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勞保和健保的現況,確實是入不敷出,有破產的可能性。但兩者的成因差異甚大:
勞保比較傾向於少子化造成的,簡單的說,領錢的人愈來愈多、繳錢的人愈來愈少。
假設小明一家五口,爺爺、奶奶退休後領的勞保年金,是由爸爸、媽媽繳的勞保來支付;同理,爸爸、媽媽退休後的勞保年金來源,則是小明所繳納的勞保。假設爸爸、媽媽兩個人付兩人份的勞保費,剛好等於爺爺、奶奶要領取的兩人份勞保年金;等輪到小明的時候,小明一人份的勞保費,無法負擔爸爸、媽媽兩人份的勞保年金。若沒有外力干涉,勞保費收入無法支應勞保年金的支出,入不敷出就會破產。
治標的方式:提前少領、延後多領,鼓勵延後領取退休金。(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治本的方式:增加繳費金額或人數。(少子化已是既成事實且近乎無法逆轉的前提下,選擇開源是比較有效能的處理方式。)
補充說明,「勞保」會破產,「勞退」不會破產的原因:
- 「勞保」採取的是基金制,可以將勞保想成是一個大水庫,在職勞工繳勞保費就是往水庫中倒水,而年資滿15年的退休勞工,月領或一次領的勞保年金則由水庫中取水,少子化造成供水的人愈來愈少,供不應求,水庫水位就會開始下降,降到缺水就是破產。
- 「勞退」採取個人專戶制,按月(或按季)精算後撥付,直到專戶餘額發完為止。
健保破產的原因比較偏向「該收的錢不收、不該花的錢拼命花」:
- 領薪水的受薪階級照薪資級距繳健保費,該繳多少就繳多少。
- 以現金收入為主的攤商、房東、...,可能具無業或低收身分。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老人、未滿18歲的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部分特定區域或身分的無職業原住民:可補助25%~100%的健保費。比較好的作法是用社會福利的名義去補齊健保費,而不是直接少收,兩件事不應該混為一談。
自1995年3月1日起健保實施以來,使用的人多,付錢的人少,過了18年發現健保入不敷出要破產了。於是在2013年1月1日想出一招叫「第二代全民健康保險(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目的是為了使保費負擔更加公平,因為過去的健保制度主要依賴薪資收入,未能涵蓋薪資以外的多種所得。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但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因為二代健保是對符合條件的高額獎金、股利、租金、利息、執行業務收入及非投保單位的兼職薪資等六項所得,額外加收補充保費。有試圖改善資金來源過於依賴好捏的軟柿子(受薪階級、工薪階層)這點,但對於地下經濟依舊視而不見,沒有解決「少繳或不繳」,以及「濫用和浪費醫療資源」這兩大問題。
2025年11月由健保署長提出的改革方案,其實只是無腦改動已有的「補充保費」規則,把費用強加在要付補充保費的倒楣鬼身上,受到強烈反彈以後,才急忙由行政院長在七小時後改口「暫緩」實施。
「朝令夕改」是很明顯的負面詞語,但換成相同意思的「滾動式調整」後,卻突然好像變成正面詞語。
後續跳出來洗地的官員、醫師、名嘴、網紅、...,其實都在做同一件事情:偷換概念、倒果為因。試圖將反對者塑造成「希望健保破產才反對增收補充保費」的反派角色。
反對補充保費不等於希望健保破產,而是希望有更公平、合理的作法,正視健康保險不等於社會福利這件事,讓健康保險歸健康保險、社會福利歸社會福利。
- 保險:使用者付費。
- 福利:比照稅的方式,賺多繳多、賺少繳少。
下列試舉兩個可能節流的方式,實際操作與可行性仍須全盤考量,但基本原則是「個人造業個人擔」:
抽菸、喝酒、吃檳榔造成的疾病不納入健保範圍。
以上三種行為都是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明示的有害身體健康的行為,尊重每個人的自主權,但為什麼要不菸不酒不檳榔的人,去承擔不在意自身健康者的額外花費?
菸、酒、檳榔都不是類似「水」這種維持生命的必需品,可以戒菸、戒酒、戒檳榔,但沒辦法戒水。
酒駕者及其二等親內不納入補助範圍。
酒後駕車,簡稱酒駕,是指在酒精、酒類飲品影響下控制並駕駛機動車輛,在許多國家被認定是交通違規行為,甚至規定為犯罪。除了造成無辜者的死傷外,還可能使自己受傷造成身障無法工作,使得家庭收入銳減變成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而現行制度下,身障或低收都有健保費的補助,為什麼要守法的人去承擔明知故犯加害者的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