or 孫子本人)。這 3 個身份指定錯誤,輕則保單失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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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日前以封面報導示警,2024 年台灣遺產總額已躍至 1 兆 3,200 億元;台北每 2.8 間住宅就有 1 間在辦繼承,平均每天 24 間。台灣正進入有史以來最大的「大繼承潮」。 「我爸爸快 80 歲了,想趁早把房子過給我,這樣大家都安心。」這句話我每週至少聽到一次。家人出於愛意,總想趁能力
  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財政部均於5月5日發布新聞稿,其以為打造具台灣特色之「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行政院將以跨部會合作方式,推動法規調適與投資環境之建構。而本次即針對信託稅制之議題達成跨部會共識,欲建構「連續受益人信託」之機制,使存續期間100年內之信託,若符合一定條件,於受益人死亡時將不會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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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媽媽為未成年孩子買六年儲蓄險,每年保費50萬元,未超過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六年期滿領回300萬元後,不但被要求補徵贈與稅,還被開罰。 會被要求補稅是因為「受益人到期所領的滿期金或還本金,屬於要保人對受益人的贈與」,因而國稅局認定,受益人為小孩的300萬,超過每年贈與的免稅額2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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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三星家族遺孀洪羅喜賣股 666 億的故事跟你無關,那是因為你還沒打開爸媽抽屜裡的那份遺囑。 三星集團前會長李健熙 2020 年過世後,韓國家族選擇分 5 年共 6 期繳遺產稅,2026 年 4 月剛好是最後一期。為了繳清尾款,遺孀洪羅喜以大宗交易拋售 1,500 萬股三星電子股票,套現約
陳先生 60 多歲,2017 年 12 月過世。死前兩年(2016 年 6 月),他把名下某鋼鐵公司股票 114,800 股贈與配偶陳太太,淨值 3 億 868 萬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配偶相互贈與不課贈與稅,這 3 億多就這樣安全送出。陳先生過世後,又依同法規定,這筆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
三兄弟協議分產,哥哥們把四分之三讓給最辛苦的弟弟——這樣分,會被國稅局課一筆贈與稅嗎?關鍵在「協議分割的當下」是否完成。本文說明協議分割遺產免稅的條件、特留分扣減權的稅務認定,以及繼承程序結案後再轉移財產可能踩到的贈與稅地雷。家人之間談錢不容易,但越早談清楚,越能少繳一筆冤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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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遺贈稅
《保險法》第 112 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由此可知,「保險的確是節省遺產稅最簡單,也是最基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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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傳承專家為您解析房產傳承三大方式:繼承、贈與、二親等買賣,比較各項優缺點,分析稅務負擔,並提供專業建議,助您找到最適合的傳承規劃,省下數百萬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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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全留大兒子,女兒真的一毛錢都拿不到嗎?解析「特留分扣減權」法律武器,教您如何在遺產繼承權益受損時合法討回權益。詳解兩大稅務地雷:行使扣減權「依法返還」免徵贈與稅,與程序完備後「自願贈與」的課稅差異。建議善用「遺產分割協議書」在辦理過戶前達成共識,兼顧節稅與家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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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特留分扣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