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梯次盤查名單出爐:服務業、大專校院、運輸與醫療機構正式納管,你的單位準備好了嗎?
環境部於2024年12月30日發布的第三梯次溫室氣體盤查公告,是台灣邁向 2050 年淨零排放的關鍵里程碑。服務業、運輸業、大專校院與醫療機構等單位正式被納入管理範圍,連同早已納管的政府機關與製造業,構築出涵蓋公私部門的完整減排架構,顯示我國推動碳治理的決心與擴大範圍的策略布局。不僅如此,環境部已於 2025 年 7 月正式公布針對上述四類新增產業的專屬盤查指引,分別為:
- 服務業溫室氣體盤查技術指引
- 運輸業溫室氣體盤查技術指引
- 大專校院溫室氣體盤查技術指引
- 醫療機構溫室氣體盤查技術指引
這些指引明確定義盤查範圍、排放來源分類與計算方法,並提供標準化報告格式及案例參考,大幅降低初次執行的難度。
四大類別盤查條件整理
本次公告明確指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於每年依規定完成溫室氣體盤查報告,並上傳至《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平台》(https://ghgregistry.moenv.gov.tw):
一、資訊服務業、百貨業、購物中心、量販店與旅宿業等營運單位
納入盤查之條件為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 全公司年度「外購電力」總量達 **2,000 萬度(kWh)**以上;
- 或任一單一營運場所之年度外購電力達 1,000 萬度以上。
此類單位常見於大型購物中心、複合式商場、企業總部、會展空間及高耗能之旅宿設施,主要特徵為集中空調、長時間照明與多樓層用電密度高。
二、電信業、連鎖便利商店與超級市場業者
納入盤查之條件為:
- 全台直營與加盟門市「合計超過 100 家」以上者,無論其單點規模大小,均需辦理年度盤查作業。
此類型業者雖單點用電量有限,但因據點密度高、總能耗大,整體碳排潛勢不可忽視,屬於高分布型營運單位。
三、運輸業(含公路客運、貨運、客貨混合運輸業)
納入盤查之條件為:
- 營業車輛總數達 200 輛以上者,即屬納管對象。
此類型業者雖單車輛碳排有限,但因營運規模大、車隊密集、出勤頻繁,整體燃料使用與移動排放總量高,屬於高機動型運輸單位,碳盤查具高度管理必要性。
四、醫療機構(限醫學中心等級之醫院)
納入盤查之條件為:
- 經衛生福利部評定為「醫學中心」等級之醫療院所,即屬強制盤查對象,無須另行計算用電量。
醫學中心通常設有高規格手術室、滅菌設備、冷藏運輸與重症照護空間,其能源使用密集且穩定,具有高度管理必要性。
環境部對新增對象的特別規劃:三不一簡原則
為協助首次納入管理的機構平順進入制度,環境部同步公告簡化作業原則,核心精神為「三不一簡」:
- 不強制第三方驗證:不要求聘用查驗單位,自主填報即可;
- 不需委外顧問:盤查資料多數可由單位內部行政或營運團隊彙整完成;
- 不增加罰則壓力:初期重點在於「完成申報」,非立即執行裁罰;
- 簡化流程與工具:提供盤查報告模板與試算工具,協助快速填報,並可向台電等能源供應端申請用電資料。
這樣的制度設計,讓企業與組織可以從既有行政能量出發,無需額外投入大量人力資源,即可完成年度排放管理作業。
盤查與上報時程一覽
1. 盤查資料登錄期限:每年 4月30日
依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所有納管對象(含新增四大類),必須於 每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盤查計算,並將結果上傳至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平台》
2. 第三梯次新增對象首次執行試填報(試辦):2025年9月
環境部預定於 2025年7月中旬起陸續辦理說明會輔導,並於 2025年9月起提供試填報功能,協助業者熟悉系統操作,確保可順利於 2026 年 4 月前完成正式申報
3. 系統試行填報與正式申報時間軸:
時程內容說明2025年7月中旬起開始輔導說明會,提供平台與作業指引2025年9月平台開啟試填報功能,讓納管業者進行預先練習2026年4月30日最終完成正式盤查登錄(上一年度資料)

指引比較:新增產業與既有產業
雖然盤查方法均遵循《2006年IPCC國家溫室氣體盤查指引》,但因產業運營特性不同,應用方式有所差異。以下為主要異同點比較:
相同點:
- 排放門檻:除政府機關外,多數產業需達年排放25,000 tCO2e門檻或是金管會要求的上市櫃公司,始納入強制盤查及驗證。
- 報告平台:所有受納管單位需於次年4月30日前將前一年的溫室氣體盤查報告及驗證結果提交至環境部的《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平台》(ghgregistry.moenv.gov.tw),並於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方驗證。
- 方法學:盤查需遵循IPCC指引,聚焦範疇1及2排放,範疇3報告為鼓勵性質,以促進全面碳管理。
- 支援工具:環境部提供《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模板》及《盤查報告自動生成工具》,簡化報告流程。
差異點:

為何這麼做?背後的氣候治理邏輯
本次將旅館、便利商店、校園與醫院納入,不單是盤點碳排量,更是回應全球碳治理趨勢的重要舉措。根據聯合國與 IPCC 的路徑規劃,服務業、建築物、交通與冷鏈將是未來十年排放增幅最快的部門之一。
透過盤查,業者不僅能更清楚了解自身能源結構,亦可作為後續能源優化、碳費模擬、ESG 評鑑與招標應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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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該怎麼做?三個建議方向
- 確認是否納管:檢視電費帳單、營運據點總數與場域規模,並比對公告門檻,初步判斷是否落入盤查範圍。
- 盤整內部資料來源:與總務、會計或設施單位協作,彙整年度電力、燃料、水資源等消耗資料,建立可填報數據表。
- 關注環境部後續教育訓練或產業說明會:把握官方提供的工具與教學資源,降低初期進入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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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碳盤查不只是合規,而是轉型的起點
本次新增盤查對象主要聚焦於四大類別,包括資訊服務與零售、交通運輸、學校機構與醫療院所。各類別依據其營運特性,訂定了不同的納管條件,並提供簡化報告流程與指引工具,降低業者的負擔,讓盤查成為可執行、可落地的行動。
對於剛接觸碳盤查的單位而言,雖然在制度上仍有學習曲線,但環境部提供的配套工具、平台操作說明與教育訓練課程,正是協助業者快速上手的關鍵。
企業與單位應儘早啟動盤查準備流程,掌握適用條件與盤查邏輯,並善用環境部提供的指引與數據資源。主動面對氣候治理壓力,不僅能符合法規要求,更能為企業建立長期的碳風險應對能力與永續競爭優勢,成為引領台灣低碳轉型的實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