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台灣中小企業或新創團隊,已經習慣在台灣、甚至中國、日本佈局專利,但談到韓國,往往只停留在「好像也要申」的模糊概念。 其實韓國專利制度早在 1949 年就建立,2019 年累積註冊件數已突破 200 萬件,如今仍持續攀升,是不容忽視的市場。
在韓國,專利大致分成發明、新型與設計三種類型,各自有不同的保護範圍與年限。 發明專利保護利用自然法則、具高度技術增益的創作,保護年限 20 年;新型專利著重「物品」上的技術思想,保護年限 10 年;設計專利則是針對形狀、花紋、色彩、字體及其組合等視覺美感,保護年限同樣可達 20 年。 三者的審查制度與審查時間也不同,發明實審約需 16–20 個月,新型約 3–6 個月,設計約 6–12 個月。對研發節奏與上市時程很敏感的企業,更要善用韓國的「三軌制審查」。 一般案件走常規審查即可;但若涉及國防、綠色技術、或是主張國際優先權等情況,即可申請加速審查,縮短等待時間。 雖然也有延遲審查制度,讓申請人暫緩實審,但實務上選用的人非常少,多數企業希望儘早拿到審查結論。
設計導向產品,則一定要注意韓國特有的「秘密設計制度」。申請人可依設計保護法,請求自註冊或受保護日起,最多 3 年內不公開其設計內容。 這對準備分階段上市、或需要時間整備生產與通路的品牌來說,是非常關鍵的緩衝期,可以降低被競品「抄樣」的風險。
在國際佈局上,韓國是巴黎公約會員國,可透過 PCT 主張優先權,只要提交第一國申請資料或案號等可確認文件即可。 此外,台韓之間早在民國 104 年就建立「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並於 112 年修正,使雙邊企業得以更方便地互換優先權證明。 對台灣企業來說,跨國申請的行政負擔因此降低許多。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韓國智慧財產局又對《專利法施行細則》做了重要修正。 其一是發明人增加或更正程序的強化,除了需提出證明文件,還要由申請人及新增或更正的發明人簽章,若專利已核准就不得再增列或變更(除明顯筆誤或死亡等特殊情況)。 其二是外籍發明人必須註明國籍及居住國,其三則將分案、變更申請的審查順序交由行政規則決定,以提高實務操作彈性。
整體來看,韓國專利申請量長年名列世界前茅,即便疫情期間仍呈上升趨勢,顯示其產業創新動能相當穩健。 政治環境雖偶有不確定性,但經濟與制度仍具高度可預測性,對正規劃亞洲專利版圖的台灣中小企業與新創來說,韓國專利確實值得列入優先考量之一。 與其事後補救,不如一開始就把韓國納入策略藍圖,會更有利於談合作、找投資與防禦競爭者。
文章來源:韓國專利申請,留意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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