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格‧德‧莫維爾(Hugues de Morville)是蘇格蘭王國兵馬大元帥于格‧德‧莫維爾(Hugues de Morville)與碧翠絲‧德‧博尚(Beatrice de Beauchamp)的長子。莫維爾家族是一個顯赫的盎格魯-諾曼貴族家族,他們在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都擁有廣闊的封邑與崇高的地位。
1158年,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Henry II)同意認可莫維爾家族對其家族在英格蘭北部的領地擁有支配權,但條件是老于格‧德‧莫維爾必須將領地傳給其長子于格‧德‧莫維爾。亨利二世的這個要求,大概是不希望位於英格蘭的莫維爾家族領地受制於為蘇格蘭王國服務的封臣手中,同時也是因為小于格‧德‧莫維爾此時已經成年,並在其麾下服務。因此小于格‧德‧莫維爾繼承了父親的西摩蘭領主、康寧漢與勞德代爾領主之位。
1170年,小于格‧德‧莫維爾獲任王室巡迴法官。同年聖誕節,他於諾曼第公國的布爾勒羅伊隨侍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當時,有人提及坎特伯里大主教湯瑪士‧貝克特(Thomas Becket)背叛國王的行徑,讓亨利二世不禁感嘆:「我的宮庭淨養了些可悲、可鄙的懶漢與叛徒,居然聽任他們的主君被這麼一個出身卑賤的教士這樣地羞辱!」于格‧德‧莫維爾聽聞主君的牢騷,立即將之理解為「誰能幫我解決這個多事的僧侶!」於是他便與雷吉納德‧費茲烏爾斯(Reginald Fitzurse)、威廉‧德‧崔西(William de Tracy)、理察‧勒‧布雷頓(Richard le Breton)動身返回英格蘭,打算為他們的國王「分憂解勞」。
于格‧德‧莫維爾與雷吉納德‧費茲烏爾斯、威廉‧德‧崔西、布列塔尼的理查隨即分頭渡海,並在會合後,一同前往坎特伯里,打算好好教訓一下這個不聽王命的僧侶。雖然在這四名騎士中,于格‧德‧莫維爾地位最高,但在與湯瑪士‧貝克特爭辯的過程中,卻是由雷吉納德‧費茲烏爾斯主導。雷吉納德‧費茲烏爾斯指責湯瑪士‧貝克特對英格蘭主教施以絕罰與拒絕為「幼王」亨利(Henry the Young King),並因此命令湯瑪士‧貝克特主動離開金雀花帝國,卻遭到湯瑪士‧貝克特的拒絕。湯瑪士‧貝克特的強硬態度,立即讓四名騎士感到不快,雙方便從文鬥演變為武鬥。湯瑪士‧貝克特見四位騎士抄出手中寶劍,隨即拔腿就跑。四名騎士隨即與他展開追逐,最終湯瑪士‧貝克特退入主教座堂之中。這時,于格‧德‧莫維爾主動停止追逐,而是轉而守住教堂入口,以阻止任何人前來支援湯瑪士‧貝克特。與此同時,雷吉納德‧費茲烏爾斯見湯瑪士‧貝克特不聽勸告,便朝其頭部發起攻擊,最終導致湯瑪士‧貝克特當場死亡。湯瑪士‧貝克特死後,于格‧德‧莫維爾等人立即前往大主教官邸,大肆搜索,試圖找到湯瑪士‧貝克特寫給教皇的信件,以證明湯瑪士‧貝克特存有叛逆之心。

之後,于格‧德‧莫維爾等人便逃往于格‧德‧莫維爾位於索爾特伍德的城堡之中躲藏,隨後轉往倫敦,再向北逃亡,躲入由于格‧德‧莫維爾負責看守的納勒斯伯勒王室城堡。
謀殺事件之後,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並未對于格‧德‧莫維爾等人採取行動,反而暗示他們前往蘇格蘭藏身。之後,于格‧德‧莫維爾等人試圖通過向教會捐輸財產,以打動教皇亞歷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讓他放過他們。然而,教皇亞歷山大三世並不接受這樣的贖罪,反而在1171年3月25日將他們逐出教會。
于格‧德‧莫維爾之後在1173-1174年間參與反叛亨利二世的叛亂。亂事平定後,他們便前往羅馬,試圖通過展現出懺悔之意,獲得教皇的赦免,但教皇並沒有這麼容易說話,下令四人必須赤腳、身穿苦修衣前往聖地朝拜,並在安條克附近的黑山隱居,終日祈禱,以贖其殺害坎特伯里大主教湯瑪士‧貝克特之罪。最終,于格‧德‧莫維爾大約在1174年底去世,未能活著返回英格蘭王國。























